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服首杀(47)
如今他保存了【血脉压制】【聆听】【嗅闻】,全是优秀的保命技。属性方面,他的物理防御、魔法防御各加了240,尽管还是很脆弱,但不至于一碰就死。
嗯,万事和为贵,实在不行,他还有他的“打工骑士”忒斯特——【背叛序曲】的8小时效忠制,正好一个工作日。
“以后你每天早九点发动‘背叛序曲’吧,正好朝九晚五。”
诺尔试图压下嘴角的笑意,“保证白天有30%的属性加成,情况特殊再延长,你觉得怎么样?”
忒斯特:“……行。”
他总觉得诺尔选的时间点有点怪。不过他俩要是每天三次吻手礼,那就更怪了,容易引起他人的注意。
“我还是会压低属性。”忒斯特补充道,“离大城市越近,玩家越多。低调点更安全。”
协商一致,两人风卷残云地吃完了那只长角鸡。
诺尔用叉子敲敲盘沿,鸡骨头自己凑整,小跑着离开木屋,天蓝色浅盘瞬间干干净净。
……
四天后的天空也同样干净。
骑士尤金站在常青教堂门口,脸上少见地没有表情。
常青教堂门口有片广场,广场以洁白的石板铺就。如今广场中央多了些东西,像是白手帕上的污渍那样显眼。
那是失踪数日的斯温城主。
他已经死了,全身遍布金线。阳光照射下,它们在青白的皮肤上闪闪发光,如同精美的图腾纹身。
斯温城主恢复了人类形态,他身穿布袍,被金线固定为腰部微弯、双臂展开的姿势,脸上则被缝出柔和的微笑。
他脚下是繁盛的灌木堆,身前有着两个藤蔓与花朵缠绕而成的“孩童”。那些花朵的花瓣还带着露水,颜色搭配也恰到好处。它们在晨曦中宝石般闪闪发光。
一个充满慈爱与悲悯的场景。
尤金当然认得这个场景。流浪儿的守护者,慈悲的吉尔摩——生命圣典中的知名信徒之一。
真正的疯修士来了。
斯温城主被救走,尤金甚至加强了白鸟城的警戒。但疯修士依旧离奇地完成了这一切——将尸体堂而皇之地展示在常青教堂门口,除了陷入恐慌的人群,他没留下任何东西。
看到这副景象,民众只会觉得亵渎与残忍。可尤金深知其中的讥讽之意——就在前两天,调查骑士团刚刚发现城主办公间的密道,见识到了堆积如山的孩童骨骸。
……愿神宽恕这些不敬的狂徒。
调查骑士们纷纷出动,快速封锁现场。尤金逆着人流转过身,深绿的披风劈开空气。
不远处的暗巷,一高一矮两个斗篷人盯着这一切。
看着城主的尸体被魔法隐藏,稍矮的那个笑了几声:“真是精彩,我们明明在附近,居然也没能发觉。”
他的语气还是那么轻浮,赫然是前几日的袭击者。
“疯修士好歹是十多年没被抓到的老手。”大个子闷声说。
“算了,反正我们本来也不是为他而来的。”袭击者不甚在意,“珍稀道具没了,回去还要解释,真麻烦啊。”
大个子沉默。
他们的计划很简单——在斯温城主的协助下,献祭巨龙尸骸和大批人命唤醒蜡烛,制造一个永恒教会专有的传送门。这样一来,教会就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白鸟城变成狂信徒据点。
大城市间的传送阵都是古遗迹,由各个国家牢牢把控,神殿也盯得很紧,出入要严格登记。远距离传送魔法更是仅存在于传说中,只有少许古遗物附有相关功能。
毕竟根据教会的说法,“跨越空间”涉及神的领域。
那根蜡烛无异于一个可活动的传送门,重要程度不言而喻。但他的同伴仅仅觉得“丢了之后解释很麻烦”。
……也不是不能理解,大个子想。反正他们并不是真的忠于永恒教会。
“你准备怎么办,克里姆森?”大个子问。
“还能怎么办,先把蜡烛追回来呗。”袭击者——克里姆森说,“主要是那两个人太有意思了,我还没吃过这么大的亏。”
说罢,他摘下兜帽,冲路过巷口的一个青年勾勾手。
“伙计,帮我跑个腿。”克里姆森笑得热情亲切,“我们在这儿等人,走不开,你能帮我们买两瓶酒吗?五个银钩的跑腿费。”
眼见日光明媚,那青年欣然走入深巷。下个瞬间,寒光闪过他的咽喉。
鲜血瞬间喷溅而出、溅了满墙,青年没几秒就咽了气,布袋似的倒在血泊里。克里姆森划破手心,掌心向下,任由血液流入那摊血泊。
“一条性命做交换,我要知道使我流血的敌人所在。”他用点单似的口吻说道。
满地鲜血涌动,浮出一个深红色的,佝偻干瘦的人形。它还没有成人的小腿高,面目模糊不清。这血侏儒伸出一只手,遥遥指向南方。
青年的尸体则缓缓沉入血泊,鲜血下的石板仿佛变成了沼泽。那血侏儒散落回液体时,尸体彻底沉没无踪。
“葡萄领的方向,阿尔瓦商队和里齐商队都往那边走。”大个子沉声说,“要抓阄吗?”
“我跟着阿尔瓦,你跟着里齐。阿尔瓦雇的佣兵更警觉,你没准会暴露。”克里姆森耸耸肩,“等发现那两人的踪迹,我们再汇合。”
大个子哼了声,听起来有些不满,但他终究没说什么。
克里姆森拍拍手,地上腾起赤焰。血泊被烧得无影无踪,仅留下满地焦痕。
方才那短短几分钟,火光照亮了克里姆森的深红发丝,以及与发丝颜色相近的深红眼眸。此人长相还算凑合,就是有股子神经质的亢奋气质,让人生不出好感。
他右耳空空,左耳挂着一只黄金耳环。
耳环坠上印有《塔赫世界》的徽记,黄金材质呈现出黯淡的红,像是均匀地涂了层鲜血。
那血色看起来根深蒂固,犹如蓝胡子钥匙上的血渍。
处理完尸体,克里姆森戴好兜帽,两人走入暗巷更深处。
“你得承认,你不如疯修士。”
大个子突然开了口,口气有些冲。
“神殿对疯修士毫无头绪。而你像狗一样逃来我们国家,差点被警察抓个正着。”
“可是我猎杀强壮的男人,你只敢勒死姑娘。”
克里姆森轻飘飘地说,“其实我一直想说,‘杰克’真是个糟糕的ID。梁先生,你当初取名应该更用心点……还是说,你在致敬那个和你一样专杀女人的开膛手?”
“我喜欢女人,这很正常,你和疯修士只不过是痴迷宗教的精神病。”大个子杰克的语气越发不快。
“好吧,我们来聊聊疯修士。他可不是我的同类,尽管他的作品也是以神为主题,成品却完全没有爱。”
“爱?我看是恨。”杰克嗤之以鼻。
“不不,你不明白。当对象是神的时候,恨也是爱的一种。”
克里姆森的语气有些狂热,就像跟人聊到了熟悉的学术问题,“疯修士不一样,他是疯子不假,但他是个傲慢又冷静的疯子,我想他并不在乎神……唔,他的作品比起渎神,误导的成分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