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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木(20)

伍月笙下楼来连个鬼影子都没见着,盛怒中的她不停拨着陆领电话,这会儿他不来,她就去找!蓦地听见不远处传来争吵声。隐约一个人影朝她挥手:“三五!”

陆领知道佟画不好打发,她愿意说就说吧,但他得先稳住伍月笙。

佟画疑惑地看着走近的伍月笙——个子高挑,穿着入时,乌亮的长发坠腰,衬得两只黑黝黝大眼生机勃勃。关于回到陆领身边的困难,佟画想过一百种,却略了这一种。

“她是谁?”一只手理直气壮地指向伍月笙。

被指的人眸中晃动着了然:啊……被逮着了啊。

原来你个王八蛋有女人还跟我纠缠。她对陆领微微一笑,妩媚至极:“你怎么才来?这小朋友是谁啊?”戏份已足。

陆领突然骨子冰凉。

佟画更加歇斯底里:“我问你她是谁!”

陆领吼回去:“你管不着!”

“陆领!好样的。”佟画扬手给了他一巴掌:“你敢甩我!”

六零想也没想,抬手打回去:“你先甩我的。”

佟画被打得呆住,既而大哭着跑开。

哦哦~伍月笙怕怕地捂着两颊,侧身闪过她的碰撞。看着佟画背影远去,再扭头看陆领,眼神中写满了“我瞧不起你”,还生怕他看不懂,指控道:“打女人……”真是什么气都解了。

陆领捏响五指关节:“你想不想亲身体会一次?”

她眨着眼,用力地点头:“想想想!”背在腰后的手握紧了从办公室带下来的大号订书器,惹事因子在体内疯狂叫嚣:打我啊!

陆领一拳送出去,硬生生在她鼻尖前停下。

伍月笙嘻嘻一笑,凑近两公分在他手指关节上亲了下,吮然有声:“我就知道你舍不得。”算你小子命不该绝。颇为遗憾地将武器掩进宽敞的袖子,大步走回写字楼。干活儿去喽。

这是什么?陆领愕然地盯着自己被非礼的拳头,噌地满脸通红。

伍月笙这一上午别提多快乐了,眼角眉梢全是悦色,欢喜得惹人怀疑。陆领那个头大的模样,成为伍月笙补血养颜的秘方,被她快速吸收消化,容光焕发。

快午休的时候被派去参加一个地产年会,吴以添抱歉地告诉她,公司的车都没在,只能自己搭车。伍月笙面带微笑,双手从主编手里接过请帖,弯腰行礼:“支持公共交通,创造祖国蓝天。走了。拜拜~”几乎是踩着舞步出门的。

吴以添石化了半个多小时。

坐了二十几站地公车,抵达年会举办的酒店,伍月笙恢复表面正常。还是不能想早上发生那一幕,想起来就抽风。这人来人往都是半熟脸,不能给人留下奇怪印象。工作是认真严肃的事情,尽管这工作本身并没什么可拥护的。

媒体,叫着好听,谁不知道这种年代,不过是商业的填房而已。

豪华的主题背板下面,一个地产商在讲话:“……有一个突飞的猛进……”

伍月笙在媒体区装模做样地记录,没有翻白眼,还告诉自己要钦佩人家:中国话让他说成这样多牛逼!身边一个小记者道行却不够,轻轻笑出声来。伍月笙扭头,铅笔压在唇上:“嘘——”

千人宴客厅的大门无声无息打开,逆着光,进来的那道人影,好久不见。

却一直没忘。像腕上的血蝙蝠,即使淡了,总还是存在的。

因为它的形成非常疼。

小记者拾起铅笔还给伍月笙:“那个是三号港湾新来的副总,接贺吉明位置的。我上周和我们主编去采过他。”

戴着工作牌的主办人员迎上去:“李总,您来了。快请前排就坐。”

“路上有点堵车,不好意思。”那声音和从前比多了很多人情味。

依旧是伍月笙最爱听的那种。

第十六章

四年没见,李述几乎没有任何变化。他在会上的发言很模式化,先是感谢,再来一些年度业界概况,最后祝年会成功。中规中矩,不需要多么精彩,同样可得掌声一片。

无论是穿奶奶做的围裙,还是光鲜亮丽的西装,李述还是李述,隐隐有那么些许艺术气质。伍月笙在下边好认真地看他。他头发短了许多,发质非常好,在现场追光下,同眼睛一样熠熠生辉。记得以前伍月笙劝他留长发,李述就当真留过了肩膀,结果原本身材就太过纤细的他,在与程元元在门口对话的时候,体验到了伍月笙的遭遇。但李述明显不如伍月笙的道行深,没两次就在那些淫秽的目光中退却了。

男人真是狠心,那一尺头发也留了两年,居然说剪就剪了。

一点都不怀念吗?

就像她再觉得长发累赘,真说到剪短也还是下不了决心呢。

李述讲完话,又替项目领了个奖牌,便匆匆离开会场。在酒店大堂看见一个头发很黑很长的女孩子,懒洋洋地倚着柱子看着他。嘴角似有若无含着笑,盘着手,右脚在地面上打拍子,很随性,很散漫,很没气质。

李述吃了一惊:“五月。”声音之大,把身边的助理吓得直缩肩。

伍月笙站直了,微笑地看李述走近。

一步赶两步,最后几乎是用跑的。到她面前,不知是动作激烈还是心情激动,竟听得见他的呼吸声。

伍月笙眯着眼,从上看到下,从下看到上,还扯扯裤腿瞧皮鞋,咂咂嘴:“好贵的行套~”

李述拍她脑袋:“成天就知道挤兑人。”手感极佳的头发让他舍不得挪开手,顺着发丝轻抚,眼中满满的还是宠爱:“这丫头个子没见有什么变化,头发倒是疯长。”

伍月笙也奇怪这一点,连程元元都说她头发像施了肥一样,反正身高长不长无所谓,也够用了。“我再长个儿就比你高了。你多没面子。”

李述笑她讲话孩子气,又问:“七嫂好吗?”

伍月笙皱了眉:“每次打电话都问!怪烦的,一次两次不说你,还没完了。”

李述握着手机,扬起左手作势抽她:“小混帐!”

手掌在伍月笙面颊擦过,有什么东西刮碰到她夸张的大耳环。金属相撞的细微声响,悄悄传进耳朵。伍月笙下意识望向李述的左手。

一款简约经典的男戒套在他手指上——进行誓约的无名指。

相传从古罗马时代以来,人们就习惯将婚戒戴在无名指上,据说此指与心脏相连,最适合发表神圣的宣言。

伍月笙想起来了,李述倒是个虔诚的基督徒。

伍月笙下午没回公司,吴以添觉得她太会偷懒,通知说明天一早开编辑例会过稿,差一个选题提头来见。伍月笙不太耐烦,明天吴以添要是因为稿子找她茬儿,很可能这份工作又让她弄丢了。所以再没有心情,还是捋胳膊挽袖子强打精神把稿子从头到尾喽了一遍。觉得没什么太大问题了,坐在电脑桌前抽烟发呆。忽然发现手腕上的血红蝙蝠好像真的越来越淡了。

难道李述用的是壁虎血吗,破处了之后就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