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公主总是被迫黑化(424)

作者:落雪悠莲 阅读记录

甩一甩脑袋,苏娆又使劲的眯了一下眼,那一双醉意朦胧的桃花明眸内,这才映入了云霁这一副惊华容色。

“你是…”

纤纤玉指,柔荑抬起,指着云霁脸上好片刻,随即一把扯下他眼上蒙缎。

“你是…”

“你…是…云…霁…”

蓦然,却摇头。

“不,不对,你是寒漠尘…”

“呵…”

云霁发笑了。

夺目惊艳的一双丹凤眼,如此笑起来,更加惊华,一眼便难再忘的。

“我的娆娆如此聪慧,她早已认出来了。”

修长玉指,抚上去苏娆那绯红的娇颜。

“可我只想作娆娆的阿宵,并不想做寒漠尘,可是却好难,真的好难,无论我用尽多少力气,也做不到…”

唇间再次传来温润甜腻,将他的后话皆吞没,这是让他蚀骨贪恋的美好,却也是不敢去奢求的贪得无厌。

手中玉箫不知何时已掉落至画舫船板上,发出清脆声响,却不曾惊扰了醉意朦胧的女子,柔荑玉臂攀上他的脖颈,如此给了他她的美好。

云霁睁着眼眸,就看着,看着心中人儿在再一次醉酒后,又这般轻薄于他,也许,这将是他们此生最后一次这么亲密,亲密的拥有彼此。

大手,拦住怀中人儿的腰,云霁终还是放纵了自己,享受最后这片刻的美好。

直至一声自唇间发出的醉意喃呢:

“美人儿的味道,怎么却是如此苦涩的。”

有些不悦的推开云霁,手不慎触碰到云霁的心口,让云霁发出闷哼声来。

“唔…”

淡淡血腥味,弥漫了鼻息。

苏娆对血腥味是何其熟悉,虽只是极淡的血味,却让其蓦然清醒一分。

“嗯…”

抬手,揉上去太阳穴。

只觉脑子鼓胀的难挨。

云霁见此,捡起来那飘落的蒙缎,再次遮了眼眸。

“言千杯不醉,现在是否可清醒过来。”

揉着太阳穴的柔荑,毫无征兆的停顿。

却不过刹那。

桃花明眸再落至那副惊华容色上,虽夜色间,却有朦胧月华,见云霁那红润似被涂了上等唇脂的皓唇…

苏娆抿压了自己的唇角,沉默一息。

“我有些醉了,把你当做了他人。”

最后只留下这么一句话,苏娆飞身离开。

不知是逃避内心早就难以压抑的悸动,如此落荒而逃,还是为自己如此醉意驱使之下的不自控而心中自恼。

不过须臾,离开北阳街,不见踪迹。

“确实是醉了。”

此声喃,再次响起箫声,娆娆音符再出,婉转悠扬间,撩动了这片寂寥夜色。

第347章 苏家满门抄斩(五)

“主子,暹毅迟韶今日便已抵达了琅京。”

夜半三更之际,月华马车才回去清风居。

刚入院内,一名云卫带来此消息。

“寒…漠…尘…”

又此一声喃,修长玉指按压唇角。

那种温润甜腻的蚀骨美好,至此刻尚停留唇间,亦融入于心口内里。

“娆娆,你何时,会在清醒时刻认出寒漠尘是谁?云霁把你推给那一人,很自私,心很疼,却也只能自作自受,等来生,等云霁的身上再无云家这一身血,容家这一身骨,云霁便干干净净的出现在娆娆面前。”

苏娆也回去了院落中,一桶井水浇了身上,透心之凉,让自己彻底清醒。

“苏娆,今夜起忌酒,永不再沾。”

抹一把脸上水渍,方才沉定面色。

入屋换衣。

不能让自己着凉,坏了她筹备的计划。

青衫刚换作红衣,卸去脸上伪装,一名阁卫与夜半回来,单膝跪地:

“小姐,尚不曾找到五公子踪迹。”

气息,一瞬难压,桃花明眸之内深沉。

“继续找,哪怕掘地三尺也要把五哥找到,盯紧刑部和太子那边任何动静。”

又道:

“通知依影,既已来,那便加快速度回。”

“诺。”

阁卫离开,苏娆将自己包裹进了冰凉的被褥内,圈抱身子,闭目休憩。

睡梦之间,那道月华身影又跃入梦境中,却只一息,转变为一身玄衣,那身嗜血杀戮气息,是被关于那个黑暗中整整六个年头才育出来的幽冥。

“娆娆,阿宵从记事起,就在那里了,哑婆婆说,只要阿宵乖乖听话,娘亲才能来看阿宵,坏人才不会打阿宵,所以阿宵要乖乖的听话。”

如此声音,稚嫩中带着瑟瑟发抖。

“娆娆,哑婆婆说,只要阿宵乖乖的来了大秦,娘亲就会来看阿宵,所以阿宵要乖乖的来,乖乖的听话。”

紧紧闭起的那双桃花明眸,眼角一滴泪,睡梦之中,落下如此泪滴。

冰寒似冰窟的身影,一步一步走近她,明明乃月华转变而来的幽冥,却在走近她面前时,取下那银黑面具,乃刀削般的面庞,凛冽似利剑出鞘,看着她,那毫无波光的瑞凤眼,内里竟闪耀了光,涟漪而动。

“萧公子,逍遥楼楼主,本王佩服…”

苏娆于这睡梦之间,睡的如此不安稳,而此刻,那两三屋舍距离的那院平民居内,暹毅迟韶尚未曾入眠。

“王爷,并未曾探听到荣华郡主的行踪,她为一人自云宫内救走后便再无行踪,云琅太子和赵国公他们日日搜查,却至今没有她任何踪迹。”

漠鹰单膝跪地,将鹰影暗卫所查之事一一告知于暹毅迟韶,随即又说了一句他所发现的不对劲,关于云穆霄…

“虽然我们的人没有查到荣华郡主行踪,但是属下却发现一处异常,云琅六皇子失踪,云琅太子派人找寻,可那六皇子却与夜间曾出现过赵国公府中,还以云琅太子名义去祭拜苏二,属下感觉有些不对劲。”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