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配小夫郎他又甜又软/穿成猎户后,独宠跛脚小夫郎(193)
和慕九成亲的人是姜思砚,得知他们两个人要成亲时,云秋梧还和陆远讲,说自己当初就看出来了。
“慕少爷和姜小少爷明显就是一对欢喜冤家,虽然总是吵吵闹闹的,动不动就拌嘴,但心里面都是在意对方的,不然天天吵来吵去的,早就老死不相往来了,除了姜小少爷,我还从来没有见到过谁能把慕少爷气得快要跳脚,但姜小少爷一句话,慕少爷很快就不生气了。”
陆远想了想,觉得自家小夫郎说的很有道理,可不就是一对欢喜冤家,越是吵闹,感情越好。
婚宴过后,陆远就带着小夫郎在京城里游玩起来,两个小崽崽很招人喜欢,被慕九爹娘留下来带在身边,提前体验了一下含饴弄孙的生活。
没有了两个还在喝奶的小崽崽,陆远就可以全心全意地陪在小夫郎身边,夫夫俩今天去游湖,明天去逛庙会,去过大相国寺赏枫,爬过九安山……每天都有行程,游山玩水,乐不思蜀,甜甜蜜蜜地过着二人世界,开心到飞起。
美好的日子总是过得飞快,转眼到了冬月初,要准备回去了。
慕九抱着圆圆不想撒手,眼睛转了转,想了个办法,“陆兄,要不你和哥夫郎走你们的,把团团和圆圆留下吧,小娃娃,哪受得了舟车劳顿的辛苦。”
相处久了,姜思砚也很喜欢两个小崽崽,但听慕九这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伸手拍了慕九一下,“胡说八道什么呢,快把圆圆还给陆大哥他们。”
哪家的大人不稀罕自家的小娃娃啊,亏得夫君说得出口,也不怕被打。
陆远当然是不可能把两个小崽崽留下的,从慕九手里把圆圆抱过来后,皮笑肉不笑地睨了慕九一眼,然后低声道:“喜欢小孩子自己生去,你都是有夫郎的人了,想要孩子还不简单,除非……”
留下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慕九差点儿没原地跳起来。
他不行?
他怎么可能不行?
慕九真想大吼一声“他很行,超级行,无比行”,但是不能,只能憋屈又郁闷地瞪了陆远一眼.。
不过陆远的话确实启发到了慕九,给慕九提供了一个新思路。
那就是可以找夫郎生属于他们俩的小娃娃啊,只要播种够勤快,长出一个小娃娃来是迟早的事。
陆远刚要把圆圆抱上马车,就听晏行裴忽然道:“我觉得斐锦的提议不错,要不就把团团圆圆留下吧。”
转头一看,晏行裴晏御史一脸的依依不舍,眼睛就没离开过圆圆身上。
陆远:“……”
怎么回事儿?
又来一个惦记他家崽崽的。
干爹也不行啊。
明郡王也出言帮腔,出乎意料,他的胳膊肘是朝外拐的,没向着自己爱人。
“小孩子怎么能不和自己的血脉至亲在一起呢,阿裴,虽然我们是孩子们的干爹,但也代替不了,见不到自己的阿爹小爹,团团圆圆会哭的,再说我们一忙起来十天半个月的不休沐,哪有多少时间带孩子。”
晏御史被说服了,不过却不动声色地斜了明郡王一眼。
别以为他不知道阿靖打的是什么主意,无非就是孩子们在场,不方便亲热。
一天天的,这人脑子里除了亲热还有什么。
明郡王弯唇一笑,心想这下好了,干儿子们不在,他想怎么和阿裴亲热就怎么亲热,阿裴再也不能用带坏小孩子的理由来敷衍他了。
干儿子们,不是干爹不稀罕你们,你们要理解干爹,干爹只是想多和你们另一个干爹亲热罢了,尤其是晚上就寝的时候,两个小不点挡在中间,还怎么亲热呢。
第226章 崽崽们的人生
马车缓缓驶动,离开了京城。
见自家小夫郎还是紧紧地抱着圆圆,好像在抱着什么宝贝蛋,生怕被别人抢走一样,陆远不禁哑然失笑。
“用不着这么提防,梧宝,他们也就是说说而已,不会真的要强留崽崽们的,你看,这不也放人了。”
云秋梧瞟了他一眼,嘀咕道:“那可不一定,我们团团圆圆这么可爱,很招人喜欢的。”
陆远故意道:“其实我觉得把团团圆圆留在京城也不错,有衣穿,有饭吃,两个干爹肯定不会让他们饿着冷着的 ,要不我们现在就回去,把崽崽们扔给晏御史他们。”
云秋梧眼睛一下睁大了,鼓着脸颊,凶巴巴道:“不行,我不许。”
陆远也只是说说而已,不可能真的扔下自家崽崽们不管的,就是养宠物,小猫小狗的养了一年都有感情了,何况是两个崽崽呢。
这之后,基本上每年团团和圆圆都会去京城一次,前几年他们年纪小,陆远和云秋梧是跟着一起的,后来渐渐长大了,家长们开始放心了,便没有次次都随行,而是专心专意地过起属于他们的二人世界来
满过六岁之后,团团和圆圆就正式去学堂上学了,一起入学的还有笨笨。
在学堂里,先生们都很喜欢这三个小家伙,因为他们每一个都很聪明,同时还很懂礼,小小年纪,被大人们教得好,不会像有的孩子是被惯坏了的,哭闹起来的时候说撒泼就撒泼,说打滚就打滚,管教起来很费力。
三人当中,笨笨是把最多的心思花在了念书上的,自从入学后,玩耍的时间就减少了很多,每天都抱着书本啃功课,不过要是圆圆来找他一起玩耍的话,他还是二话不说立马就把书放下了,开开心心地和圆圆一起玩,过后了自己一个人赶工,不过圆圆也不是每一次都是找他玩,有时候是来找他一起温习功课的,玩耍和学习的时间一半一半吧。
圆圆很聪明,但这孩子活泼好动,没什么耐性,让他长时间地坐在书桌前背书写字是不可能的,让他写一张大字都能拖拖拉拉地写上一个时辰,原因是中间写不了几个字就分神去玩了。
而团团呢,还是喜欢打瞌睡,常常在先生授课的时候眯着眼睛,脑袋一点一点的睡着了,偏偏每次先生点他起来回答问题他还能回答得上,对答如流,丝毫不错,是让先生们既欣慰又无奈,而其他一起上学的孩子们则是羡慕了,他们也想拥有那么好的脑子,也想随便听一听就什么都会了。
三个崽崽每天一起上学,一起放学,先在村里的学堂念书,考中童生后又去县城念书,有团团和笨笨两个哥哥护着,圆圆在外面从来没受过欺负,不是没有一些调皮捣蛋的孩子,但被教训过,就老实下来了。
笨笨和圆圆一路参加科举考试,先后考中了童生,秀才,后来考中了举人,那一年,才十五岁,相比于某些天才来说,十五岁的举人算不得什么,但放在读书人中,十五岁的秀才,甚至是童生都是很稀奇的了,当得起一句神童。
团团也考上了举人,但后续就放弃了科举考试,而是准备起考武科,比起文,他从小到大都更喜欢武,陆远也没拘着他的爱好,找了武师傅在家里住着教他,顺便还能教一教圆圆和笨笨一些拳脚功夫,不需要都练成武林高手,但求能做到防身,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