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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下那束高岭之花(72)+番外

作者:妙机 阅读记录

这是他亲手惯出来的人,他茁壮成长至如今,从里到外全是他的形状,是他一点一滴捏造。

朝术和寻常人家那样娇生惯养,从小到大都被捧在手心里的孩子不同,他自幼时被送入皇宫后,记忆就是灰暗阴沉的,好似天边滴入青石板里的雨水,混杂了无数的污泥,不堪入目。

或许在那之前是甜蜜的,但也不过是在心上继续插一刀,何苦再提。

他好似第一次出门的小公子,路过卖糖人的老伯那儿便走不动道了。

朝术今日换了一身天青色的圆领广袖竹林压花纹长袍,头发束着,戴的是缠丝的银冠,腰上别着玄色镶金玉带,活脱脱一个天真跳脱的小公子。

他歪着头,勾唇对着萧谦行一笑:“哥哥,我想要这个,行吗?”

萧谦行不知回忆了什么,见他笑得像是偷腥的狐狸,又听那声哥哥,呼吸都重了几分。

老伯坐在路边,看这为身穿月白直领对襟长衫的青年,虽不见那帷帽下的面容,但这一身清贵的气质就绝非是常人能有。

饶是在这京城中,一块砖落下来砸到的都非富即贵,可这也是他几年来见过少有的贵气和威严。

他也只敢瞥一眼,就匆匆收回了目光,生怕看见了不该看的惹了贵人的不快。

谁曾想老伯听见了对方下一句话后震惊得瞪大眼睛,还以为是自己年老后听觉逐渐失灵了。

年轻男子的声音不疾不徐,温和得好似上好的温玉碰撞,听之便让人觉得肺腑通畅润泽。

“如今是朝朝养着我,想要什么,自是朝朝做决定便可。”

他二人在外就以兄弟相称,一人喊哥哥,一人便唤朝朝。

朝术晃着腿,坐在那朱漆的栏上,往碧绿清透的池水里洒鱼食,不一会儿便有数尾露着鲜红脊背的锦鲤游过来抢食,他转过头,笑容清甜:“殿下,若是让我唤您哥哥,是不是冒犯了您呐。”

“您就算是再怎么落魄,也是货真价实的龙子龙孙,身上淌的是皇家血脉,我何德何能可以成为殿下的弟弟。”

萧谦行就仿佛被他磨得没有了脾气,对他无奈一笑:“自从被废那天起,我就不再是一国的储君,和平头百姓没有区别。有什么能与不能的呢,朝公公就别我说笑了。”

“不,不对。”朝术纠正他,“你应该喊——”

“朝朝。”他俩异口同声地说。

遂相视一笑。

“朝朝,老伯问你要什么样式的。”萧谦行好脾气地问他,知晓他在走神,唤了几遍没应声也不生他的气。

朝术下意识就想将“龙”这个字脱口而出,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太行。

他倒是无所谓,只是可怜这老伯肯定会被吓得胆丧魂惊,他喜欢为难的事萧子宴杜如兰那一类的人,而不是无辜的老人家。

“大虫吧,我就喜欢大虫。”朝术咧开了嘴,他笑起来时,唇角还有两颗尖尖的小虎牙。如此看着就真跟天真明媚的小公子没什么两样了。

卖糖人的老伯也很捧场,“嚯”了一声,“公子好胆艺,大虫虎虎生威,同公子这不凡的气度一模一样。”

朝术弯起了眼睛:“多谢老伯夸奖。”

趁着老伯开始做老虎的糖人儿时,朝术就依靠在萧谦行的肩上,不用他垫脚,对方就会自然而然低下头来听他说话。

朝术便压低了声音道:“才不是虎虎生威,而是——”

“狐假虎威。”

他是那只狐,而他们萧氏王朝则是那头虎。

……

京城里繁华依旧,外界的风风雨雨好似影响不到达官贵人的奢靡享乐。

只有愿意低头的人,才会发现不论是街巷还是商铺门口,都多了不少衣衫褴褛的乞丐。

萧谦行沉思,紧锁的眉头还未松开,就对上了一双漆黑得好似不透光的眸子。

朝术眼珠是纯黑的,瞳孔和虹膜都仿佛是那墨染透了一般,若是有一抹光跃进去,就会显得极亮,极亮。

“永安街没什么好看的了,我们又没什么要采买的,不如出城玩儿。”朝术突然提议说,打断了萧谦行若有所思的目光。

“怎么,哥哥不愿意吗?”

“不,全凭朝朝做主。”

一问一答间,他们也早就对答案心知肚明。

朝术在城外购置了一套庄子,专门有一套宅子和十几户佃农。

种得有瓜果蔬菜和粮食,平日里不常来看,一般都是让他身边的阿楠替他去视察,好在对方能力不俗,管理手段不算差劲,没有让朝术失望。

他确实是胆大包天的,准备就将萧谦行安排在庄子上了。

这本来是处理一些不孝子弟,或是安置外室之地,朝术也真是放肆。之前是冷宫般的偏殿,这下又是不值一提的庄子,连他自己都有些难言。

“哥哥,你会生气吗?”朝术扭头看他。

萧谦行答非所问:“哥哥永远都不会生朝朝的气。”

朝术就有点儿不满了:“你知道我想说的不是这个。”

萧谦行忍俊不禁,他环视了一圈山清水秀的小庄子,看得出来朝术是用了心选的,即便这儿没有皇庄那么辽阔广大 ,轮焉奂焉,却也精致小巧,一应俱全。

“山环水绕,碧草红花,见之便心生欢喜,岂有怨怒之理?”萧谦行正视他,“最重要的是,这个庄子是朝朝精心挑选的,所以我心悦之。”

第52章

朝术在那一瞬间就像是心脏炸开了烟花, 惊喜和雀跃在心尖撩动,总觉得好像是做了一场大梦,他沉溺于梦中, 不愿醒。

他感觉自己好像是被雨点肆意拍打的浮萍,被迫把自己沉浸在过一日便少一日的美梦里。

飞鸟从天空中盘旋, 近来下过雨的天气有一种空蒙清透之感, 水雾从鼻尖淌过。

朝术只觉从前伤过的膝盖隐隐作痛, 他前面小半生遭的罪太多, 身体俨然落了一身的病痛, 尤其是在下雨天, 每每都难捱得紧。

今日天气还算晴朗, 惠风和畅,他身体要好很多, 出来呼吸新鲜空气也是一件好事。

朝术突然感觉一只温热干燥的大手牵住了自己,带着薄薄的茧,宽厚得可以将他整只手包住,却用五指从他指缝里穿过,同他紧紧扣在一起。

他原本轻轻拧着眉头松了, 他转过头,唇边沁着笑。

“哥哥对朝朝真好,就这样陪朝朝一辈子好不好?”他笑得甜, 半真半假地问着。

有真心实意,却也知道绝无可能。

萧谦行不是池中之物,他是早晚会跃过龙门的鲤鱼, 哪怕一时落魄了, 也掩饰不了他满身的金光, 尊贵的身份, 他永远都不可能束缚得住对方。

丝丝缕缕打着转儿的风从萧谦行脸颊刮过,掀开了他的皂纱,露出那张眉目清隽,缥缈绝世的面容。

他的声音温和低沉,又带着磁性:“朝朝,人的一辈子何其短暂。我不要一辈子,我要永生永世。”

萧谦行的瞳珠好像是一口古井无波的深潭,幽幽说出这话时又是一种难以言喻的坚定,让朝术平白有种被蛛丝绞住,永世无法挣脱的窒息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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