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后她真的再嫁(11)
Hinda始终不明白,他坚持单身的理由是什么,所以在回国的前一天问“Please give me a reason, Ramon。”
孟煜从容地回答“My ideal and my beloved girl are in my motherland。”
坐在回国的飞机上,他想她也不过大学刚毕业没两年,也许会恋爱,也许有喜欢的人,但没有想到会那么快结婚。
尤其是对方还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见过他们的人,都说是佳偶天成,最般配不过的良缘。
他嫉妒得要命,却无可奈何。
第一次,他后悔在十八岁那年,踏上了前往英国的飞机。
那个时候智能手机还没有普及,她还有繁重的学业在身上,隔着大洋彼岸,就此渐行渐远,联系像断了线的风筝,从此飘散在天涯海角。
如今再次见面,他只能回答“工作太忙了,再说你已经结婚,我怕你先生误会。”
许佳知被辣到,赶紧喝了口饮料压压嗓子,“不会的,我先生是个大度的人,不会曲解我们的友谊。”
孟煜笑了,没有在说什么,只是让她多吃点菜。
男人最了解男人,何况他对她从来就不是什么单纯地友谊,哪怕藏得再好,聪明的人也会一眼就看出来.
所以他选择躲起来,看着她一步一步走向别人,笑得幸福开怀。
本来就打算祝福她一辈子的,可是现在她身边的位置空了出来,而他又重新回到了她身边。
他想走到那空出的位置上,顺带着弥补与她失之交臂的那些年。
他从小就喜欢她,在大人们面前嚷嚷着说要娶她,从来不是玩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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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很有个性的老板娘,是《第六年春》里的齐悦。
第6章 第一年离别(六)
这顿火锅吃的很饱,许佳知要付钱,可孟煜早就买好了单。
许佳知不好意思的看着他,“小时候我就蹭了你不知道多少顿的火锅,今天你怎么还不让我付钱?再这样,你下次叫我出来,我便不答应你了。”
孟煜故意冲她“嘶”了一声,“怎么越长大越和哥哥客气了,我请你吃一顿饭怎么了?”
许佳知也不推辞,直说“好好好,那我下次请你,你也不许推辞。”
饭后,孟煜提出去对面的五中走走,就当散散步,消消食。
这是两个人共同的母校,自从高中毕业后就再也没有来过。
许佳知看着里面穿着校服的高中生,也不由得开始缅怀自己的青春。
那是阳光都落满灰尘的时代,一打开那扇门,就在记忆里头怎么也走不出来。
青春的主角,已经不知道更替了多少,她早在不知道哪一年,就挥手与青涩的自己告别。
五中依旧如昨,岁月不过弹指一挥间,就悄无声息的开始翻页。
孟煜也沉浸在了一种无法言喻的感情里,他甚至可以清晰的记得,他在哪个篮球框下面打过篮球,又在哪棵树下等待许佳知的下课。
许佳知微笑,“你知道吗,我先生他和我们是校友,我高一那年,他高二,你高三。”
孟煜点点头,“我也是后来听到他的名字才想起来,高中的时候我和你先生还见过几次面,高二六班的贺泽谦,对不对?”
世界就像一个圈,兜兜转转,又绕回原点。
许佳知感到惊奇,“你们居然认识?可惜我们是到了快谈婚论嫁的时候,才发现高中竟然是校友。”
许佳知一拍手,好像有点可惜道“唉,如果我和他高中就认识,说不定高中就开始谈恋爱了。”
孟煜的眼睛跳了几下,他心里头泛着老醋的酸味,看了许佳知一眼,“有我在身边,绝对不会有这个可能的。”
他补充了一句“我不可能让你早恋的,许佳知同学。”
许佳知悄悄吐了吐舌头,“那你和我讲讲,你和泽谦的故事呗。”
孟煜想了想,“我和他能有什么故事,他是我的学弟,是文科重点班的尖子生,我是理科的,本来没什么交集,但有一次篮球比赛,他和我一队,是喝过一瓶水的交情。”
记忆的锁,在回忆里头轻轻打开。
孟煜想起来,那场篮球比赛,他们队的一个队员脚崴了,没办法只能临时找人来替补。
拉来个文科班的小子,长得高是高,就是斯斯文文的,一副书生的气质,不像是可以在篮球场上拼搏厮杀的。
孟煜是当时篮球队的队长,因为队员的事有些急躁,他看了换上球服的贺泽谦一眼,“行吗?”他问道。
贺泽谦笑了,他回答道“我行不行,学长你待会不就知道了吗?”
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
这回答的有血性,孟煜突然放心下来,“行,欢迎你的加入。”
果然,人不可貌相,这小子看上去斯斯文文的,抢球,起跳,进框,一系列动作下来一点都不含糊。
连带着他的斯文,都在此刻成为了运筹帷幄的冷静。
孟煜和他配合的很好,明明才第一次见面,就很有默契。
比赛顺利结束,他们获得了最后的胜利。
贺泽谦拿下脸上戴着的眼镜,抹了把自己都是汗的脸,“学长,我行吗?”
孟煜笑了,他拍了拍贺泽谦的肩,冲他竖起了大拇指,“行!是学长我有眼不识泰山了。”
有人在远处喊了声“贺泽谦,你过来下,老师找你!”
贺泽谦冲孟煜告别“学长,我先走了。”
孟煜和他握手,“欢迎下次再加入我们队,希望再和你组队,或者,我们两个打一场也行。”
贺泽谦冲他挥挥手“也行,学长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