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沉!叶医生,你看起来ting清瘦的,没想到力气这么大!”,她拎着十几二十斤重的背包,说道。
叶歌也没好再推辞,感觉格桑对自己没什么敌意,跟她上了车。
路上,格桑说,她在城里卖藏饰,都是自己找牧民手工做的,还开了网店,生意很不错。
叶歌这才知道,她不做明星很久了。
行驶了四十多分钟,天色暗下,她们到了那曲草原,格桑的家就在这。远远地,一条黑色的藏獒朝她们扑来,叶歌吓得向格桑身后躲,格桑爽朗地笑着。
“叶医生,有我在,森格是不会咬人的!”,她大声说,现在的森格对她和以前一样亲密。
“是嘛——”,叶歌还是有点怕,藏獒走到她身边,只是嗅了嗅她身上的味道,然后又去了格桑身边。
“当然!藏獒其实没那么凶的,它就是只认主人。它出生时,谁是它主人,它就永远把那个人当它的主人。像城里的那些藏獒都是易主好多次的,它们根本不认,所以很凶。”,格桑边走边说。
“好神奇啊,这狗比人忠诚多了。”,叶歌感慨。
“是啊!”,格桑感慨了句,看向天空,“它们不仅忠诚,还诚实。”,她笑着说,看了叶歌一眼。
住进格桑朴素的家,两人打扫了卫生,“知道你洁癖,但是,乡下地方——”
“格桑,别这么说,徒步旅行这几天,我都快把那臭毛病改掉了!有时候走累了就坐在地上,渴了就喝路边河流里的水,没觉得脏。”,叶歌连忙说,她脱掉了冲锋衣,放下了头发,幽暗里,看起来知性大方。
“是嘛。以前叔叔常常念叨你龟毛。”,格桑笑着说道。
“嗯,他常当着我的面这么说。”,叶歌笑道。
“我先去烧热水,你回头洗个热水澡吧!前面这一段路旅馆少!”,格桑说完,连忙去打水,叶歌也跟上。
烧了水后,叶歌泡进了大木桶里,舒服地洗着热水澡,格桑在准备晚餐。
感觉格桑对自己ting实在的,也许,她早变好了吧?
洗好澡,格桑的晚餐也忙好了,很简单的食物,有酥油茶,格桑问她要不要喝酒,家里还酿着青稞酒,她连忙摇头。
“为什么一个人出来?和他吵架了吗?”
“格桑,我和他就快离婚了。我是背着他出来的,一个人出来转转,你别告诉他。”,叶歌冷静地说。
“离婚?为什么?”,格桑诧异地问。
叶歌笑笑,“我们不合适,没有爱情。”,她说道,看着格桑的脸,和当初的董雪瑶十分相似。
“格桑,你是不是很爱他?”
格桑呛了一口,不停摆手,“该不会是因为我吧?怎么我就撒了个谎,就成千古罪人了?”,格桑连忙说,一脸愧疚。
“不是因为你,我就是问问。”,叶歌连忙解释。
“以前,我年纪小,崇拜他,依赖他,他也是唯一肯接近我的男性,我喜欢他,是一件很自然而然的事,也想得到过,拥有过,也差点迷失了自己。现在,释然啦,在社会上接触的人多了,对他的感觉也渐渐地淡了。”,格桑笑着说,“最主要的是,他不爱我啊。”,说这一句时,心还是会刺痛。
现在发现以前的自己脸皮真厚,她有什么资格和他在一起?又配不上他。
叶歌也笑笑,不再说话,低下头,继续吃饭。
在这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mo黑早起要走,被藏獒森格发现,它一叫,格桑便发现了她。
叶歌一再叮嘱她,不要告诉肖南笙,格桑勉强地点头,给她带了很多干粮,最后,对她喊了句:对不起。
她也喊了一声:没关系。
就算那时候格桑没撒谎,她和肖南笙之间也不会有什么进展。
只要格桑知道自己的错,改正了就好。不像封雪,现在被拘留了,还不肯认错。
肖家对她不好吗?为什么这样?还是因为她真以为程祁枫会娶她?
重新上路,不愿想那些人,也不想肖南笙,她会坚定地和他离婚,然后一个人重新生活。
经过山区,马路因为山体塌方被堵,他们这些驴友只能绕道走,叶歌弄了一根树枝当拐杖,艰难地走在山坡上。
这时,前方传来尖锐的喊叫声,她和其他驴友一起跑了过去。
“我的腿!好痛!”,一个女生扶着自己的右腿,痛苦地说。
“别乱动!我是医生!”,叶歌见其他人要上前,连忙呵斥,这些人里大部分是年轻的大学生,听说她是医生,各个松了口气。
叶歌上前,检查了下女孩的腿,让她忍着,不要动。
“应该是骨折了!哪位同学帮忙叫救护车?!或者找附近的消防队员?”
“我!我去找!山下有部队!”,有个男生自告奋勇道,叶歌点头,吩咐其他人捡树枝。
她挑了两根很直的树枝,撑在女孩小腿骨两侧,然后用其他人递来的鞋带,一下一下地将树枝固定好。
二十分钟之后,驻扎在附近的武警部队赶来,将女孩送走,在这等救护车恐怕天黑都到不了。
女孩被送走后,她继续赶路。
天渐渐地黑了,她还没绕过大山,其他人大都支起了帐篷准备休息了,她一个人,赌气似地继续向前。
不想在山里将就。
“叶歌——”
熟悉的声音在山谷里回荡,叶歌愣了下,站起身朝身后看了看,没什么动静,她继续走。
“叶歌!你在哪?!”,声音又响起,她脚下一滑,差点摔倒,身子朝着山坡下滑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