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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穿今]金牌经纪人(122)+番外

她的唇角覆着冰霜,眼里是肃杀的寒意。

黎野先是被震慑住了,待回过神来时,恼羞成怒,就要还手:“你!”

但梁熙没有给他机会。

因为下一秒,黎野已经捂着腹部蹲了下去,额头冒出了冷汗。

“这一拳,纯粹是看你不爽,想要教训教训你。”

她睥睨了男人一眼,随即转身看向陈乐凌,神态和语气皆恢复如常:“乐凌姐,别管他了,我们出去吃饭吧。”

陈乐凌看了看蹲在地上的黎野,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没有上前把他拉起来。

她眼带倦色,朝梁熙笑了笑:“好啊。”

梁熙大概猜到黎野这次为什么要跟陈乐凌吵。

因为陈乐凌,要出国了。

三月的时候,陈乐凌新签了一个艺人,创作型歌手,很有才华,叫做李笙。

梁熙听过他的歌,陈乐凌发给她的,旋律空灵干净,非常悦耳,潜力无限,前途无量。

听说为人也是很单纯的,对陈乐凌的态度也很好。

然而璞玉是需要雕琢的,因此陈乐凌向公司争取,送李笙去奥地利深造。

最后高层批准下来,并且允许陈乐凌同行。

所以黎野才会慌了。

陈乐凌在身边时有恃无恐,没有一天好脸色,恶言相向,现在看着陈乐凌要带着新人出国了,又霸道蛮横地闹起来,非要以撕破脸皮的方式把人给留下。

在的时候不懂珍惜,快要失去时才垂死挣扎。

已经太晚了。

梁熙知道,现在陈乐凌的决心已经不会被动摇了。

从黎野还在乐队的时候,到如今单飞发展红红火火,已经有差不多六年了。

六年来,陈乐凌一直都在忍受着黎野。

只是再好的脾气,都有爆发的一天。

再热的一颗心,也经不起六年的冰寒。

兔子急了都会咬人,更何况陈乐凌虽是温婉,却从来都不是白兔。

☆、第67章 遗物

    陈乐凌提前订好了位置,是一家西餐厅。

坐下后,陈乐凌抱歉道:“梁熙,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这顿饭就当我请的你吧。”

“该是我请客才是。”梁熙微微一笑,就好像之前教训黎野的事情没有发生过似的,“自认识以来,就总是乐凌姐请客,现在巢闻事业步入正轨,我手上也宽裕了,再加上乐凌姐你马上就要出国了,哪有再让你破费的道理。”

陈乐凌笑了笑,没再多加推辞,只是看起来有些心不在焉的。

梁熙捕捉到了这一点,问道:“乐凌姐是不放心黎野吗?”

闻言,陈乐凌自嘲道:“这次要是不跟着李笙去国外,我还不知道要犯贱到什么时候。”

“乐凌姐放心,我下手还是有分寸的。”梁熙知道现在让陈乐凌完全割舍黎野还不太可能,只有等她出国后和那人断绝接触一段时间。顿了顿,又道:“黎野不值得你喜欢。”

陈乐凌一愣,讪讪道:“被你看出来了……”

“为情所困并非可耻之事,乐凌姐也不必觉得难为情。”

“我对他早就没什么念想了,现在总算是能断个干净了。”陈乐凌叹了一口气,然后抬头看着梁熙,出言调侃道:“啧,梁熙,听起来你好像很有经验嘛,说起来头头是道,像个老师一样。”

梁熙脸一红:“只是纸上谈兵而已。”

好像之前也有人说过她讲话像是老师来着……

“咦,真的吗?”陈乐凌打趣道,“老实交代,是不是谈恋爱了?”

梁熙哭笑不得:“乐凌姐,你别逗我了,真没有。”

陈乐凌挑眉:“从上次被我撞见失恋后,就一直没有?”

“没有。”这回轮到梁熙尴尬了,“两年前的事情你还记得。”

“当然记得,要不是那天我看你心情不好,带你去看黎野的演唱会,我哪能知道他有一首歌词抄袭了的事情?”

末了,陈乐凌又淡淡加了句:“我也是真是自作死,上赶着的。”

“吃一堑长一智,不要再去想了。”

这时饮品比正餐先送上,梁熙喝了一口冻柠茶。

谁知陈乐凌在梁熙喝水时,语出惊人道:“我看那个巢闻,倒是对你很好。”

梁熙呛住了,差点一口水喷出来,咳了好一会儿,才道:“乐凌姐,你饶了我吧。”

陈乐凌对自己的事情看瞎了眼,但对别人的事情却是目光毒辣,一看一个准,无愧于方叙的褒赞。她撑着下巴,若有所思道:“我看你也挺喜欢他的。”

梁熙动作一顿,心想此人的眼睛简直太可怕了,不能再就这个话题聊下去,只怕不出二十分钟,她的那点心思就都被看了去,好好的一顿饭成了恋爱座谈会。

于是她话锋一转:“对了,乐凌姐,我想问你一件事。”

陈乐凌知道她在转移话题,但也不揭穿,而是笑道:“什么?”

“你知道宋夏城吗?”梁熙适当提示道,“和沈婉娴演《醉醒梅》的那个。”

“噢,听说过。”陈乐凌露出疑惑的目光,对梁熙的发问有点摸不着头脑,“怎么了,他不是已经死了很多年了吗?”

“最近有人想以他为原型拍一部电影,找了巢闻演主角。”梁熙半真半假地回道,“我对过去的影视圈并不了解,只在网上搜到一些他的事迹,但毕竟很有限,我想更多地了解下这个人物,再看是否说服巢闻接这部戏。”

陈乐凌摇了摇头:“宋夏城死的时候我才刚出生,后来入了行,也只是在唱片业混,知道的并不多。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