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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钥(25)

作者:聿桥 阅读记录

“先从最简单的说吧。矿石,可以说是每一个矿脉都至少会有一个矿精,而这些矿精就是一种最基本的增幅器,属于可以和我们融合的一种,每一种吃起来味道都不太一样。”

像是想起矿精的美味一样,树海一双大眼开始神游起来,一张小嘴叭吱叭吱几声,竟然不由自主地开始变回原形,头上不停冒出绿叶跟细枝,才脱下鞋子没多久的脚丫子,长出了树根,往地板下头钻。

“给我回神!”朔华很干脆的一拳捶下去。

“叩!”

非常扎实的声音,不过痛的人只有一个。

朔华看了一下自己微红的指节,这家伙果然只是换一下外型而已,其实从头到尾都还是一棵树,他刚刚撞的地方是额头,但那质感不但不软,还硬得很,完全跟敲击一棵树干时是同样的声音。

“嘿嘿!抱歉,我只是想起之前吃到一颗矿精时的感觉。”

“你不会痛吗?”

“什么?”

“算了,继续说吧!”

“啊?我说完了。”

朔华很想再捶下去,但是想到只有自己会痛的情况下,还是放弃了这个打算。

“既然你说完了,那重点呢?另外一种增幅器的取得办法呢?”朔华隐隐约约抓到一个重点,不过必须由这个家伙来证实,五百多年的经验,可是行动的最好教材。

“另外一种增幅器的取得,必须从各项消息跟传说来推论,我的重点就是,既然已经知道矿精的取得方式,那么何不好好利用一下我们现在的所在地?富必喇的矿脉全菲嘉闻名,不但矿产量丰富,而且质地精纯,再加上开采的时间不过短短不到五年,想必矿精应该还在才是,至少我可没听过这里的矿区曾经出过什么大事。”

一张可爱的脸,突然笑得贼贼的,眼中充满已经算计好的得意。

朔华就知道,活了超过五百年的家伙,怎么可能天真纯洁,这棵树表面可爱无害而已,说不定肚子里全都是坏主意。

“你的消息还真是灵通。”

“这当然,只要是有树的地方,我就可以知道消息,现在你们可知道得到多棒的一个伙伴了吧!”

“哼!”

“去!”

这次连冷暮都发出了不屑的冷哼声。

嘲弄归嘲弄,朔华脑袋转了一下,不得不感叹,地球的人类真的可以说是本能最差的一种生物。

从第一个见到的冷暮,再来妲塔跟树海,可以说每个人都兼具数种本能,就只有人类,好像除了脑袋之外,别无其他,不过这也可能是科技太进步的关系。

科技太过发达,渐渐地人类就开始依赖机械,忘却自身的改造,不然像是爷爷他们……

他们朱家是轩辕的传人,至于为什么姓朱,而不干脆就叫轩辕算了,是因为中国自古以来子从父姓的习惯,在数百年前,他们这脉的女性先祖也许姓轩辕,但嫁了个丈夫之后,孩子可就不跟着这个姓了。

不管如何,反正爷爷当时看着他的眼神是那么严肃认真,要他不相信自己的确是轩辕一脉也难,继承了轩辕的姓,也继承了中国数千年来的文化和武术,如果他是朱家受宠的孩子,在练过那些据说已经失传许多部分的武功之后,打起架来应该也不会输冷暮才是。

可惜,他一直都是只能偷偷旁观的那一个。

“冷暮,要参加吗?”

坐在窗边的高大身影,毫不犹豫地点头。

“那现在该怎么做?”

树海笑了一下,“这该由你来决定吧?”

“我?”朔华扬起剑眉,好奇接下来会得到的答案。

“你不会忘记自己的能力是什么吧?”那张看起来只有七、八岁的脸庞,一点也不适合像这样高深莫测的表情,用打的打不痛,朔华考虑是不是该把空间里的小刀拿出来,在他脸上刻上“某某某到此一游”。

“看来在你面前毫无秘密可言。”他知道他话里的意思,没忘记自己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直接从半空中掉进森林里,而森林里最不缺的就是树了,全都是这家伙的眼线。

“不尽然,不是每棵树都听得懂人类的话,至少你从半空中掉下来的时候在骂些什么,我就不知道。”

“他妈的。”

“啊?”

“我说他妈的。”俊美的脸庞露出再灿烂不过的笑容,了解朔华的人会知道,这大概是他母亲去世之后,笑容最“阳光”的一次。

不过树海那只有水分流动的纤维里,却感到莫名的阴冷,唯有干笑,“呵呵!真感谢你帮我补充资料的完整性。”

“哪里,我的荣幸,晚上出发。”

看看天色才要进入傍晚,距离深夜还有一段时间,朔华干脆重新穿好衣服,到外头绕个一圈,看看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可以买,尤其像是一些珍贵的书籍,或是任何有可能跟增幅器有关联的物品。

不过,他倒是没料到冷暮也跟着他一起出来,就连树海也赶紧穿上鞋子,说要去找镇上的同伴聊聊。

“你会被当成疯子。”才走出旅店没多久,树海那家伙就直接在路边一棵看起来岁月颇为悠久的大树下“生根”,一双眼睛非常呆滞地看着树顶,只差口水还没流下来而已。

“你懂什么,我这是在跟美人交流。”

美人?他只看到一棵树而已。

“那你慢慢去交流,我先走了。”他不觉得自己跟他一起在树下交流,会突然有什么顿悟,牛顿的理论也要是棵果树才能成立。

于是两人一起丢下那棵努力不让自己真的生根的树,在大街上问了一下路人,转了几个弯,就到一条专门卖些奇怪东西的街道。

这里向来是冒险者跟佣兵最常来的地方,有时候可以淘到不少好东西,甚至还有少见的书店。

这个时代还没发明印刷术,书籍都是手抄本,每一本的做工都十分费时,因此价格相当高,买得起的人也不多,所以除非是拥有大量人口的城镇,一般来说不太可能会有书店这种高消费的地方。

而富必喇人口是不多,但流动量大,所以小小一家店面,进的书籍不少,一眼望去应该有千百本之多。

两个人的目的几乎都是一样的,因为造价高昂的关系,所以这个时代不用太担心会有什么废话过多的书籍,作者都是尽量用精简的说法来陈述观念,所以看一下书名跟大略翻一下内容,就可以知道需不需要,因此两人抽书的速度快得惊人,让一旁书店的老板瞪着双眼,完全无法估计等一会儿可以有多少的收入。

碰!碰!

两声沉重的声音,书店老板的柜台差点没被那两大迭的书给压垮,而且看两人的目光,还在书架上打量的样子,似乎这还只是一部分而已。

“嗯,我算一下。”赶紧从抽屉掏出一个颇像是算盘的东西,不过都是下压式,一样十位进位,只是一个银币的话,就往银币那一栏下压一格,压满个位数进到十位数那一格,以此类推,看上去是一排十格,总共七排,换句话说,只能计算到九百九十九个金币九十九个银币九十九个铜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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