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过你的邮件之红色激情(3)
他一笑,眉毛舒展开来,眼睛的弧度更加生动,文熙有一瞬的恍惚。
庞子文用肩头撞撞她,“喂喂,说话啊,别只顾着在那里不好意思,怪寂寞的。”
文熙思索地问:“庞子文,你手机号码多少?”邮件上的那串号码,尽管记不太清楚,但不排除有潜意识记忆,再次见到,或许大脑皮层会有反应。
庞子文却彻底愣了,“你说什么?”
文熙看着周遭老旧的建筑,心渐凉。
家里难得的清静,父母各自外出应酬去了。丁文熙一进门,就看见贴在电视屏幕上的纸条:如果妈妈没回来,你自己买晚饭吃。纸条上压着一张钞票。
文熙很久没见到蓝色的一百块了,拿起钱冲着光线看了看,胡乱塞进口袋里,回到自己房间。写字台上可爱的小摆设,满架子图书,没有电脑,百无聊赖。台历上硕大的花体字年份标识:1994。
这是电脑还没有广泛进入普通人家的年代。
当然,手机也没有,数字机都没有普及,何况发文字邮件?
所以庞子文根本听不懂她说的话。
可他为什么说“终于”?这个词一整天在文熙脑中翻飞,她甚至怀疑,是庞子文将自己唤回到这个时代的。他希望她回到这里,改变些什么吗?
这样说来,只要等到手机出现,让庞子文发一通邮件来,然后她一个回复,或许就回去了。
丁文熙觉得,以自己的经历而言,这也不算异想天开。
于是开心地下楼买菜煮饭,本想叫上庞子文一起吃,结果转来转去,怎么也找不到他家具体在哪条巷。独自享用了一餐可口饭菜,吃饱喝足,电视里正好播一部曾经很喜欢的片子,躺在沙发削水果,文熙满足轻喟,就当放了个长假吧。
耳边依稀响起某天庞子文在操场上唱的歌:
“吃完的饭有些兴奋,在家转转或者上街逛逛。天堂实在太高太远,眼泪眼屎,意守丹田。我们也只能表现得这样……”
31岁,生活糟糕得让人想逃走,现在真的逃出来了,不料是以这么糟糕的方式,看来人类真的是不可低估上帝创造苦难的能力。
一合起眼,两个时空的情景便交错浮动,文熙决定,就算是场梦,也认真做完。像歌儿里唱的,也只能表现得这样。
也许这一切明天即将结束。
只是今天仍难以打发。
文熙一向睡眠都不好,最近更是要辗转许久才得睡着。这晚竟然梦到自己拿着那部酒红色手机,屏幕上还是那句话:你是否愿意改变你的人生……
文熙迫切地回复:我愿意。
没等发送,忽被一团嘈杂吵分了心。一声不让一声的争吵,如魔音穿脑,文熙满头大汗醒了过来。门外客厅的争吵远比梦里真实,也更让人心烦躁。文熙猛地拉开门吼了一句:“你们不能过就散吧。”
下一秒,房间内归于午夜的安宁。
文熙后知后觉言行不妥,看着惊讶的父母,也无从弥补,甩上房门隔离自己,以求粉饰太平。
第二天起床,一出房间,惊见饭香袅袅,丁母端着热腾腾稀饭从厨房出来。
文熙一直觉得妈妈那只画画的手,煮起饭来完全没有灵气,然这顿饭吃得格外香甜。清粥小菜,不爱吃的蛋黄已被剜掉,剩一对切开的蛋白,摆在盘子里透亮诱人。
如果没有丁母一旁不停的唠叨解释,这餐几乎可算是完美了。
庞子文等在文熙上学的路上,见到她,第一句话就是:“吃完早点啦?”
文熙习惯性地不安,低头摸了摸肚子,“吃得很鼓吗?”
庞子文噗哧笑出,“阿姨不和叔叔吵架了吗,有心情给你做早餐吃?”
文熙郁闷,“昨天夜里还在吵。”把自己的惊人之举讲给他听,本以为这孩子会取笑她。
他却只是拧揪了一双好眉,抬手抚抚她的后脑,“如果特别烦,就跟我说说吧。”
文熙不习惯倾吐心事,何况是对一个小孩,叹口气转移话题,“早上很久没喝过粥了。”
偶尔有早餐,也就是咖啡一杯外加高卡路里甜点,这么香润的白粥确是弥足珍贵。
庞子文却以为她在说父母的事,柔声哄劝,“会好的。”
对家庭的压力,他有着超龄的淡定,这一点让文熙微微侧目。
“别这么看着我。”庞子文伸出手,在来往行人中,肆无忌惮地拉起她,“走,带你去一个地方。”
文熙倒不怕被人看到牵手这种小事,可是——“去哪?还要上课啊……喂,庞子文!”
他越走越快,最后跑了起来。
文熙满头雾水地被他拉上一辆公交车,他一直卖关子不肯说去处。到站下车,又走了十多分钟,眼前出现大片高杆荒草,掩映一座斑驳的废弃厂房。
与其说是房子,不如说是废墟。半面墙体瘫塌,直接看得见墙内的空旷,大堆碎砖和残破的水泥涵管散散搁放。一只野猫从涵洞内钻出,看见人类,身体倏地弹起,尾巴竖立,惊恐地盯视文熙一阵,掉头跑开。
文熙打了个冷颤,低赞一句:“好一个先奸后杀的优质场地。”
“嗯?”庞子文没听清。
文熙当然不能给他这么好的建议,追问:“带我来这儿干什么?”
“唱歌。”他玄秘一笑,两只细长狐眼说不出的诡异。丢下文熙,兀自踩着草间小径,从容走进了那座废墟。
文熙跟进去,看他撑手跳上一截涵管,拿出了吉它,调音,愉快哼歌,自在如自家客厅。文熙问:“你常来这儿?”
庞子文点头,看了她一眼,认真地说:“这儿音效很好的。”他扫了下弦,四壁回音震耳。看到文熙捂着耳朵的可爱模样,玩心大起,接连刷了几个拍子。
文熙耳朵麻了,放下手,无聊地看着他,“我上课去了,拜拜。”
吉它声再响,低柔连绵的曲调中,庞子文站在水泥管上,沉沉念道:“这位朋友,请最后看一眼你面前的人,因为下一秒——他将幻变为魔。”
他用了唱腔,跟平常说话的音色迥然。声线立体饱满,如同鼓点压人心跳。
阳光从残缺的瓦片隙缝中射下,打在他身上,像舞台明亮的追光,照着他额际脸颊的汗珠,华珠美钻炫目。
九十年代的摇滚,在丁文熙的理解,是一群戴着蓓蕾帽的率性家伙,蹦蹦跳跳大吼一二三四五六七。歌词无比简单,演唱则不实为最激情的一派。庞子文的表演无可厚非,文熙傻傻地为之心潮澎湃。
原来一个人一把吉它,就能挑起整个演奏气氛。
音符落定,孤独的掌声,在四周回响下,气势骤增。
还沉浸在演奏快感中的少年,双手从吉它上挪开,拢在嘴边,大喊:“丁文熙,我爱你——”
文熙还在傻笑,“偶像,这句话要留给粉丝来喊啊。”
庞子文一笑,气力散失,抱着吉它瘫坐下来,向她招招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