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马不错。”卢琛跟马交流完感情,赞道:“能买到这么好的马,你的运气很好。”
邱敏听这话觉得不像在夸她,倒像在讽刺她,“怎么就是我运气好?买到好马,不是该说我眼光好吗?”
其实邱敏并不懂的相马,她会买这匹马,不过是看马的毛色好,这马通体雪白,没有一根杂毛,四蹄乌黑,膘肥肌健,作为一个颜控,就算有人跟她说这马中看不中用,根本跑不快,她也会照买不误。
卢琛瞟了邱敏一眼,鄙视道:“你懂马?好马是需要跑的,就像有才华的人一样,需要懂他的人,给他机会让他发挥自己的才干。你不懂得跟它交流,也没有给它机会让它尽情奔跑驰骋,这马落到你手上倒是可惜。”
邱敏默默地不爽。
“它叫什么名字?”卢琛继续问。
“没名字。”邱敏回道,心想马还要起什么名字啊,尚乘局里像这样漂亮的白色御马多得很,她早看麻木了,所以这匹马买来后也没想过要给它起个名字。
卢琛替那马理了理鬃毛,沉吟片刻道:“就叫奔宵。王驭八龙之骏,一名绝地,二名翻羽,三名奔宵。奔宵者,白毛黑蹄,夜行万里。”
邱敏心想这饭桶都不征求下她的意见,就给她的马起好名字,分明是不把她放在眼里嘛。还有,奔宵那是周穆王八骏之一,你是王吗?是吗?是吗?
不过她也只敢在心里喊一喊,可没那个胆量对着眼前的人说出心里话。
卢琛牵着马缰,不紧不慢地朝前走。
邱敏看着他牵马离开,不由一愣,心想不是吧?这货就这样抢走她的马啦?
她犹豫片刻,还是没胆量叫他把马留下,只能呆站在原地。
哪知卢琛走了一小段路,回首看向邱敏,不耐烦道:“你还傻站在那干什么?走啊!”
邱敏眨眨眼,一脸疑惑,听这货话里的意思,难道是叫她跟着他一起走?
邱敏犹犹豫豫地说道:“那个,我们萍水相逢,不如就此别过?”
卢琛眯起眼,盯着邱敏,道:“你打算去哪?也许我跟你同路。”
邱敏心想就算同路我也不想跟你一起走啊,你这家伙看着就不像好人。
卢琛其实也不想跟邱敏一起走,不过他知道自己有时候会突然犯糊涂,这次是运气好逃了出来,若是下次再突然犯糊涂,被别人当奴隶抓了去,恐怕连命都会丢掉。所以他需要有个人结伴同行,在他犯糊涂的时候看着他,别让他被奴隶贩子带走。
眼前这个小个子男人,虽然只是萍水相逢,但此人看起来就像那种容易同情心泛滥的老好人,不然也不会给他递包子,还将匕首踢给他,助他及时割断绳子。
如今他孤身在外,没有别的人可选,只能抓住这家伙不放。
卢琛道:“我看你带的是南方的丝绸,你是打算贩卖到北方吧?你一个人孤身上路,需要不需要护卫?我的身手你也看见了,雇我怎么样?”
邱敏微征:“你要给我当护卫?”她又立刻拒绝道:“我很穷的,雇不起护卫!”
卢琛道:“不用你给钱。”
“不用钱?”邱敏才不相信世上有这么好的事!
却见那货立在晨光中微笑,配上那头亚麻色的长发,就像一只给鸡拜年的黄鼠狼:“我身上的钱快花光了,你管我路上的吃喝就可以。”
邱敏直觉想摇头,卢琛却不管她同意不同意,直径走过来,结实的胳膊邀住她的肩膀,一副哥两好的架势,强行将邱敏往前拖:“刚才在镇子上所有的人都看见你跟我同骑一马逃跑,你若不跟我走,等那些乡勇追上来,你一个人有办法应付?”
邱敏闻言欲哭无泪,这饭桶在镇上杀了人,却骑着她的马逃跑,别的人必然把她当作他的同伙,她如今岂不是个被通缉犯?
碰到他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卢琛邀着邱敏的肩膀走了两步,有些疑惑:这男人的肩膀怎么这么单薄?
邱敏别扭地从他胳膊下钻出来,“我自己会走。”
卢琛伸手在邱敏的背上一拍:“你小子这么弱的身板也敢在外单独行走,真不怕死!路上我教你两招,省的你莫名其妙被人宰了。”尤其是在他犯糊涂的时候,若是这小子会两招,他也安全点。
邱敏被他一拍,只觉得一股大力从背后推来,身体不受控制地朝前踉跄两步,噗咚一声趴到地上,脸朝下。
卢琛无语地看看邱敏,又看看自己的手,他就轻轻拍了一下而已,这家伙也太弱了吧!
他走过去将邱敏从地上拎起来,觉得好轻好轻,这小子怎么这么轻?
他双臂抱胸低头研究了邱敏一会,最后得出一个结论:这小子长得又黑又矮,或许他有黑侏儒的血统。
邱敏昂起脸看着高大卢琛,眼中的怨念几乎快要凝成实质:这饭桶其实是只披着人皮的熊吧?是吧是吧!
两人互看了一阵,同时嫌弃地转开视线。
切!
到了正午,两人经过一个茶棚。这茶棚开在官道边上,向来往的行人提供水和食物。
两人决定先吃点食物,歇歇脚,再继续上路。
经营茶棚的是一对年老的夫妇,那老妇人提了一壶茶放到桌上,看了邱敏和卢琛一眼:这两人一个棕色皮肤,棕色卷发。一个茶色眼珠,棕黄长发。明显不是中原人。
老妇问道:“两位一会可要过前面的关卡?”
卢琛嗯了一声,他知道再往前走两里就有一个关卡。
老妇道:“那你们的运气可真不好。前方关卡被官兵拦截了大批胡商,只要是胡人就不让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