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了,莫非是熏香——
林随安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扑通、扑通、扑通扑通扑通——突然,花一棠望了过来——林随安的心跳漏了半拍!
她突然明白了,不是香的事儿,是眼前人!
也不知道花一棠在她脸上看到了什么,怔了片刻,又笑了。霎时间,春|光|艳|艳,霞光灿灿。
林随安只觉两颊滚烫,“你笑什么?!”
花一棠轻笑摇头,拿起茶案上的扇子,对着林随安慢慢悠悠摇着,“你出汗了。”
林随安额头微跳,一把抢过扇子,摇得飞快,花一棠低低笑出了声,拉起袖子为林随安换了一盏新茶。
“不喝了!”林随安道,“喝多了方便的时候不方便。”
花一棠手一抖,茶洒了大半个袖子,手忙脚乱擦了擦,越擦越乱。
这次轮到林随安嘲笑他了。
花一棠耳根微红,掏出一张帕子细细擦着袖子上的水渍,擦完,又换一张帕子继续擦。
林随安歪头看着花一棠的动作,心底浮起了一个疑惑。
之前她一直以为花一棠喜欢华服熏香,是因为本性|爱臭美,可最近越来越发现,花一棠对衣着、配饰和熏香的讲究,已经近乎于偏执,比如现在,她能明显感觉到,花一棠因为半条湿袖子坐立不安。
“你若实在难受,去内室换一件吧。”林随安道。
花一棠停住了动作,收起了帕子,“无妨。”
话虽这样说,自己又把袖子小心藏在了桌下。
“你……”林随安话到嘴边,想了想,还是换了个话题,“其实木夏也不必如此如临大敌,即便是真的云中月来了,也打不过我。”
花一棠没说话,只是静静看着林随安,良久,微微叹了口气,道:“木夏反应如此激烈,是因为我幼时曾被人绑走,卖去了妓馆。”
*
小剧场
木夏耳朵贴着门板,暗暗攥紧了小拳头:
天时地利人和,外加五十颗夜明珠烘托气氛,再加上“朝朝暮暮销|魂|香”,今夜肯定能成!四郎,加油啊!
第230章
烛芯“啪”炸开一朵小火花, 林随安仿若从梦中惊醒,“你刚刚……说……什么?”
花一棠不自在捋了捋袖子,喉结动了动, “你可还记得,我六岁时, 曾想找个地方寻死?”
林随安沉默片刻, “记得。”
“当时家中盯我盯得很紧,我便偷偷换上木夏的衣裳,从狗洞钻了出去,思来想去,还是跳河死得舒服些,便去了扬都郊外的次水河,选了个安静河段下水, 刚走进水里没几步,河水变红了,水里浮上来一具尸体。”
林随安:“……”
“然后,我后脑一凉, 便晕了过去,醒来的时候,被人五花大绑扔在了一辆马车上, 车厢是个密封的大木桶,里面还有十几个孩子, 都是被拐来的,有的是和家人走散了,有的是乞儿, 有的是孤儿,最小的孩子, 大约只有三岁,金发碧眼,是波斯人。”
林随安倒吸凉气,“难道是——”
花一棠的眼瞳映着烛光,微微闪动着,“那个孩子不会说唐语,无论和他说什么,他只是‘伊塔伊塔’地哭着,所以人贩子便叫他‘伊塔’。”
林随安惊愕:万万没想到,花一棠和伊塔竟是这样相识的。
“原本,人贩子是要将我们卖到更远的都城,后来却被迫改了主意。”
林随安眉头不自觉皱紧,“因为花氏发现你不见了,开始大规模找人——不对,若被人贩子发现你是花四郎,他们定会投鼠忌器,杀你以绝后患,甚至还有花氏的敌人——所以,花氏定不会大肆宣扬花四郎失踪之事,只会暗中搜寻。”
花一棠看着林随安眉头上的疙瘩,轻轻吸了口气,语调突然变得轻快,“那些倒在其次,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吃得太多了,快把他们吃穷了。”
原本空气挺凝重,花一棠突然神来一笔冒出这么一句,什么气氛都没了,林随安瞪着他,着实不知该用什么表情。
花一棠笑了,笑得没心没肺,伸长手臂抖了抖宽大的袍袖,“你瞧我如今这般玉树临风英俊潇洒,想必也能猜到,幼时的我长得有多么粉妆玉琢玲珑可爱,人贩子为了将我卖个好价钱,自然要好吃好喝养着我,半分不敢怠慢。”
林随安知道花一棠在骗她,自古以来,人贩子皆是心狠手辣的亡命之徒,怎么可能因为一个孩子长得好看就手下留情,花一棠这般的性格,又怎么肯被人贩子拿捏,他越是这样说,就说明当时他的处境万分糟糕。
可这套说辞他说的这般顺畅,连表情管理都看不出端倪,定是以前说了许多遍,骗了许多人,说得连自己都信了。
林随安不忍拆穿他,挤出一个干巴巴的笑,“花家四郎果然名不虚传,的确是鸿运当头。”
花一棠连连点头,“没过几日,我和伊塔就被卖到了一个暗|娼|妓馆,那妓馆吧,挺偏的,三不管的地界,江湖人很多,宅子还算大,有花有草,就是味道不太好闻,总是燃着奇奇怪怪的香,熏得人鼻子痒痒的,总想打喷嚏。”
“我和伊塔是新去的,老鸨自然要给我们来个下马威,将我俩关在了暗房,他们自然也是不舍得打我的,见我爱吃,便不给我吃的,想饿着我,让我屈服。”
“我饿了好多天,饿得两眼发黑,全身发软,脚也肿了,迷迷糊糊的时候,我就想,若是能有个热气腾腾的蒸饼那该有多好。”花一棠自嘲地勾起嘴角,“说来也真是好笑,我原本是想寻死的,可真要死了,却又想活了。”
林随安喉头一阵一阵发紧,花一棠的语气越轻松,她的心就越沉重。
“好在我福大命大,终归是没死成。”花一棠歪头看着林随安,“你一定想不到,是伊塔救了我。”
林随安:“啊?”
“老鸨无意间发现伊塔有赌|钱的天分,便想将伊塔培养成博头,毕竟一个好的博头可比小倌赚的多多了。可伊塔听不懂唐语,唯一能猜到他说什么的只有我,于是老鸨就找了个老博头先教我,我再教伊塔。”
“唉,不得不说,伊塔真是天才,无论什么术一学就会,相比之下,我在赌|术方面毫无天赋。”花一棠耸肩,“可就算伊塔再有天赋,年纪还是太小了,也不是次次都能赢,偶尔输了,便没有饭吃,我就把藏起来蒸饼偷偷给他吃,伊塔吃饱了,赢的越来越多,很快,我们俩就穿上了绸衫。”
林随安心里咯噔一声,“绸衫?”
“那种地方,三教九流,龙蛇混杂,判断一个人身份地位最快的办法,就是衣服,客人们自不必说,衣服越好看,越能花钱,地位越高,妓馆里的人也是一样,最低等的贱奴衣不遮体,稍微好点的可以穿麻衣,再往上的是带补丁的短靠,然后是干净的棉布衫,最好的是素色的绸衫,若是能哄得老鸨高兴,还能凑一双布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