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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没想火葬场啊[快穿](115)

作者:Alohomora 阅读记录

要是能多拖着殿下哥哥出门玩、出门透气散散心……不要总是在起居室帮陛下批文件,不要总是泡在科学院就更好了。

不是说后面这两件事不好,这当然很好,皇帝和皇后陛下一直都为这而自豪。

只是多少难免有些辛苦,尤其对没有精神力的身体来说,工作一旦超出负荷,就很容易生病。

爸爸妈妈心疼自己的孩子,骄傲自豪之余,也很担心他们的阿忱的身体再出问题……医疗室里的那一幕,没人再想看见了。

——好在这种担心也并没变成现实。

殿下后来生了几场病,都很顺利地康复,再没像那次一样严重过。

他们的殿下还是做了很多事,还是建起了那些白塔,处理了数不清从“碎片”中看到的乱象,协助皇帝和皇后陛下做了更改制度的完善准备。

终其一生,伊利亚的殿下没有再做过皇帝,无须再戴上那顶皇冠。

他们的殿下身体不算很好,没有活特别久,但好好吃饭、锻炼身体,过了最满足,最快乐的一生。

在那之后,伊利亚人依然竖起雕像,依然感激和铭记他们的殿下,数不清的小孩子跑去墓碑前献花。

因为有了白塔——殿下临终前,还在不停安慰皇帝和皇后陛下,反复保证这不是永别。自己一闭眼就火速去白塔学院,立刻从那儿作为鬼魂活回来,一分钟也不耽搁。

没有受过那么多损伤、没有耗尽心血的意识,很容易就能变成鬼魂,自由自在地到处飘。

因为不是永别,所以死亡也变得不再那么可怕。

……

那场葬礼很温柔,很安静,在秋天的末尾。

数不清的银杏叶金黄地落下来,给整片草坪都铺上灿烂的金光。

悠扬的风笛飘过山峦,用云杉和火焰灰制成的墓碑不豪华、很简洁,点缀着很灵动活泼的花纹。

这块墓碑是他们的殿下自己做的,大概做了有那么两三年。

“不用哀伤。”

墓碑上写:“我过了很好的一生。”

第37章

你就放我走吧。

我都死了。

……

/世界三/

十月朔, 秦岁首,烧寒衣。

本朝有过寒衣节的传统,十月初一这天, 要祭拜、扫墓、送寒衣, 亡故久了的用五色, 新亡者要用白纸。

规矩不能乱, 乱则不吉, 必遭祸殃。

“白的有什么好看。”时鹤春这么跟照尘说,“等我死了,你就给我烧五彩的, 再添两朵花。”

“怕什么,你只管烧, 祸殃我背。”时鹤春说,“我可只穿漂亮衣服。”

这时候他们十几岁,离死其实还远得很, 离分道扬镳也还远。

时鹤春没长成千夫所指的奸佞, 没翻手云覆手雨, 搅得朝堂乱七八糟,再罪有应得死无葬身之地。

照尘也还没还俗, 没做回秦王世子……只不过是个被咬着枝红杏、翻墙进来的时小施主拐出寺庙,跑去河边看戏的小和尚。

……

“这个世界怎么也能出问题?”

庄忱想不通:“秦照尘不是正道魁首吗?我是大反派, 我们是死敌。”

秦照尘是这个世界的主角——刚正不阿的世子殿下、秉公任直的大理寺卿, 生来大概就是要做正道魁首的。

时鹤春不一样, 时鹤春是这个世界的反派炮灰。

本朝最大的奸佞, 毕生所求钱权二字, 随心所欲荒唐恣意,生前把朝堂搅得一团乱, 最后也死得惨烈。

像秦照尘这种出身坎坷,自幼被送去寺庙礼佛,礼出一身的迂阔清正、从不出格半步的正人君子……和他注定不是一路人。

时鹤春活了二十七年,专心扎在朝堂里当了十年奸佞,也跟秦照尘分道扬镳十年。这十年里,绝没少和这位专门抓奸佞的大理寺卿作对。

系统同样想不通,不只是因为这个,还因为到现在为止,他们已经收了一百多件五彩寒衣、几百支干花,看来还有要继续的趋势:“宿主,宿主。”

“……您还记得这个世界的具体设定吗?有人在烧纸问您,想问清楚些过去的事。”

系统抱着一百多件棉袄,摇摇欲坠:“我们可能要从头整理……主角在为您著书立传。”

庄忱:“……”

什么传,奸佞列传?

系统对着眼下导入的剧情,也有些犹豫,看了看不远的方向,又慢慢飘回到庄忱身边。

烧寒衣、著书立传……主角就在这么做,所以只是这样说也没错。

但也有些更不容易说清的隐患。

越是循规蹈矩、生来迂阔无趣的人,越不该有这种称得上荒唐的举动——更何况秦照尘礼佛。

这是个从不做荒唐事的主角。

这些年来,秦王世子自己都从没逾礼,上朝穿玄端朝服,夜间换轻便深衣,坐公堂就穿公服,獬豸冠从来端端正正摆放堂前。

那些本不该在第一年烧的五彩寒衣,全是秦照尘一件一件折出来,在最不该烧纸的佛塔里烧的。

这几百支干花,从春夏留到现在,都不用烧,一碰就碎成齑粉。

秦照尘眼下做的这些事,显眼又不显眼,或许最多只是被几个言官不痛不痒地弹劾……但这么下去,或许就不一定了。

“设定记得。”庄忱对自己负责的世界,总不至于毫无印象,“他想问什么?”

系统又从棉袄地下翻出厚厚一沓纸。

大约有一尺厚,大约有一两千张。

庄忱:“……”

“宿主,宿主。”系统抱住转身要走的宿主,抽出第一张纸。

系统:“他想问您……给他起的名字,为什么是照尘。”

……

按理说该叫“法号”。

因为那时候的秦王世子还在庙里,还是个扫地洒水、等着剃度皈依的小和尚。

很少有人知道这法号是时鹤春起的,倘若叫人知道了,寺里的大和尚只怕就不会用——因为法号庄严,是不能沾罪孽的。

时鹤春一身罪孽,从生下来那天就是这样,他其实姓鹤,不姓时。

这是个古姓,“蚕丛及鱼凫”,中间其实还有个柏濩,后来就有了柏鹤氏。

到了本朝,鹤家成了被满门抄斩的叛逆。罪证确凿,一家上下百余口人在闹市处斩,血泼在青石板上,叫雨洗了三天三夜,还有红痕。

时鹤春之所以能活下来,是因为他母亲是公主。

鹤家三郎曾是尚了公主的驸马,生下来的孩子也曾是金尊玉贵的凤子龙孙……这些虽然都成了过眼云烟,但稚子无辜,那年时鹤春也不过七岁。

一个七岁的孩子,说破了天,大概也是策划不了阴谋、谋不了反的。

先帝仁慈,叫公主深居古寺、带发修行,免了那七岁稚子的死罪,只要废去丹田气海,断掉手筋脚筋。

古蜀部落以武传家,哪怕只是个七岁的孩子,也曾在耀武楼前折柳献艺,一身燕子抄水的轻功,拔了世家子弟中的头筹——这副身手若是留下养大,只怕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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