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和离倒计时(111)
同友人道:“我们去别家。”
他们六人一起,确实没有可以同坐的位置,好友们跟着转身出了门。
人潮涌动,他们随着人群慢慢走着,偶尔谈论两句时政,说得最多的便是西北墨城的战事。
春闱受其影响一拖再拖,他们都猜测,策论考题也会涉及此,而林望舒作为镇远侯府的表亲,无疑更占优势。
他也没有藏私,将从表兄们那得到的消息尽数告之,他这么做,反而让友人们觉得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有从家中长辈那知晓大量的抚恤金如何发放的,有知道自家也给战死的沈家军捐款的,有知道流程的,大家凑在一起,竟真将整件事情和后续工作还原了。
他们走到挂满了绳的树前,也随着大家扔红绳,其中一人高喊:“祝我们蟾宫折桂!”
“金榜题名!”
“独占鳌头!”
“快看!“
众人仰头,布满星子的天空中,一盏盏暖黄的天灯从四面八方升起,它们乘风越飘越高、越飘越远。
酒楼外人们的惊呼声此起彼伏,包间内的王玄瑰推开窗,正巧见着一个天灯,从他们眼前升空。
沈文戈拿出自己剩下的一角银子,“王爷,不如我们也去买两个天灯放吧?”
巧在此时掌柜地敲响了房门,恭敬道:“天灯都给二位准备好了,二位可想去露台一放?”
他们所在房间虽是酒楼最高的包间,却不是最高的楼层,在其之上还有一个阁楼,阁楼外有平地露台。
王玄瑰拎着牡丹花灯带着沈文戈熟门熟路拾阶而上,一上露台,便见两个天灯并排摆放。
它们与普通天灯最大不同就是,上面糊的纸上,画有各种形态憨态可掬的雪团。
沈文戈吃惊,执起一个天灯细看,三面都画有雪团,活灵活现的,是巴掌大小的样子,叼着比它头还长的鱼干,拒不松嘴。
另一个天灯上的雪团就长大些了,脖颈处还系着白色发带。
若不是与雪团每日相处的人,是绝不会画得这般传神的,她看向一旁对天灯做工嫌弃的王玄瑰,“可是王爷所画?”
王玄瑰颔首,“闲来无事,便画了几幅,本王倒是也不知,他们何时拿走这些旧画黏了天灯。”
沈文戈爱惜地摸着上面的雪团,突就觉得就这么放天上去,太可惜了些。
“左右我那多的是,有什么可惜的,你要是喜欢,我再给你画几张。”
他强硬地塞给沈文戈一只毛笔,并从她手中抢走了那只画着幼猫的天灯,给了她长大的雪团。
沈文戈将头抵在天灯上,侧着脸闭眸,嘴角扬起弧度,险些笑出声,就知道,他也觉得雪团现在胖得,都不如小时候好看了。
王玄瑰微恼:“快写。”
“好。”
她执起毛笔,想了片刻,一笔一划在天灯空白那面写了几个字,待她刚收笔,一旁的王玄瑰便追问:“写得什么?”
捧着天灯转了个圈,她说:“王爷先告诉我,你写了什么?”
“本王还没写呢,啰嗦,给本王看看,”王玄瑰抓走天灯,一瞧嗤笑一声,“你管得也太宽了些。”
沈文戈接过他塞回怀中的天灯,念道:“惟愿山河海宴。”
天下太平,再无战事。
她不用为任何一个人再送葬一次。
待回神,王玄瑰已经写完了自己的天灯,他道:“你的愿望太大了,本王帮你许一个,愿七娘兄姊,平安无恙。”
眼眶骤湿,她猛地仰头看他,万千天灯之下,他眸中仿若星光熠熠,容颜显露俊美非凡,偷藏起来的心乱了。
(第二卷 终)
作者有话说:
说,是谁想出的在面具上挂铃铛的,妙哉!酥山等同于现在的冰淇凌。
【我来了,今天炖了牛骨头吃,嗯~太香了太香了,为了解腻,我还造了半个红心火龙果,美哉美哉。不负责任的说,明天中午12点可能、可能有一章作收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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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他娶新妇
【作收加更】他金榜题名,他打翻了醋坛子
“中了!中了!贡院公布排名了。”
“第一!状元!”
似是有声音从四面八方扰来, 王玄瑰伸手摸着被他踹到床里侧的薄被,没能摸到,只摸到了软乎乎、毛绒绒的雪团。
雪团伸爪按住他乱动的手, 而后顺着他的胳膊跑到他胸膛之上, 在其上踩了起来,边踩还要边嗅闻一下。
外面“霹雳吧啦”的鞭炮声响起, 惊到雪团,它“喵呜”一声, 重重踩着王玄瑰的胸膛跳下床榻。
王玄瑰闷哼一声,熟练到可怜地随便拂过自己胸膛,转身趴了下去,拿软枕盖住了自己的头,狠狠堵住耳。
堵耳效果并不明显, 只听屋内雪团上蹿下跳,蔡奴跟在它后面, 防止它将瓷瓶扫下。
在好不容易停歇下来的鞭炮声再次响起时, 他忍无可忍坐了起来。
睡乱的头发从脸颊两侧垂下,他恶狠狠抓着手中软枕,“他镇远侯府又做什么?”
雪团不让蔡奴抱,听见他的声音跑了回来,挤走软枕, 窝在怀中喵喵喵喵的叫个不停,好似在抱怨外面鞭炮声吓到它了。
他克制着身上的怒气,给雪团顺毛,“你也觉得烦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