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蛙告诉王子,他原本是一位邻国的王子,但因为被坏巫师的魔法所害,变成现在这个丑陋的样子,只要有一位真心爱他的女子愿意吻他,他就可以恢复原状。」
菲利普用手拨弄了一下脚边的油灯,忽然问约翰:「如果你是王子会怎麽做?」
约翰愣了一下。
「既然要真心爱他的女子吻他他才会变回来,那就叫他快点去找个女啊。」
菲利普苦笑了一下。
「王子也是这麽想,他跟青蛙说一切都交给他,他就开始到处物色美丽的女孩子,每次找到合适的女孩,王子总会偷走她一件重要信物,拿到水池旁交给青蛙,有时是女孩子的梳子,有时候是女孩子的发带,有时是女孩子的内衣。」
「他怎麽拿到女孩子的内衣?」
「青蛙就拿那件信物做要挟,要求女孩子带他回家,和他同食同寝,藉以培养感情,好让她们有朝一日有机会心甘情愿地吻他。但一日又一日过去,青蛙从一个又一个女孩子家回来,除了被女孩子打得鼻青脸肿,差点丢了小命外,没有任何收获。
「每次青蛙回到池子里,王子都会守在那里。他不停地安慰青蛙,告诉青蛙总有一天一定会找到心目中的那个女子,他替青蛙上药,陪青蛙喝酒,有一次喝醉的青蛙在他脚边熟睡,暂时又变回人类的模样,王子就弯下腰来,在他唇上轻轻落下一吻。」
「然後?」
见菲利普忽然停下来,约翰忍不住问。
「青蛙唇的滋味很好,和王子数千数百次想像的一样,温暖而柔软,带点男人独特的味道,和他以往接触过的女人都不同。」
「不,我是问王子吻了青蛙之後青蛙怎麽了,没人问你青蛙嘴唇的滋味。」
「毫无反应,就只是只喝醉了的青蛙。」
「喔。」约翰耸了耸肩。
「後来有一天,王子偷了一颗邻国公主的金球,照样拿到池子里送给青蛙。青蛙看著那颗金球,忽然哇哇大哭起来。他说他不要再尝试了,因为世上不可能有女生会真正喜欢上一只青蛙,说不定巫师也只是骗他的而已,其实他根本就变不回人类。」
「那天晚上,王子抱著哭泣的青蛙,跟他说了三件事。」
「第一件事,王子要青蛙再尝试最後一次,他告诉青蛙,你有一颗最善良的心、最迷人的性格,就算外表是丑陋的青蛙,也无法掩盖你的光芒。」
「第二件事,王子对青蛙说,就算你一辈子是青蛙,我也不觉得你丑陋,一点都不。」
「第三件事,王子吻了青蛙一下然後说,如果这次再不行,虽然我的吻无法将你变回人类,但我愿意,就这样吻你一辈子。」
约翰静静地听著,菲利普又继续说。
「第二天金球的主人,也就是邻国公主果然来找金球了,青蛙就按照原订计画,以金球为要胁,要公主带他回家。王子目送公主心不甘情不愿地带走青蛙,心想以公主的骄纵,应该忍受不了青蛙和她共处一个月,或许他就是算准这点才故意找了一位公主。」
「於是他在池边坐下来,等待著他的青蛙回来。但是一周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池子里始终没有青蛙的身影。王子经常在半夜被蛙叫声惊醒,欣喜若狂地冲进池子,以为他的青蛙终於回来了,但原来只是普通的蛙鸣。」
「他在池子旁边住了一年,直到有天,路过的吟游诗人捎来喜讯,说是邻国的公主找到了如意郎君,这个夏天就要成婚。王子明白青蛙终於成功了,有个真心爱他的人,真心爱他的女子,心甘情愿地吻了他,解除了坏巫师的魔法。」
「於是变成王子的青蛙,和公主,後来一直过著幸福快乐的日子。」
菲利普停下了故事,约翰看著他的眼睛。
「那王子呢?」他问。
「什麽王子?」
「就是你说的那个王子,那个喜欢上青蛙的王子。」
菲利普摸了摸鼻子。「喔,王子继续旅行去了,就跟之前一样。」
约翰沉默了一下。
「这是个好故事,原来你也会说这样的故事。」
「我的脑子里不是只有男人的内裤和男人内裤里的东西。」
「这真是一件令我震惊的事实。」
那天晚上约翰在草棚的一角席地睡了,菲利普却说他在泥地板上睡不惯,自己一个人提个毯子,走到树林那头靠著树干睡。
约翰觉得有点奇怪,但是菲利普自从和他相遇那天起就是个怪人,因此这点程度的奇怪,约翰想一想也就作罢了。
他反而觉得松了口气,至少菲利普今天晚上没有再讲那些乱七八糟的故事。那些故事虽然迷人(约翰否认),但说实在的他也是个二十出头适婚年龄的男性,老是听见这类型的故事,他身体某个部份会控制不住。某个部份是哪里就不要问了。
而且那种故事……由那种人讲出口来,不知道为什麽,约翰觉得格外有杀伤力。
要命的杀伤力。
隔天他们一起进了城镇。说是城镇,其实也只是几个山城交接处比较热闹的地方。就像菲利普说的,这一带的国家几乎都像这样,鸟不生蛋,鸡不交配。
约翰在一家杂货店用几卷布帛和老板交换了粮食,菲利普似乎真的身无分文,连可以拿来抵押的信物都没有,真不知道他是怎麽活到现在的。
「财物引来觊觎,美色引来偷盗。」菲利普摊手:「我已经无法掩藏我的美色了,至少不能让钱财露白。」
「你讲反了吧?而且你哪是不露白,你是根本没有财物吧!」
约翰脸红了一下,他倒是没有否认美色那部分,虽然有点懊恼,但菲利普虽然长得高大威武,五官却相当细致,皮肤就旅行者而言也算苍白,有一种佣懒的美感。
「就说过了,在先前的树林里遇上盗贼时被偷光了,连内裤都被扒走了。」
菲利普的谎言很快就被戳破了。原因是那天晚上,他们真的遇上了盗贼。
本来是约翰为了省住宿费,想说在城镇附近的树林里窝一下就好,不必特别去住旅店,而且还要付两份房费。
虽然菲利普说两个人睡一间他也不反对,但约翰反对。
他们在一片看起来很美的湖边扎营,正准备坐下来享用刚到手的乳酪,事情就发生了。
那是一个七人的组合,人数不算多,但约翰听说过西北山城这一代的盗贼都很凶狠,多数是被王国舍弃的佣兵,他们粗鲁而贪得无厌,在离开王宫的庇护前,他的母亲一再告诫他要小心,还给了他樱草花织成的香包做为护身符。
事实证明区区护身符根本无法保护他,约翰旅行这一个多月来,还不曾见过这样肮脏恶心的男人,他们有的少了一只眼,有的被奇异的树藤所环绕,约翰本来以为从前家里的厨子是天下最肮脏的人,但他发觉他错了。
盗贼把缺口生锈的刀尖伸向他的鼻尖时,约翰一动也不能动,脑子也无法思考。但下一秒他惊讶更甚,原因是他的旅伴忽然跳上前来,一把勒住了攻击他的盗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