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在八零,硬汉老公天天哄(311)
“这天还没黑呢,你就开始做梦了?”
“你还不信我?你等着,等我去了省城,看我怎么把这姑娘追到手。”
“行啊,这天也是不早了,你去洗洗脸,好好照照镜子,自己什么德性,妈相信你心里是有数的。”
这次轮到沈涛:“……”
我滴个亲妈。
她怎么又来了!
……
沈涛到屋的脚还没站热乎呢,就让王艳梅给赶走了。
因为她怕自己又控制不住,过度打击二儿子脆弱的自尊心。
接下来。
她看向了沈松。
“你也别在家里呆着了,总共放那么几天假,明天就回去,多陪陪人家翠花。”
“妈,以前我总也不回来,你天天念着想我,咋现在我回来了,你还把我往外撵?”
沈松没说,他不是不想跟朱翠花相处,而是他觉得,一男一女,两个人天天待在一起,不知道能干啥!
回忆起今早跟朱翠花一起出去买早饭,尴尬的眼神儿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
尤其当他跟朱翠华面对着面吃饭的时候。
朱翠花紧张的,把醋当成了酱油,还不小心倒多了,把他给酸的……
如果他们天天都这样相处,沈松觉得,那还不如当普通朋友呢。
在一块待着更自在一些!
回忆一下,他俩在初中当同桌的时候,可是说说笑笑,一点儿没有包袱。
再瞅瞅现在,哎,果然人长大了之后,就变了。
“我不把你往外撵,你倒是自己知道你该干啥?不要以为,你比你二哥先找到对象,你就比他强,如果没有我们给你介绍,你现在也就是个光棍儿!”
王艳梅教训起儿子来,从不留情。
沈星都快要被老妈给说自闭了,无奈的点头。
“知道了,知道了,明天早上就走。”
……
朱翠花忙活了一天,吃完了饭,就直接回屋睡去了。
沈莞今天依旧没走,在隔壁跟陆霆霄住一个房间。
陆霆霄按照一直以来照顾她的习惯,给她打了温水,蹲在地上,亲手伺候着给她按摩。
“辛苦你了,一边上着学,一边还要操心挣钱的事,要是我更努力一些,多给你……”
“跟你努力给我关系不大,这是我自己想做的事,钱这东西,还是自己赚,花得更踏实!”
陆霆霄听了这话,也说出他的想法。
“我认为,作为男人,养家是他最基本的责任,如果连这个都尽不了,那他还有什么资格,做一家之主。”
沈莞知道他在纠结什么,每个时代,都有每一个时代人的想法。
在这个人人认为“劳动就可以创造一切的”时代,也确实产出了不少劳动楷模。
而祖国后来的发展壮大,被全世界的国家称为基建狂魔,也确实离不开这代人的奋斗。
勤劳的基因,就像天生被花国人,刻在了骨子里。
这些带来的影响是积极的,也是一种高尚的传承。
不过,在世代的繁衍中,也有一些不好的基因,例如——大男子主义。
即便在人人高素质的后现代,依旧少不了大男子主义的男人。
他们擅长用固执刻板的想法,去定义某些事,觉得它就是应该那样。
沈莞想说:“家,是我们两个的,我们两个都是这个家里的主人,都在劳动,都在为这个家做着贡献,他从来不是一个人身上的义务,不应该是留给一个人的重担。”
第279章 糯米团子
“同样的,一个家能够安稳的运作起来,也不是一个人的功劳,它或许需要一个人带领,但,不代表,他(她)就是这个家唯一的主人,你明白我的意思么?”
沈莞一本正经的看着陆霆霄。
他从小擅长读书,天资聪颖,沈莞知道,他能听懂自己是什么意思。
“你说得对。”陆霆霄像是突然开悟了一样,手里的按摩没停,一下一下,规律又轻柔的按摩。
“我的观念有时候太陈旧,以后哪里说的不对,或者做的不对,领导尽管批评指正,我都会改。”
“觉悟不错哦。”沈莞用指尖抬起他的下颌,勾着唇角,在他唇边亲了一下。
男人的眼睛里弥漫着细碎的光,深邃如暗夜的海面,荡漾着皎洁的月光。
沈莞抚摸他弧度性感的唇形,软软的,温温的,简直不是一般的好亲。
于是,她低下头,亲了一下又一下,就像是小鸡啄米。
又如蜻蜓点水一般,挑逗着。
陆霆霄被她亲得直往后躲,并非是不喜欢被她亲,而是怕这样下去,这个脚就洗不成了。
他三两下就帮她把脚洗干净,用毛巾擦干,倒了水,回来,沈莞已经上床躺下。
陆霆霄脱掉衬衣和裤子,躺在她身侧。
沈莞自动便滚了过来,窝在他怀里,枕着他结实的臂膀,满眼都是他俊俏的侧脸。
真是怎么看,都看不够。
很快,沈莞就不是单纯的看了,而是动手,细白的指尖沿着他锋利的眉宇,到眼睛,他的睫毛很长,规矩的垂落下来,在眼睑下方,留下一撮阴影。
抚摸男人双眼皮上深邃的褶皱,将他的精致完整的描绘出来。
而后,是他高挺的鼻梁,人中上清晰的胡茬,虽然有点儿扎手,但,也是一个男人成熟性感的标配。
当沈莞的指尖再一次落在他的唇上,男人的呼吸已经加重。
他直接翻身,置身在她上方,薄唇吻住她,便是一番霸道的索取。
这个长夜才刚刚开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