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蜗牛去散步(2)
我走了过去,坐到她对面。
既然未来一年注定要和她同处一室,还是搞好邻里关系吧。我虽然是三角形人,但也知道博采众长拿来主义的奥义,圆形人就那么点优势,天才不用动脑子也能学会。
“你好,方彤,我叫鹰飞。鹰击长空的鹰,龙飞九天的飞。”我自我介绍道。
“明白了。”她点点头,学我的说法,“原来是走狗携鹰的鹰,飞禽走兽的飞。”
“喂!”我不高兴她的说法,一瞬间垮下脸来,“你的比喻未免太无趣了吧。”
“诶?”她睁大眼睛看着我,似乎很不解的样子,“难道说刚才你没有在教语文吗?用成语解释自己的名字?”
这个人……学习学得走火入魔了吧?
“那你介意刚才我说你是正方形体型吗?”我小心翼翼试探道。
“啊!原来那句话是在教数学啊,对不起我没注意……我一直以为你在教语文,说我‘天赋异禀,骨骼清奇’……”
“你的智商在75以下吗?”我忽然打断她的发言。
“你怎么知道的?”方彤的眼睛又睁得老大,“虽然说出来有些害羞,但我智商的确只有70……”
我笑得差点背过气去。同时,悲惨的眼泪被我涂抹在沙发靠背上,默默的渗入缝隙里。
“没关系……阿甘的智商也不到75,但是人家也学到了高等物理,你智商至少比他高,还是很有前途……”
我的确不是五十步笑百步——但对一个智商高过她100的人来说,她的确“二”得有点太低能了,已经低过海平线了……
未来的学习我要怎么帮助她啊!上帝给我指引一条道路吧!
出行
这个世界上的天才有两种:一种是以为不努力也能成功的天才,一种是努力使自己更加天才的天才。
我极度鄙视第一种天才,认为他们是在丢天才的脸,给愚蠢的人们树立反面教材。比如美国那个天才俱乐部(智商超过150)里做清洁工的人,就是队伍里的败类,鲜汤里的耗子屎。
沙郎?斯通也是,因为她拍了《本能2》。
在我看来,天才就是应该树立一种标志,好比轿车里的劳斯莱斯,香水里的香奈儿,皮包里的路易?威登一样,成为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被所有人崇拜瞻仰才对。所以天才应该在各方面都出类拔萃,成为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根据这个标准,天才应该比平常人更努力,强悍犹如奥林匹斯十二神,脱缰野马一般拉开与普通人的差距——那差距,要鸿沟得像马里亚纳大海沟一样才有价值。
在这种观念下,爱因斯坦也有点“二”,因为他不修边幅。
达芬奇还算不错,不仅全才,而且画蛋画得深得我心。
所以,我完全够资格作为一个标竿,树立在方彤的面前。
“尽管现在是暑假,你也不许看电视不许玩耍不许打电话,乖乖的跟我学习,我学到几点你就必须学到几点!我没有学习的时候,你也必须学习!”
这样的铁血政策对于一个芳龄十八的少女来说未免太过残酷,但方彤没有说什么,她轻轻点点头,同意了我的建议。
我没想到,这会成为我的灾难。
“鹰飞哥哥,这道题我不会……”
“‘无辜’用英文应该怎么说……”
“这个图形的辅助线应该怎么画啊……”
我要抓狂了。就算问问题也拿点有档次的啊,那1.0版的破烂问题还拿来问我简直是侮辱我的智慧!我面无表情的把一堆教科书——从小学一年级的到高中二年级的课本全部堆放到她面前。
“这个暑假,你先从课本开始看,把这11年来所学的,全部重新复习一遍。”
方彤咬着下唇不吭声,她觉得我拿出小学一年级的课本有点侮辱她。
不喜欢是吗?我抓起小学一年级的课本,随便翻了一页考她:“这个字读什么?”
方彤歪着头看了好半天,一咬牙一跺脚,给我来了个“认字认半边”。
我把掩住的读音给她看,然后好心的安慰她:“这种错误其实每个人都会犯。不过我会错的字只可能存在于《康熙字典》中,而你却连小学一年级的都不会。”
这样的话恶毒得连我自己都忍不住得意起来,方彤一副快哭的样子,她抓过书去,默默的,奋力的读起来。
这个时候,楼下传来召唤我的声音。
“鹰飞!约好打篮球的,去不去?”我的死党煌星在楼下叫我,车铃在夏日里舞动清脆的声响。
煌星是我的死党当中,唯一一个可以算是“门当户对”的朋友。在我来到这个中学以前,是煌星在充当着年级第一以及所有女生心目中“白马王子”的地位,但这个美梦在我到来之后宣告终结。于是煌星与我做了三年的死敌,甚至转班转到我所在的班级,号称“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结果他转到我班上后人生依然惨淡,这个天才终有一天嚎泣着要自杀。我告诉他,我比他强不是因为我比他更聪明,而是因为我比他更努力。他终于顿悟了,从此自命为我的生死之交,在我的人生各处甚至是卫生间里出现。这个人虽然跟牛皮糖似的但成绩真是不错,是我所有死党中唯一敢在楼下喊我的人。所以组织上常常派他来召唤我,“背着书包去抢劫”,这是组织上对这种“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行为的亲切称谓。
“马上就来。”我冲着窗外喊了一声,迅速换好衣服,冲下楼去。
互相用变化的各种手势完成我们独特的“见面礼”后,煌星冲着楼上嘟嘟嘴:“那是谁啊,趴在你家窗户上。”
我一抬头就看见方彤趴在窗户上,眼巴巴的看着我们。我知道她也很想出去玩,可是她没有资格。
“看什么看啊,还不赶快回去学习!”我凶她。
“可是,你都可以出去玩……”她可怜兮兮的说道。
“那是因为我功课做完了,而你的还像山一样高!”我一点都不怜香惜玉。
“干嘛那么凶啊,就算是学生也应该劳逸结合啊。”煌星拦着我,对着楼上绽放笑颜,“我们要去打篮球,你也一起来吗?”
于是,在煌星这个伪“白马王子”的撮合下,方彤变成了一路同行者。
“喂,她叫什么名字啊,还蛮可爱的。”在方彤准备出门的当会儿,煌星撞着我的肩膀问。
可爱?我忽然想起煌星就是喜欢这种迷迷糊糊的女生,他的标准口号就是“既然天才和美貌我都已经拥有了,那我的女朋友只要会撒娇就可以了”。这种低标准向来是我所唾弃的,但我不能阻止我的朋友犯傻,这不人道。
“叫方彤。我妈朋友的女儿,寄住在我家里准备考大学的。”知道他反正会问,我一口气都说了出来。
“天,这种鲜花放在你身边不是投身狼窝了吗?”煌星哀嚎起来。
“你要喜欢尽管享用,我跟她一点都不熟,也不想负担这种责任。”的确也是,就凭70的智商,如果不是老妈,她跟我的人生根本不会出现一点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