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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个北宋公务员(25)

“我也想啊,可惜没时间了。”元昊无奈地摊摊手:“一会儿我就要走。”

“走?去哪儿?”

“继续北上。”

“再往北?那不就是……辽……?”

“对。去看看那儿的草原和大漠,再写一本游记。”

“哦……那……你回来的时候,还会路过这里吗?”

虽然只有短短两个半天的相处,但毕竟,他是她到了这儿之后正式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忽闻要走,总是难免有些不舍的。

“如果你想我路过,我便路过。”

宋小花再度愣住。

暗示?挑逗?!红果果的勾引?!!

可他的神情却偏偏又是那样的一本正经,倒弄得她好像很是‘龌龊’一般……

“因为……我要还你书啊!”

“说的也是。”元昊深表了解地点点头:“恰巧我也借了陆兄的一本书,走得匆忙,还没有机会看。那么,便也留待我回程路过之时,再还吧!”

“好啊!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起身,击掌,为誓。一如那日初见。

照旧立在窗前,目送她离开,单薄的身影,不再横冲直撞,倒显得有几分……寂寥。

是,为了自己吗?

狭长的眼睛在夕照下微微眯起,那眸子,竟像是带了几分琥珀般的颜色。

尚未见到她,便已知了她的身份。因为那成衣铺子试衣间的帘幔,委实一点儿也不隔音。

听那老板恭恭敬敬地唤她‘陆夫人’,挑帘而出时,看到的却是个少年郎。

虽其貌不扬,但那慧黠灵动的气质,却偏让人一眼难忘。

看到那双依然红肿着的眼睛,心中不由一动,定是受了什么委屈吧?

不知怎的,居然兴起了想要走近的念头。

一个下午弹指即过,与她相谈竟丝毫不觉时间的流逝。

这个女子,与之前所遇到的,全都不同。

第二日,依约前来,又发现她果然是识得字的。那本凝结了自己心血的游记,总算可以名正言顺地赠于她。不出所料,她很喜欢。

第三日,心里隐隐多了一丝期盼。结果,没等到她,却等来了她的,夫君。

陆子期,此间的知县。上任短短一年的时间,政绩斐然,在百姓中的口碑也是极好,再加上似乎有些家世背景,前途必不可限量。

闻名不如见面,果是器宇不凡,绝非池中之物。

一个‘偶遇’,一番倾谈,直抒胸中块垒,酣畅淋漓。

此人,于公于私,值得一交。

第四日,随陆子期到家中取那在谈话中‘无意间’所提及的珍品孤本。不出意料地看到了她,换了女装,面目全非的她。那样的狼狈,却透着一股真实的可爱。

那个药方,是陆子期故意让他看到的,他便也顺水推舟做了‘好事’。

其实,本也就只是个小小的恶作剧,想要为她出口气罢了,在这个地方,能害她哭红了眼睛的,还能有谁?

不过,看在陆子期与自己这么投缘的份儿上,暂且就这么算了吧!

何况,这个人,英华内敛遇事沉稳,于不动声色间亮明了身份,轻而易举便化解一场极有可能充满了尴尬和难堪的危机于无形。为人光明磊落,处事圆滑老辣,实在难得。

最重要的,是这份常人所难有的胸襟气度。

有这样的夫君,她应该会幸福吧?

陆子期,但愿,你我永生不要为敌。

但愿,你不要给我任何带走她的机会……

向着那个身影离去的方向再看一眼,探手,关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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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子期看着面前的字画,哭笑不得。

画是好画,字也是好字,可是,却远远抵不了那个‘孤本’呀!

元昊……

明明是个磊落洒脱的昂然男子,偏偏又总是能做出一些虽无伤大雅却让人恨得牙痒痒的事情来。

之前,故意在给他的药茶方子中少写一味,害他苦得几乎五脏六腑都拧在了一起。

现在,又‘连坑带蒙’地拐走了他费尽心力才弄到的绝世‘孤本’。

这个家伙,肯定早就打算好了今日下午便要启程的,就在昨天见到他的那一刻起……

那场在茶楼的‘偶遇’,大家心知肚明。

本以为在仓促之间与他相见,总多多少少会露出些或者惊讶或者愧疚或者尴尬或者张惶的神色来,孰料,竟连一点儿的不自在都没有。

坦坦荡荡起身相迎,竟像是早已知道了他会来似的。相较之下,他的那点儿心思倒显得小家子气了。

于是放开心胸,一番彻谈,惺惺相惜,相见恨晚。

这个人,眼光独到,见解犀利,胸中自有丘壑。

且书画造诣非浅,行文时挥洒自如,就连字迹都能任意更改,几乎没有破绽。

世家子弟,高官显贵,名人雅士,他即便不认识却也大多知晓,然而此等人物,为何从未曾听说过?

原打算留待日后再慢慢探查,谁曾想,居然就这么一声不吭地,走了……

长叹一口气,卷起字画。

罢了罢了,事到如今,也只有相信那人与遥遥做下的承诺,等回程路过时再与其计较……

只不过,为何事先竟没见到此人的通关文书?那辽邦之行,又当真仅是为了再写一本游记而已么?……

还有,遥遥……

他不可能得罪过元昊而不自知,所以,两次的略施‘薄惩’,难道都是因为……

起身,推门,望着那扇窗所透出的一点亮光,唇角渐渐勾起。

无论如何,此事,暂且告一段落。

有了她的日子,还真是堪称精彩纷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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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时此刻的宋小花,则委实郁闷憋屈得紧。

她被忽悠了,她被那两个臭男人当白痴给耍了!

本来嘛,这世上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巧的事情,自己的丈夫竟和自己的‘情夫’忽然之间成了朋友?

啊呸呸呸,这个比喻,真他狼外婆的烂。

把那卷轴交给陆子期的时候,她就知道自己是头猪,彻头彻尾的大笨猪。

之前想好的类似于恰巧是去抓药的时候在街上碰到元昊啦,或者元昊下午又特地登门道别啦之类之类的借口,压根儿就用不上。

陆子期那副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淡定神情,摆明了就是知道所有前因后果的!早就知道!说不定,从她和元昊第一次在成衣铺子遇到的时候起,他就知道!

对对对,这儿是他的地盘,他一定有无数的耳目。

遍布全县如蜘蛛网一般的信息网络,地下特工,监视器,窃听器,FBI?……

打住打住,越想越不靠谱了。

总之,至少,今儿个白天的那一幕,那让她丢人丢到姥姥家的那一幕,确定一定以及肯定,是这两个男人合伙唱的一出戏!真是唱念坐打俱佳啊,都可以去拿奥斯卡影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