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意摩挲着被打磨得格外光滑的宝石,越看越喜欢,吹了吹上面并不存在的灰尘,主动拆了发带,想要把头发盘起来试试,谁知悲催地发现——她就是那个手笨的。
发簪到底怎么用来着?
隋意她以前看同学用过,整个过程犹如行云流水,这样、那样随便弄一下就好了,甚至用笔也可以。所以上次在商洲逛庙会时,她看到漂亮的簪子,也想过要买。而且她做点别的什么小手工,譬如杀鱼、宰羊,再譬如做点珠串之类的,手艺都还不错,从没想过自己会在这件事上折戟沉沙。
究其原因,隋意觉得是自己头发太多了。来了云梦大陆之后,她就没再剪过,本身发量多,还特别顺滑。她平时嫌麻烦,都是用红色或黑色的发带把头发绑起来的。发带很长,剩余的部分自然垂下,配着飞舟的制服也很好看。
至于发簪,她好不容易用簪子把头发固定住,从正面看还行,背面看却是惨不忍睹。
九霄看她比划来比划去的,发出了无情的嘲笑声。
隋意恼羞成怒,“你会啊?”
九霄:“我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再说了,我以前可是有灵体的,我也是有头发的!你妈可会了,她还给我变过特别漂亮的发髻,你这个小仙子没见过吧?”
云梦大陆并没有“妈妈”这样的称呼,但九霄听隋意“我妈”、“我妈”地喊,不知不觉就被她带跑了。
隋意不信邪,非要给九霄证明她的手巧。否则陈官送她定情信物,她却不会用,这算什么事儿?
九霄也不信邪,它非要证明自己的专业,在旁边叽叽歪歪地指点。
一人一剑谁也不信邪,互相埋汰着鼓捣了半天,最终,对着地上掉的几缕头发陷入了沉默。良久,九霄道:“要不你让他换个礼物吧?”
隋意:“……你听听你说的是人话吗?这是人家的一片心意。”
九霄:“我又不是人。”
隋意:“……”
最终,九霄用自己的不是人打败了隋意。隋意也终于意识到,谈恋爱这件事,徐徐图之也很不错,慢慢来嘛,不着急。
翌日,下一个驿站到了,陈官就要离开了。
婉君孤身在外,虽然玉牌显示它安然无恙,但无论是陈官还是隋意,都放心不下。到了驿站后,飞舟要继续往东去往萍河湾,陈官要往西,那便只能御剑而行。
“啧啧,刚送了簪子人就跑了,你确信这个小真君可靠吗?一根簪子就把你哄住了,像你这样是要被男人骗的!”九霄操着一口童音,却操着恶婆婆的心。
“你刚开始不是对他印象不错的吗?”隋意狐疑。
“哼,男人,坏得出乎你的想象。”九霄阴阳怪气,“本仙纵横云梦泽上万年,什么男人没见过,比你吃过的盐都多。连扶摇都能被男人哄骗了去,生了你这个一点都不尊重我的小崽子,我再不看好你,你就要给我生更多的小崽子气我。”
末了,它似乎为了表达自己的愤怒,又补充道:“真是气煞我也!”
隋意无奈摇头,就九霄这张嘴,你说她能把它带到大庭广众之下吗?下山之后第一天上工,九霄就在跟客人斗嘴。
理由是,客人谈论起当世十大名剑,里面没有它九霄的名字。
隋意也是这时才知道,她来飞舟当伙计,最受打击、最不能接受的人是谁,是九霄。它成了伙计的佩剑了,扶摇的女儿居然去当伙计了。
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劈得九霄当场陷入自闭,直到被隋意带去后厨当烧火棍。
时至今日,九霄其实还没有接受这个事实。山下的世界太可怕了,才过了一千年,扶摇都有女儿了,女儿都去当伙计了。
在这个可怕的世界里,船还会在天上飞。那些无知的人类竟然还说那个奇奇怪怪的叫火器的东西,比宝剑还要厉害。
“呜呼哀哉……”九霄每每想到此处,便要唉声叹气,感叹时移世易。眼瞅着陈官要走了,它还在那边念,隋意握住剑柄,手动闭麦。
呜呼哀哉,怪不吉利的。若问她为何突然变得迷信,大约是被小柿子传染的吧。
令人出乎意料的是墩布,他知道陈官要走,主动提出同行。
“停杯台也在西川,不若我与真君一道走,路上还能有个照应。我也想趁着路上这段时间,再好好历练一番。”墩布说这话时,眼神时不时飘向曲红英,但令人遗憾的是,曲红英并未做什么特殊的反应。
连墩布都如此说了,成蛟和翎哪还有落于人后的道理,当即决定一起离开。陈官没有拒绝,只是事先言明他会抓紧时间赶路,此行或许有些匆忙。
他不说还好,一说,男人奇怪的好胜心就开始彰显。
翎眉梢微挑,“我会输?”
本少主可是鸟!
成蛟暗自咬牙,他自认为比不过蓬山真君,也比不上翎的种族天赋,攥紧拳头誓要发愤图强。剩下墩布捧着自己胖乎乎的小肚子,眨巴眨巴眼,不知事态为何会发展成这样。
连隋意都不禁为他捏了把汗,大家出门送行时,她站在曲红英身边,用手肘碰了碰她,“你真不担心啊?墩布他御剑的水准,能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