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在八零,硬汉老公天天哄(410)
沈莞起来穿上棉袄,将头发随意的捆成一团,出门去查看。
原来是院子里多了一只猫崽子,奶滋滋的发出微弱的叫声,在大雪天里冻得瑟瑟发抖。
家里的人正在讨论这狗崽子是哪里来的。
至于大狼狗地瓜,也是狗脸新奇,围绕着狗崽子转来转去的,引得沈老爷子都从屋里出来看热闹了。
“猫来财,狗来福,要我说,这猫崽子既然来了,那就留下吧,搁我屋里养着,还能逮一逮老鼠。”
沈老爷子喜欢狗,但是大狼狗个头太大,在他屋里占地方不说,来回跑跳容易把他绊倒,所以即便老人家再喜欢,沈国良还是不允许地瓜经常去老人屋里打扰。
可猫就不一样了,猫的身体本来就娇小,又很灵活,能够轻松躲避障碍物,而且猫的生存能力很强,它自己能抓老鼠,哪怕一两天没人喂,也不会饿死。
老爷子借着这个机会,就将这只猫留下来自己养着了。
沈国良看老父亲实在喜欢,像小孩子似的眼巴巴的,也不好反对,于是就徒手拎起猫崽子,给老爷子送屋里去了。
沈莞也跟去看了看,猫咪是一只黄花梨,应该才满月不久,奶声奶气的叫声,还挺凶的,见了人害怕就会哈气。
“这小东西,你还呲的我!”沈国良被逗得哭笑不得。
小猫放在屋里会随处拉尿,于是沈莞就出门去找了一个旧得木头匣子,在里头装上煤灰,给它当厕所。
陆霆霄见她一早上起来就逗猫,过来提醒:“还不洗脸刷牙,收拾一下,饭早都做好了。”
“你们都吃完了吗?”沈莞问。
陆霆霄笑着摇头:“他们吃完了,我等你呢。”
“那我不吃了,去店里吧,随便做一点儿。”说完,她想到了另外一件事。“我小哥是不是也回来了?”
陆霆霄:“嗯,今天一早,就去朱家找对象去了。”
沈莞道一句:“行吧,看来今天翠花应该不能去店里帮忙了,那就只有辛苦你喽,我的陆同志?”
第367章 年轻人的崇拜
陆霆霄听到自己媳妇儿要使唤自己去饭店做小工,自然二话不说答应了。
而且他也确实应该多去店里走一走,让别人都知道,他家莞莞,是有男人的。
事实证明,陆霆霄的想法还真不是多余。
这不,今天去店里给沈莞帮忙,碰见了之前总来的一桌熟客。
这几个人都是在平成县家境比较殷实的年轻人,平时朋友聚会,下馆子是常事儿,大饭店虽然也会去,但更多时候,他们还是喜欢来沈莞这里,因为她这儿能做的东西样数多,而且又实在。
“你是新来的?”一个年轻人上下打量着陆霆霄。
大概从眼神就能看出来鄙夷,挺大一个老爷们儿,干点儿啥活不好,跑到饭店里来当服务员?
没点儿大志向!
陆霆霄出于幽默,点了点头:“嗯,新来的,还在试用期。”
“咋地哥们儿?你是不是看上这家老板了?可别怪我没提醒你……”年轻人把身体凑过来,声音压得很低,但却说到一半儿突然就不说了。
陆霆霄还在等着下文。
年轻人突然就摆出一脸凶巴巴的表情来!
“嘿我说你,还真有贼心!你说你把这个酒杯端起来,好好看看你自个儿跟人家配吗?人家不光是咱们县城的女状元,还在省城上大学,你有啥配得上人家的?”
年轻人说这话,就将酒杯举了起来。
因为前面的生意吃紧,沈莞就跟文晓华一起在后厨做饭。
听见前头起了动静,她赶忙出来,就看见了客人给陆霆霄递酒的一幕。
“不准喝。”沈莞直接走了过去,把陆霆霄给推到了旁边儿。
然后笑着对几个年轻人说:“他现在是工作时间,不能喝酒,抱歉了几位。”
“我不是让他喝酒,老板娘,你招人好好考察一下,这人一看就是对你没安好心,刚才就被我个炸出来了,他在你这儿干活,就是想泡你!”
沈莞:“……”
扑哧一声。
她没憋住笑。
“他跟你们开玩笑的,其实他就是我丈夫,工作的地方在部队,所以不经常过来,你们才不认识他。”
这回轮到几个年轻人。
“好家伙,你都结婚了,真看不出来,我们都以为你还是大姑娘呢!”
沈莞莞尔一笑:“你们说我像大姑娘,我当你们是夸我。”
“本来就是夸你!”年轻人斜眼看向陆霆霄,又向他确定了一遍:“哥,你真是当兵的?”
“嗯。”陆霆霄颔首。
年轻人就来劲儿了,一个个都挺激动,竟然都站起来请陆霆霄坐下跟他们聊天。
“嫂子,让哥陪我们聊一会儿,就一会儿。”见陆霆霄用眼神征求沈莞意见,年轻人们开始向沈莞央求。
沈莞无奈的说了句:“好吧,那只聊一会儿,不准喝酒。”
“好嘞!”
陆霆霄在桌上坐下,年轻人就开始问起他是在哪个部队。
听见陆霆霄说病种保密,就觉得不一般,对他的态度越发恭敬起来。
并且他们还说起了,前几天电视机上新闻报道的营救事件。
“真不是我说,得亏了有你们这样的军人,拯救了那么多受害者,要不然,真的难以想象,那些被拐骗的姑娘,孩子,会是什么样的下场……”
……
“老板娘,结账。”一个身穿着皮衣,头上戴着鸭舌帽的男人,叫了一声。
沈莞在厨房里忙的走不开,跟年轻人说话的陆霆霄听见后,站了起来,走到男人的面前,看了一眼他点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