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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配小夫郎他又甜又软/穿成猎户后,独宠跛脚小夫郎(4)

作者: 岁见长安 阅读记录

陆远:“……”

夫君

他就成夫君了?

梧哥儿这改口也太快了吧,这个节奏他还没适应。

“我比你虚长几岁,梧哥儿你还是叫我陆大哥吧。”

云秋梧“嗯”了一声。

心里微微有些失落。

随即又觉得自己矫情,不就一个称呼吗,有什么好在意的。

再说陆大哥留下自己也不一定就是中意自己,要自己当夫郎。

陆远是个心细的,在小夫郎眼睛垂下去的一瞬间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了,觉得自己平白无故地背了一口大黑锅。

“我只是不习惯,梧哥儿你别多想,以前没人这么喊过我。”

“按理说你是我的夫郎,想怎么喊我都行。”

说这话时,陆远有些脸红。

这倒是真的,连开玩笑喊老公老婆的这种玩笑他都没经历过,一上来就来个“夫君”,搞得他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当然,陆远不可否认的是那一瞬间自己是有点高兴的。

原因他不知道,反正就是高兴。

云秋梧点点头,转身的时候,嘴角忍不住向上扬。

他发现陆大哥有点害羞,比好多汉子都要害羞。

陆远是个倒讲究又不讲究的人,讲究的是他挺爱干净,但他过的糙,刷牙洗脸的时候有热水就用热水,没有热水的话大冬天的用冷水都行,说白了就是一个懒字,不愿意动手。

以前没穿越的时候,用热水很方便,现在用热水得自己烧,陆远这几天一直是懒得烧热水洗脸的,捧两把冷水搓搓脸就算完事,连毛巾都不会打湿。

突然用热水洗脸,陆远有些规规矩矩地先刷牙再洗脸,动作有些僵硬。

洗漱好后,想起云秋梧来的时候没带什么东西,连忙给他找了一套新的洗漱用具出来让他用。

在云秋梧洗漱的时候,陆远打开米罐舀了一瓢米出来,准备熬点粥喝。

大早上的,喝点粥挺好的,清淡宜人。

看到陆远在煮粥了,云秋梧赶紧过来帮忙。

“煮粥我会,陆大哥你去歇着吧,我来就好。”

一般人家,少有男子进厨房的,厨房是女子和哥儿的地方,以前陆大哥是一个人过,他当然得要进厨房。

但今时不同往日,陆大哥不该进厨房的,没有道理,不合规矩。

陆远摆摆手,“没事,我喜欢下厨。”

下厨是陆远为数不多的一个爱好 。

一开始的时候是闲着无聊,为了打发时间,照着某音上面的教程跟着学,慢慢地,是真的喜欢上了,既能排遣压力,还能做出香喷喷的饭菜来,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陆远都这么说了,云秋梧也不好再争。

煮的时候加了一些绿色蔬菜进去,是昨天才从山上采回来的野菜,都还新鲜着,拿来煮粥正合适。

煮出来的菜粥白中透绿,晶莹剔透,看着就好看,闻着有一股清甜的菜香味儿。

再配上一个咸鸭蛋,咸鸭蛋剥开来蛋黄红润润的,咬一口就能流出黄色的油来,稍微咸了些,用来配着粥一起吃正好。

一碗菜粥,一个咸鸭蛋,这就是早饭了。

在桃溪村这样的早饭算是上好的了,对庄稼人来说,精米和蛋都是稀罕东西,等闲是舍不得吃的。

能吃上这些东西都是托了原主的福,原主一个单身汉,一个能打猎赚钱的单身汉,不抽烟不喝酒的,就喜欢吃点好的,买的一直是精米精面,蛋是常买的,肉的话基本就没断过,在吃方面,村里没几户人家比得上。

陆远也不是个会委屈自己的。

当然,要他去吃什么糙米的话,他是吃不惯的,这辈子活了二十几年,就从没吃过糙米。

望着面前的菜粥和咸鸭蛋,云秋梧有些惶恐。

他没想到咸鸭蛋还有自己的一份。

咸鸭蛋多贵重啊,本来鸭蛋个头大,就比鸡蛋的价钱要高,还是咸鸭蛋,就更贵了,好像要六文钱才能买到一个咸鸭蛋。

能有菜粥吃就不错了,还是精米熬煮出来的菜粥,他一年到头,都吃不上几回精米。

陆远早饭都解决完了,抬眼一看,发现某人低着头只喝粥,咸鸭蛋碰都没碰。

心思一转,陆远就猜到了小夫郎在打什么主意。

想来梧哥儿自己是一定不会去碰咸鸭蛋的。

陆远伸手把咸鸭蛋给剥了,把去壳了的咸鸭蛋放到云秋梧的粥碗里。

碗里突然多了个咸鸭蛋,云秋梧抬头,下意识地看向对面的人。

“陆大哥,我……我不爱吃咸鸭蛋。”

云秋梧口不对心地说谎,喉咙不自然的吞咽了下。

好香啊。

他只在几年前一次吃席的时候吃过咸鸭蛋,到现在都还记得那种咸咸的,沙沙的,软软的味道。

家里过年的时候也会买几个咸鸭蛋,但没有他的份,他只能看着弟弟妹妹他们吃,自己能闻闻香气就好了。

这副样子要还是不喜欢的话,陆远除非是眼神不好,再不然就是个呆子,才会这么明显的谎话都看不出来。

陆远伸手摸摸少年毛茸茸的脑袋,他没拆装少年的谎言,而是道:“不喜欢也得喜欢,我家的咸鸭蛋不一样,很好吃的,你吃了就会喜欢上的。”

“你放心,家里日子还过得去,咸鸭蛋吃得起的。”

说着陆远起身离开了。

留下云秋梧一个人继续吃。

云秋梧一口一口吃着咸鸭蛋,忽然落下泪来。

确实不一样,陆大哥家的咸鸭蛋是好吃的,是最好吃的。

第五章 看家的小夫郎

院子里,陆远在收拾这几天上山猎到的猎物。

这几天收获平平,野鸡有五只,野兔有六只,还有一只狍子。

另外还有一窝野鸡蛋和一些野果野菜,这些就留着自己吃了。

陆远挑了一只野鸡和野兔放到一边,打算留下来不卖。

小夫郎太瘦了,得多吃点肉补补。

把猎物给收拾好,装在一个木板车上,拿上水囊和斗笠,陆远在院子里找到了云秋梧。

“我一会儿要到镇上去把猎物卖掉,梧哥儿你要一起去吗?”

云秋梧摇摇头,小声道:“我不去。”

他一个瘸子,走也走不快,陆大哥是去办正事的,他一起去,不是成了陆大哥的拖累吗?

陆远点点头,“那行,你就在家休息吧,你才来,这附近也不熟悉,在家里就好。”

叮嘱完,瞧着天光已经大亮,陆远不再耽搁,拉上木板车上路了。

云秋梧乖乖应下,在院子门口目送陆远离开,直到连背影都看不见后,才把院门给关上。

他确实对这边不熟悉,人也不认识,所以不会出去乱走。

夫君要他看家,他看家就是。

但云秋梧可没听陆远的话休息,而是忙活起来,洗衣裳,擦洗桌椅板凳……一直就没停下来过。

……

陆远到了镇上后,根据原主以前的记忆,直接把猎物送去了一家相熟的酒楼后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