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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主总要我爱他(18)+番外

江睿忍不住笑起来,暗道:小懒猪。

在他们离开后,超市里仍有人在讨论。

——刚刚那个小伙子是什么人?你认识吗?

——不认识啊,好像是一个明星,怎么没见过?

——小演员吧,不认识也正常,不过这小伙子长的这么好看,比我女儿喜欢的那些电视上的男明星好看多了,迟早要出名的。

——我好像见过,我儿子喜欢他拍的电视剧,正好在放,叫什么……《哑巴》,对!就叫《哑巴》!

——哦哦,我回去看看,什么频道?

——H城卫视。

——我回去也看看,小伙子长的帅。

—————————————

超市大妈们的讨论林浔完全不知情,他现在只关注厨房里的江睿,等着他做的菜。回到家后他往沙发上一躺,江睿就进了厨房,一直忙到了现在。

江睿做了七菜一汤,种类很多,考虑到两个人可能吃不掉那么多,每一碟菜的分量都很不多,少而精致。

他将汤先端到餐桌上,对守在一旁的林浔说:“先去洗手,然后拿碗筷盛汤喝,我去端其他的菜。”

林浔嗯了一声就要跟在他身后去厨房洗手,突然听到门铃声,于是冲已经走到厨房的江睿说:“我先去开门。”

门外站着的男人林浔看着眼熟,但他向来记不住人脸,只好问:“找江睿吗?”

江锦晟看着一眼穿着家居服的林浔,头发有点乱,脚上穿着一双棉白的拖鞋,即使是遇到来别墅的客人也没有一丝拘谨,明显是把自己当作这儿的主人,或者说,已经把这里当作自己的家。

“林浔,好久不见。”

☆、第十四章

站在门口的男人微微笑着,说

——好久不见。

林浔脑袋靠在门框上,一双眼上下将江锦晟打量了一番,终于缓缓吐出几个字:“江睿的弟弟?”

江锦晟面色僵了僵,干笑了声,“好歹也是同班同学,你不会忘记我了吧?”

“想起来了。”边说着,林浔侧过身子让他进来,脸上却完全没有想起来的迹象。

江锦晟早就知道这这种性格,也不计较这些,跟在林浔身后走近屋子,扑鼻而来的香味令他食指大动,眉飞色舞地:“来得早不如来得巧,看来我赶上了好时机。”

江睿手里端着两碟菜,见江锦晟自觉的往餐桌前一座,不由皱了皱眉头,“你怎么来了?”

江锦晟夸张的指着江睿,大声抗议:“哥,我回来这么久你也不关心关心我,现在我主动过来看看你都不成吗?你也太没兄弟爱了吧!”

他看到江睿丝毫没有因为他这番表演而感动,偷偷乜了眼林浔,冲自己哥哥使了个眼色,挑挑眉说:“而且,我这不是来看看老同学嘛!”

他不说这个还好,一说江睿就来气。这臭小子以前还总说自己和林浔关系很好,借此从他手里讨福利,谁想到林浔根本就不记得他这号人。

江睿不由得白了他一眼,“去把厨房的菜端出来。”

江锦晟一下窜了起来,“我是客人,哥你就是这么对付客人的?”

“快去。”江睿轻飘飘的看他一眼,江锦晟只好灰溜溜的去端菜。

要知道,在他的心目中,哥哥可比父亲可怕多了,平日里不惹他还好,一旦惹了他,能把你阴的找不着爹妈。

林浔笑眯眯的看着兄弟二人互动,虽说面上江睿对这个弟弟不太在乎,但实际上的确是把他放在心里的。

饭桌上,江锦晟一个劲的夸江睿做的菜好吃,嘴里塞满了菜还在拼命的往碗里捡。含着满口食物含糊不清的:“哥,你别说,你带着围裙的样子也蛮帅气的!”

江睿脸色沉了沉,一转头看到林浔微微勾起的嘴角,又觉得只好阿浔开心,被嘲笑几句也没什么。

江锦晟好不容易把一口菜咽下去,喝了几口汤,就迫不及待的说:“林浔,你是不知道,那时候我哥听说你对吃的特别讲究,特地去报了一个学做菜的班,这手艺,都是那时候学出来的,你赚大发了!”

他一点都没有夸张,江睿那时候刚刚上大学,高人一等的家世让他走到哪里都备受瞩目,一入大学就当上学生会主席的他总是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

就连江锦晟也很少见他脱下代表着正式的西装,但就是这样的江睿,因为无意中得知林浔对吃这一方面的执着,宁愿洗手作羹汤。

江锦晟现在都没有忘记,当他看到哥哥穿着一件围裙,在厨房忙碌时自己失态的模样。而且,那时候的江睿,即使做出来再好的菜,也没有那个心爱的人来享用。

江睿听到他的话,脸色忍不住变了变,轻轻咳了一声,示意江锦晟见好就收。都过去这么多年的事情了,现在再拿出来说怪不好意思的。

林浔闻言眉头挑了挑,眄了一眼江睿,唔……耳朵好像有点红。他忍不住轻轻笑了声,恶趣味发作,对江锦晟说:“再说点其他的听听。”

江睿眼皮跳了跳,忍不住握住他的手,“阿浔。”

林浔回握住他,直直的看着他,眸色幽幽,波光潋滟,缓缓地在他耳边吐气:“阿睿,我想多了解你一些。”

想多知道一些你曾今为我做过的事情,这样,好些更能安心一些。

江睿心猛地跳了几跳,他在商场上被人称为老狐狸,即使是再惊险的局面也不过是轻轻一笑。但面对这样的林浔,就算是一贯厚脸皮的他,也忍不住红了脸。要不是顾忌着江锦晟还在旁边看着,我估计直接就能把林浔给办了。

这样暧昧的气氛没能维持太久,在一旁的江锦晟忍不住敲了敲碗沿,“喂!你们这样对我一个孤家寡人,太过分了啊!”

原本就嫌他碍眼的江睿更加觉得这个弟弟实在让人看不顺眼,皱着眉头,“赶紧吃,吃完走。”

气得江锦晟在一边哀嚎自己哥哥有了老婆忘了弟弟,看的林浔哭笑不得。他有点影响了,高中那时候江锦晟就坐在他和乔亦谦后座,每天都用这种方式纠缠他。

常常喜欢和他称兄道弟,每次篮球比赛都要拖着林浔去给他加油。总是把乔亦谦气得半死,他和江锦晟在不同的篮球队,每次训练结束的时候还没来得及和林浔说上几句话,江锦晟就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冒出来,插在他们两人之间。

即使林浔难得才会理一下江锦晟,乔亦谦还是觉得不爽,一度将他视作情敌。

这些事情,林浔其实记得,只是他从来不去想。乔亦谦对他而言,有着太过重要的地位。生命中的十七年,有着他的参与、陪伴。

无法忘记,只好不去回忆。

林浔突然发现,这些时日,他想起乔亦谦的次数好像在增加,但与往日不同的是,他想到的都是比较快乐的回忆。

乔亦谦陪他走过十七年,留下的不可能只是那一次背叛。只是林浔的偏执,让他忘记去想这个人曾经的好,只想记得对他的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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