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爱人[快穿](212)
最后依旧是木百龄木槿父子俩一起住,只是木槿渐渐变得沉默寡言了许多,再也不愿意出去了,甚至到最后只能搬到地下室去住,才能觉得有安全感。
第103章
“王爷!孙莹春乃武官之女,其父孙虎向来粗俗鲁莽,其兄长今日也是无礼至极,对王爷颇为不敬,孙莹春如何能配得起王爷?若不是为了大业……是属下无能,让王爷受屈了!”
木柘意识回笼时,一长相不俗的男子正在他面前侃侃而谈,言语中没有感情,全是技巧,那夸张的语气,痛苦的表情,激动的情绪,如果不是木柘没忽视他眼中藏着的不屑,说不准还真的会相信。
“所以你觉得本王要怎么样,难不成再给送回去?”木柘显得颇为不耐烦,他在私下的脾气可不好,尤其是对着他手底下的人,“现在说什么不都是为时已晚吗?本王都已经把人娶回府里来了!”
木柘眼神里很明显透露出一个消息,那就是,马后炮真烦人!
马荆云看到有些暴躁的瑞王悄咪咪的,装作顺其自然的后退了两步,随后才深鞠一躬,道:“属下倒是有个主意……”
看到木柘示意他说下去,他这才想要将头凑到木柘耳侧,结果就被猝不及防的踹了一脚。
原本颇为俊美的脸一下子就变得狰狞起来。
于是,木柘又紧跟着送了他第二脚。
众所周知,瑞王喜欢好看的,无论是人又或者物件,但凡出现在他眼前的,都得是颇有些出彩的。
所以……“你露出那副表情真是脏了本王的眼!自己滚下去领罚!还有刚才,说话就说话,靠本王那么近做什么?是还嫌本王断袖的流言不够多吗?”
“也就是今日是本王大喜的日子,否则非拿你的血浇花不可!”
说罢,木柘朝着他又哼了一声,甩了甩正红色的袖袍,才嫌弃的离开。
向来凭着一张不错的脸在瑞王面前颇有地位的马荆云趴在地上缓了许久,不仅有身体上的疼,还有心理上的。
不是!他来瑞王身边那么久,帮他出谋划策,拍马屁献妙计,就算没有感情,瑞王也得考虑考虑他的忠心吧?结果就这样一脚把他踹翻在地,一脚不行,又来一脚。
果然,这齐人就是残暴无比!一日不推翻大齐,他便一日难安!
话虽如此,可到底怎么才能推翻大齐啊,靠着瑞王这个蠢货真的有可能吗?师父说的真的有用吗?为什么他忍辱负重这么多年,大齐甚至越发蒸蒸日上了呢?
不!马荆云摇了摇头,把脑子中的怀疑甩掉。他怎么能怀疑自己在做的事呢?他迟早有一天会杀了狗皇帝,以及这个没用的瑞王,等瑞王被下大牢的时候自己一定要甩他个一百八十鞭!
木柘才不知他怎么想,也完全不在意。人生有四喜,最美不过洞房花烛时,今日是他的大喜的日子,如今天色已晚,王府里的红灯笼都已经全部点燃了,若是他再不出现,才是对孙家女不好。
要说这次任务,木柘觉得只能说是非常简单也不为过,因为原身的死的凄惨,作为原身王妃的孙莹春也过得不痛快,甚至最后和原身一同死去。可归根结底,很大一部分原因都不过是因为原身自己钻牛角尖。
原身作为大齐的瑞王,爷爷是开国皇帝,爹是名正言顺的一国之君,满脑子除了励精图治,唯一的一点空隙就是木柘这个儿子的事。
他哥是大齐太子,虽不是一母同胞的哥哥,但却比一母同胞还要亲近,便是同父同母,也做不到他哥对他那样好。
他侄子是打小就跟在他屁股后面长大的,他说东侄子不说西,他指南侄子不朝北,便是对亲爹亲娘也不带这么听话的。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原身这一世本就该是个享福的命。
可偏偏有点意外。原主不甘心啊!他自小出生就受尽父皇宠爱,全国各地上交的贡品都得他先挑选,他生个病整个太医院都得站在外面候着,他说要什么,便是再罕见的东西,第二天也妥妥的有人帮他备好。
但就是有一样东西他一直爱而不得,那就是——皇位!他!作为皇子中唯一的真正嫡子,作为皇帝公认的最受宠爱的儿子,太子居然不是他?
原身一开始还好,可随着渐渐年龄的增长,这想法就一直盘桓在心头。按理来说,以原身的性格脑子是想不到这一层的,可耐不住常常有人在他身边说呀!
皇后在他三岁那年逝世,从此他便是跟着宫女太监长大的,疼爱他的父皇忙着处理公务,作为太子的他哥也忙着早五晚六的学习,只有他闲且无聊,可不就是有心之人最容易钻的空子。
皇帝是关心他,可皇帝的空闲时间能有多少,更别提当今还是一位极其勤勉的皇帝。
所以从木柘十岁起,他便有一个执念,那就是最疼爱他的父皇没封他做太子。而且如果是他出生前或不懂事的时候就立了太子也就算了,可偏偏是等到他开始学了东西,稍微懂些事之后才立的太子。
他不要脸面的吗!木柘不理解,更无法接受。尤其是身边有个太监也常跟着说,说的多了他便开始怨恨。
人一旦有了执念,记恨起别人来,就容易被人利用,放在那些图谋不轨的人心里,他可不就成了最容易攻克的一关。
比起励精图治的皇帝和心思深沉的太子,这个瑞王可真是虎窝里出了猫,好糊弄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