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捕(34)
段衡闻言挑起眉,眼睛微眯起来,“跟你有什么关系?”语落,他突然伸出手将傅胭拉到自己面前,将茶水间的门打开,拉着她一个回身进了去,随后又迅速将门反锁起来。
傅胭没防备的被他拉进了屋里,一回神,这人已经用胳膊肘压制住了她的身体,将她抵在了墙上,脸和她面对面,眼神也比刚才深沉了一些。
“我警告你……啊!”
没等她话说完,段衡突然一口咬在了她的鼻子上。
26、第26章
午休过后, 傅胭回到了自己的办公位置。
她的鼻子上干干净净的,没有留下咬痕, 也没有红肿, 但是, 她就觉得上面像有老虎钳子在夹着似的,横竖都不舒服。
用来隔断两间办公室的窗帘还没有送过来, 傅胭用手拄着右脸, 眼神偏都不偏一下。
没过几分钟,来了一对新人,傅胭坐直身体, 深呼吸一口气, 面带微笑的对两人说,“您好, 这里是结婚登记处,请问两位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吗?”
今天倒是稀奇了,大下午的,前来办理登记结婚的新人比上午要多了几倍。
离婚处那边人也不少,前前后后来了都已经有四对了。
段衡来的第一天就上了岗, 也没怎么做培训,该知道的都知道了, 就可以开始工作了。
那四对闹离婚的夫妇全都是他接待的。
等傅胭闲下来的时候,段衡正在隔壁接待着第四对吵着要离婚的夫妇。
那是一对年轻夫妇,两个人的年龄加起来都没有超过四十五。男的身上穿着破洞乞丐服,头发染成黄绿毛的颜色, 一脸的流里流气,而女的则是浑身都散发着重金属的味道,皮背心配皮短裤,烟熏妆,爆炸头,耳朵上还夹着根烟。
离婚处虽然是帮人办离婚的地方,不过,登记员也要适当的充当感情调解员,帮助两人分析和缓和关系。
毕竟按照中国人的思想来说,结个婚不容易,能不离就不离,好好过日子比什么都强。
这对年轻夫妇打从踏进门来开始,就一直在互相对骂着,从祖宗十八代骂道孙子十八代,各种国骂和脏字全都轮了一遍,就差动手了。
和结婚处不同,离婚处常常会有这样的事情,一言不合就开骂开打,有的过分的甚至还会抄起办公桌上的东西,看也不看的就往地下扔。
段衡始终是淡淡的看着这两个人,也没有出声调解。
刚才他送走了三对闹离婚的夫妇,其中有两对和平分手,另一对则别别扭扭的和好了。
不过这一对,离了也好,不离也好。离的话,双方都算是解脱了,不离,也算是给社会做出贡献了。
“我说大哥,你怎么不给我俩调解呢?”这时,男人的矛头转向无辜的登记人员了。
段衡抬起头,说,“王先生和王太太,你们最好尽快做出决定,这里五点下班,如果你们今天不离,就只能再等到下周一了。”
那女人一听,立马急了,“不是,你怎么说话呢,你这怎么还劝离不劝合啊!”
段衡淡淡道,“那我就奉劝两位还是慎重考虑好再作出决定。”
“考虑什么呀,我们没考虑好能上你这来吗?”
“如果两位考虑好的话,那就请马上签字,盖上章,离婚证书即刻生效。如果反悔了,看,隔壁那边随时复婚。”
傅胭本来正喝着水,一听这话,一口水直接呛住了嗓子。
到底是什么样的家庭,才能培育出段衡这么个……人才来?
*
周六的时候,傅胭抽空回了一趟A市。
她这次回来的目的只有一个——接儿子。
前阵子因为考虑到安家和工作的问题,傅胭怕自己忙的照顾不了狼狼,所以在离开A市之前,她将狼狼暂时送到季思那里托管了一阵。
傅胭想的是,等她在S市安顿好了之后,再将狼狼接过去。
现在有了住的地方,工作也找了,钱也够,家里边各种狗狗的用品全都置备齐全了,她也有时间照顾,那么,也该把狗接回到自己身边来了。
傅胭下了飞机之后,直接去了季思家里。
狼狼都有好多天没有见过傅胭了,现在一见到,乌溜溜的眼睛顿时跟个大灯泡似的亮了起来,一边汪汪叫唤着,一边撒了欢似的往她身上扑。
傅胭连忙将狼狼抱到怀里,轻拍着它的身体哄着,“宝宝乖,宝宝乖。”
“汪!”
傅胭自打将狼狼送走之后,心里也是常常惦记着,在她的心目中,这个既可爱又善解人意的小东西已经不仅仅是一只宠物那么简单了,它更像是她的孩子和朋友。
狼狼眼睛湿润的看着她,耳朵一动一动的,煞是可爱。
傅胭的心都被它给萌化了,“狼狼乖,妈妈今天带你回家,回家吃肉去。”
狼狼用爪子拍了拍她的手,“汪!”
季思拄着下巴看着眼前这‘母子俩’,“我说胭胭,你儿子在我家的这段时间,可是天天吃香喝辣的,狗粮是吃都不吃的,比我都挑食,本人在此郑重的发誓,我绝对没有虐待它哦。”
季思这段时间算是领教了,这小狼狼很乖很可爱很暖心,但也是真的挑嘴。
狗粮不吃也就算了,做的不香的肉不吃,做的不好看的肉不吃,做的难吃的肉不吃,不是纯净水不喝,不是纯牛奶不喝……
季思偷偷拿自己烧的凉白开和羊奶测试过,果然这小狗儿鼻子一皱,掉头就走了。
傅胭抱着狼狼,说,“这孩子得富养,而且这萨摩犬天生就娇贵,没办法。”
季思心想你得了吧,这全世界萨摩犬多的是,人家一点都不娇贵,什么都吃。
等收拾好了狼狼的东西,傅胭亲自下厨做了几道菜,和季思一起吃了顿早午饭,吃完之后,两个好朋友又肩并肩的躺在床上聊了会天,眯了个午觉。
等到离登机时间还有四十分钟的时候,傅胭这才和季思道了别,往S市赶回。
*
周一早上五点多钟,傅胭换了身清爽的运动服,带着狼狼一起出去晨练。
早上的空气很清新,依稀还能闻见青草混合着露珠的味道,这小区附近的绿化做的还算不错,青树绿草,能见度高。
狼狼和其他狗最大的区别,就是它很懒,别的狗都喜欢在外面撒开欢的玩,可它却只喜欢懒洋洋的趴在窝里睡觉,不爱动弹。
傅胭无奈的看着正趴在她面前耍赖不肯站起来走的狼狼,“儿子,你这样可不行,听话,站起来走两米。”
狼狼软绵绵的抬起脑袋,可怜兮兮的张开嘴,“呜……”
傅胭当下就心软了,“那好吧,明天再练。”
几分钟之后,出来晨练的人们就看到这样一副景象:一个年轻的女人怀里抱着一只不小的狗,步履轻快的沿路跑着步,神情轻松,呼吸顺畅。
傅胭只当自己是负重跑步了,这么一想,浑身反倒还来劲了。
晨练完回家的途中,傅胭牵着狼狼,一人一狗和谐的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