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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配小夫郎他又甜又软/穿成猎户后,独宠跛脚小夫郎(25)

作者: 岁见长安 阅读记录

可猎户遇到危险的可能性比庄稼人高多了,种地的,一年到头,种个十几二十年,能有几次遇见熊瞎子之类的野兽。

以前龚老板是不知道陆远有一手好厨艺,再者是陆远自己喜欢,所以没说什么。

但现在,龚老板觉得陆远既然有一技之长,何必浪费,弄家自己的店卖些吃的,风不吹日不晒雨不淋的,不比在山里风餐露宿的打猎强多了,还能多陪陪家里人。

当然,也就是眼前的这个陆远是换了芯子的,以前的陆远确实是厨艺不咋地,不然龚老板是断不可能说出今日这番话的。

陆远拱拱手,“先借龚大哥吉言了,我和夫郎今儿头一次做买卖,以后少不得要龚大哥照拂了。”

闻言龚老板“嘿”了一声。

“陆老弟,你可以啊,生意都做上了,这脑瓜子,怪灵光的,在哪个位置开的店,明儿我给送贺礼去。”

逢人开店,有交情的,是有送贺礼的说法的,当然了,并不是硬性要求,全看送礼的人愿不愿意,觉得交情有没有到那个的份上,到了就送,不到就不送。

龚老板愿意送开业贺礼,由此可见,在他心中,陆远或者说原主是值得他送礼的。

陆远摆摆手,“可别,现在是摆摊卖,没店面,先这么卖着,看生意能不能做起来,要是能做起来就做,做不起来再另作打算。”

天底下没有哪样事是容易做的,做生意也一样,陆远又生性谨慎,所以现在还处于观望阶段。

再者,这开店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店铺的选址很重要,要考虑交通,人流量,租金……总之要考虑的方面多着呢,一时也未必找得到合适的铺面,等到把铺面找好了,什么都齐全了 ,才开始做生意,做得好还成,要是生意不行,前面的成本投入不都尽数打水漂了吗?

还不如先试试水,一步一步,稳扎稳打。

先把销路给打开,同时也有更多的时间慢慢地寻摸合适的铺子。

龚老板觉得陆远顾虑太多,瞻前顾后的,要他说,就该放手大干,不过毕竟不是他自己的事,有的话说了不太好,反倒影响交情,人家都决定好的事情,自己要是再说三道四的,反而成了多管闲事。

因此龚老板也没说什么,只是道:“改明儿我给陆老弟带客人去。”

“那先多谢龚大哥照顾小弟的生意了。”

从粮店离开之后,陆远和云秋梧买了些东西,随即便回清水村了。

快到家时,远远地看到沈烈从山上背了一捆柴禾下来,后面跟着个人,等走到大道上的时候,沈烈把柴禾放下来,交给了另外一个人,随后两人便分开了。

背着柴禾的那人身形瘦弱,单薄的脊背好像都要被柴禾给压塌了。

陆远皱了皱眉。

那人好像叫什么素哥儿,村里李铁柱家的哥儿,听说素哥儿是被上山砍柴的李老爷子捡回来养的,一直不受李铁柱和他夫郎的待见,李老爷子在世的时候,素哥儿的日子尚且勉强能过,两年前,李老爷子病死了,素哥儿在李家的日子一下就变得很不好过了,被李铁柱和他夫郎当成了牲口使唤。

连原主这么个不怎么和村里人往来的,都听说过李铁柱和他夫郎是怎么磋磨人的,天不亮素哥儿就要起来干活儿,大晚上才能睡,还不给人吃饱穿暖,大冬天的,还穿单衣 ,都不给人一件厚衣裳。

素哥儿早到了可以说亲的年纪,他人勤快老实,村里好多人家都看得上他,属意他给自己儿子当夫郎,可是李铁柱夫郎开口要的彩礼高得吓人,十两银子,一文都不能少,这么高的彩礼没几个出的起,摆明了就是要留着素哥儿给他们家当牛做马,继续伺候他们一大家子。

从原主的记忆中,陆远想起来,好像有一次,沈烈喝了酒,醉醺醺的时候和他说他心里有个喜欢的哥儿,但他还不能娶回家。

现在看来,沈烈心里的那个哥儿有可能就是素哥儿了。

十两银子的彩礼,对庄稼人来说,不可谓不多,有多少人家的家底都未必有十两。

沈烈家家境一般,甚至在桃溪村是处于中下游,哪怕他拼命地到处给人打短工,省吃省喝,要攒出十两银子来,怕是得要好几年。

但好像素哥儿的年纪不小了,眼看着没两年,就要到二十了,到时候一旦官配,会嫁给什么人就不好说了 ,等不等得到沈烈上李家提亲还是个未知数。

第二十七章 财迷小夫郎

想想沈烈和素哥儿兴许很有可能会劳燕分飞,各自婚嫁,陆远轻声叹了口气。

“陆大哥,怎么了?”云秋梧歪着头问道。

好好的,陆大哥怎么叹起气来了。

“没什么。”

一个未出嫁的哥儿,是不好议论太多了,让人听到了,对哥儿的名声不好,所以陆远并没有和云秋梧说什么。

走到家门口,碰上了沈烈。

“陆大哥,十八那天大山叔家的儿子要娶夫郎,你到时候要记得,别忘了。”

都是一个村里住着的,没仇没怨的,更没闹得老死不相往来,每逢红白喜丧事,村里人都是要过去帮忙的,一来是热闹,二来是搭把手。

陆远家住的偏,消息不怎么灵通,村里好多事儿未必知道,所以沈烈经常来通知他,免得陆远什么都不知道,淡了和村里人的人情往来。

陆远点点头,“好,我知道了,到时候我会去的。”

要说的话说完了,沈烈喝了碗水就走了,看他急匆匆的样子,估计是还有事要忙呢。

回家后,陆远擀面粉,和肉馅包抄手,云秋梧在一旁给他打下手。

抄手包起来不难,没多久,云秋梧就学会了,还包的像模像样的。

陆远夸了他几句,说他有悟性,有灵性,人聪明。

云秋梧抿着嘴一直开心的笑。

接下来小半下午的时间,陆远在家里清洗蔬菜,处理食材,云秋梧则把小鸡仔小鸭子们赶出去放,让它们自己找吃的去,自己也割了一些青草回家。

晚上吃的是中午包好的还没下锅煮的抄手。

吃完饭,歇了会儿凉,陆远把钱袋子里的钱给倒在桌子上,只听哗啦一声,一个个圆滚滚的圆形方孔铜钱铺在了桌面上,还有几个碎银子。

云秋梧眼睛一下直了,好像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金银财宝的龙,水灵灵的大眼睛里闪烁着发财了几个字。

明明他都保管着三十两银子了,却还是会为了眼前这不到一两银子的钱而兴奋喜悦。

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毕竟除了某些极个别视钱财如粪土的人,钱这个东西,谁会嫌多呢,当然是多多益善,越多越好。

云秋梧的财迷姿态看得陆远哑然失笑。

真是个财迷的小夫郎。

“梧哥儿来数数,看我们今天卖了多少钱?”

云秋梧当即便数起来。

他的算术自然比陆远差的远,连乘除都不懂,更别说什么函数微积分了,但数钱他是数的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