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想象力还不是一般的丰富!虽然丞相夜鹰是不要脸了一点,但现在好歹是灵月果的新偶像啊!你们前一阵子还迷他迷到不行,现在在她们眼中还成了其次了!依布加也算青年才俊,给他当小老婆亏你们想的出来!
“咳!”我轻咳一声打断一千万继续幻想,说“误会了!又误会了不是!我怎么会让你们给别人做小呢!我是答应依布加送他一匹汗血宝马,可我又没这种宝马,只好制造一匹了! 你们是我最信任的人,所以这件事一定要你们做!好了开始刷吧!”
没错!我准备了一大桶红色染料,准备刷出一匹汗血宝马来!由于这种染料比较容易掉色,这马出汗时,自然就变成汗血宝马了!我真是聪明!哈哈哈哈……
大功告成,派人将这马送到依布加府上。
数日后依布加又来访。
“末将今日特来感谢殿下,殿下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我就随便一说,殿下就真的送一匹汗血宝马给我!果真宝马,也果真汗血!昨儿给它洗澡,洗完后全是红水!真是名副其实的汗血宝马!多谢殿下!”
我尴尬的笑了几声,这么严重的问题怎么让我给忘了?那马是染的,总有一天会完全褪色,到时候他肯定会发现,我的脸往哪搁呀?
于是又拉依布加来到马场,我打算将奔驰给他骑,是借他!也好,这死马总和我过不去,吃我的,住我的,还瞧不起我!把你送到军队里受气也好!
“我还有一匹良驹,让你见识见识!喜欢就骑它!”我说了无数有关奔驰的好话,自己都觉得恶心了,依布加一副当真有这等好马的样子,值了!继续恶心自己!
一直以贵族自居的奔驰,今天我算开眼了!丢人丢大了!这死马哪还有点千里良驹的样子,现在分明象个失恋的小女人!趴在马厩里,两只蹄子搭在栏杆上,唉声叹气。
“殿下说的就是这匹马吗?”
面对依布加的疑问,我真恨不得将奔驰一拳打死,怎么总在关键的时候丢人呢?如果你不是隐灵子送的,我早就将你烤了吃掉了!
我只能无奈的点点头说“它原来不是这样的,它很英勇的!跑得很快!真的,我没骗你……”
依布加突然正色道“它根本不是马!”
啊?奔驰不是马??虽然它很能吃,也有四只蹄子,可你不能说它是猪吧!
依布加又说“殿下!这不是马,它是神兽!拥有飞天神力的神兽!将它当马来骑,简直辱没了它!它拥有强大的法力,相当与一个高级魔法师了!”
我靠!拣到宝了!奔驰原来是神兽!我说它怎么总那么臭屁呢!可隐灵子送给我时,为什么没告诉我呢?
神兽啊!自从听了依布加的话,奔驰果然又神气起来,给我无数计白眼,似乎在笑我无知。我不怒反笑,奔驰果然是神兽,不过是一只没文化,没素质的神兽!
当然依布加更不会要奔驰了,可恶的奔驰继续在水晶宫里,吃我的住我的外加看不起我!郁闷!
灯火通明。
虽没有太阳,但这里万家灯火并不黑暗。这不夜城别有一番风味。还有一个好处便是不用防晒!在这种条件下,还有人把自己搞得跟包公似的,那就靠本事了!依布加便是这其中之一!
自从我跟依布加坦白了汗血马事件后,我们的关系就奇迹般的铁起来!他这人够朋友,也很大方,就是办事效率不怎么样,到现在也没查到伊拉丝的下落。
先不想了,今天约了依布加在月城最大且最豪华的酒楼吃饭。想想都要流口水了!那家的菜超好吃,比宫里的强了不知多少倍,就是贵了点,不过有依布加呢我怕什么!
一黑衣男子闪入酒楼旁巷,我尾随而至。
那男子小声说“地震高岗一派西山千古秀!”
我也同样小声说“为人不识周杰伦,就算英雄也惘然。”
我们同时点点头,那黑衣男子一把扯下面纱,问“殿下我们是来吃饭的,搞得跟间谍似的干什么?”
“你这笨蛋!我是谁呀,灵月国的月主!你是进军统领,我们都是名人,万一传出绯闻怎么办?万事小心为妙!”
那黑衣人点点头,恍然大悟。此人正是依布加。其实我倒不是怕传绯闻,只是国家正直多事之秋,我不能让心怀不轨的人知道我与禁军交往过密。还有一个原因,这年头法术泛滥,不对个暗号,就他那眼神能认出是我吗?进了包间,随便点了这里的十道名菜,然后我 们如非洲难民一样狼吞虎咽起来。
酒足饭饱后,各自依在一旁剔牙。
许久,依布加开口道“多谢殿下款待!末将告辞了!”
我当时就傻了,一把拽住他问“不是你请我的吗?”
依布加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本来该是如此,可是我最近手头紧。”
主啊!上帝啊!这可怎么办我身上只有几个月币,估计这餐得上百月币呢!为了不在下属面前再次丢人,我让他先走了。
然后又将掌柜叫了来,先给他一个我自认颠倒众生的笑容。那掌柜明显一惊。
我接着开口道“老板,生意不错呀!菜很好吃!”
那掌柜习惯性的说“都是客官们给面子。”
我又说“一天能赚不少钱吧!这百八十两银子对您来说不算什么,一定是个小数目!”
那掌柜笑说“小本生意。”
“得了,我也不跟你拐弯抹角了,我没带钱!等我回去差人给你送来!就这么说定了!”
那掌柜的大手如钳子般一把拉住欲走的我说“客官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吗?你跑了还能回来么?你这样的我见多了!看你长得也算国色天香,这样吧,你一个姑娘家的,我也不为难你,把你卖到万花楼,今天的饭钱就算了!”
我靠!这还叫不为难我,万花楼是妓院呀!这明摆着逼良为娼么!
“我万花楼可不收她!”正在这时响起了一个声音,好耳熟。
一位翩翩公子左拥右抱的站在包间门口,这不就是夜鹰么!我算是丢人丢到家了!
夜鹰勾起嘴角,走到我面前说“你怎么总干这吃饭不给钱的事呢?”
我没理他,也没指望他帮我付钱,前些日子我还跟他吵架呢,冷战至今。
那掌柜估计是以为看到黎明前的曙光了,立刻对夜鹰笑脸相迎,说“鹰老板认识她?太好了,您看这……”
夜鹰一直看着我,说“我不认识她。我怎么会认识吃霸王餐的无赖呢?掌柜的你还是捉她见官把!或者让她给你做一百年的苦力!”说罢又搂着他的两个美人走了。
这家伙怎么这么狠毒呀!绝交,一定要和他划清界线!
“姑娘……”
“行了!钱一分都不会少你的!你跟我去取!”
我只好将他带去奇迹,在帐房上支了钱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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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尸灵
是夜。夜空无星,一轮明月当空照,本是晴空却月影朦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