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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荣耀同人)【扁庄】荒唐(5)

作者: 饕骨 阅读记录

不知为什么,当秦缓说他第一次吃火锅时,庄子休第一反应不是城里人见乡下人那种怜悯嘲弄的高贵脑回路,惊讶过后更多的是一种无声的理解。想帮帮这个刚出土的文物秦缓,想洗掉这件文物上多余的土腥味。秦缓,这个老师眼中的宝贝疙瘩,女生们心中的长腿欧巴,男生们公认的宿敌,不应该是一个清爽的盐系男子吗?高岭之花的背后竟是如此土味的一面,想想真是让人觉得......反差萌。

是的,庄子休真想抽自己一巴掌把自己从这种诡异的状态抽醒,或者直接做个开颅手术看看自己脑袋里是不是积液过多了。他,庄子休,一个有着十八年正常萌点的人竟然有一天会阴沟里翻船发现一种新的萌点。土味高岭之花。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庄子休一直坚持着万物皆可萌的观点。猫咪软软的肉垫,日系动画里女主温柔地喊尼桑,文言文中古人对世界的洞察,还有庄子休热爱的哲学,无一不贯通着一个相似的地方,那就是萌。萌即是正义。庄子休不是那种阿宅,一天沉迷于二次元中无法自拔,他眼中的萌囊括了更多的东西,跨越了国界,其中甚至包含了庄子休对自己对世界的一部分理解。

话题扯远了,我们拉回镜头。从前在某座城市里有个大学,大学里面有个男寝,男寝里有老大老二老三老四四个学生。按以往的套路,一个和尚有水喝,两个和尚挑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但是这个故事里有四个人,所以要更新下思路,四个和尚嘛,那就分队挑水喝。至于谁和谁组队挑水,那就要看缘分了。缘这个字,妙不可言。现实情况是,老四个不怕死的去撩拨老三顺便拐走了人,留下老大老二临时组队。好不容易出来聚餐浪一次,没偶遇到漂亮的小姐姐约着吃个鸡反而发现心中遥不可及暗暗艳羡的老大是个土味高岭之花的老二表示,人就像一只会思考的芦苇,土味高岭之花什么的,萌到爆表,自有了睡过一张床的情谊,很难讨厌起目标老大的人来说,这以后估计这辈子都讨厌不起来这个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投喂play。感谢贴吧“扁鹊我本命”小天使提供的第四章夜市灵感。

这篇本是七夕贺文,却半天完结不了写的自己仿佛石乐志,好想咕咕咕。

☆、第 5 章

一路上两人走走停停,庄子休不间断地向秦缓介绍着形形色色的小吃,说的自己口干舌燥。秦缓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一向做什么都雷厉风行的人竟然变得犹豫不决,像是一个面对众多玩具无从下手的孩子。那认真的目光从刨冰落到关东煮上,又从关东煮落到臭豆腐上。庄子休看着左右为难的秦缓,那好看的眉眼皱在一起的样子虽赏心悦目但也使人跟着忧愁起来,不禁脑子一热,做了一回霸道基友。

只要秦缓的目光停驻在一个小吃五秒以上,心思极细的庄子休不久便大手一挥,“老板,来两份。”

他像一个老餮那样,对食物先闻其味,观其色,挑着俏模样的塞给秦缓。秦缓起先不接,庄子休便做无所谓状,说秦缓小家子气,都是一个宿舍的兄弟,他们没有考虑到秦缓的感受就勉强聚了顿餐是他们不对,作为宿舍排行老二的人请学神老大吃顿饭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末了来了句,不吃就扔了算了。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秦缓不得已接过对方手中装在一次性餐盒里的臭豆腐,“你难道没学过吗?”

“噗。”庄子休笑了,他没想到高岭之花还有如此呆板却又动人的一面,“人生在世,活的开心就好。既然他人的辛苦需要珍惜,秦兄何不承了在下的美意。”

“据说湖南长沙的臭豆腐最好。”庄子休用签子插了一块臭豆腐送进嘴里,不嫌烫地嚼着匆匆下咽,“老一辈人喜欢听□□的话,民间传闻□□曾不止一次的夸赞过长沙的臭豆腐,听说还被收进过语录。”

“你知道的还挺多。”秦缓快速地解决着餐盒里的臭豆腐,不一会就见了底。

“还要吗?”庄子休掩饰了下吃惊的表情,扬了扬自己的那份。

“不用了。”秦缓的目光从对方餐盒中的一层辣椒粉上移开,舔了舔嘴唇。

不喜欢吃辣吗?捕捉到老大小动作的老二小心地把自己猛倒的那层辣椒粉拨开,插了一块刚想送到秦缓的餐盒里,下一秒对方的餐盒却飞进了垃圾桶。

“真的不用了。”秦缓重复到,有点局促。

那大哥你也不用反应这么迅速吧,庄子休插着臭豆腐的手停在半空,进退两难。

“快掉了!老大!”庄子休突然喊到,作手抖状。

等秦缓反应过来时,他已经用嘴巴咬住了签子上的臭豆腐,一只手抓住了庄子休拿签子的那只。

投喂成功!深藏功与名的庄子休假装慌张低头,嘴角却是一抹掩不住的得意。

中套的秦缓表示自己很无奈,看着庄子休狐狸一样自得的神色,竟忍不住自己也笑了了起来。

像是人间四月天,春风拂面,大地回暖。注意到对方笑容的庄子休有点愣神地搜刮着脑子里的诗词想印下秦缓这来之不易的笑。他发现,秦缓就该多笑笑才对,否则便是浪费了那张帅气的脸。

秦缓承认,自己是一个与社会有着些许脱节的人。第一次聚餐时说实话他对火锅店的好奇超过了他对食物的追求,学着老三的样子给自己调了小料,味道还可以。鸳鸯锅的构造在秦缓来看很人性化,然而一个太淡一个太辣,两个都不符合秦缓的口味。开的啤酒秦缓喝完自己的那杯就再也没倒了,太苦又刺激脾胃。还不如温开水。

以前一直在山里和师父两个人生活,什么都要自己动手去做。秦缓最喜欢吃烧鸡,但也只能在过节时才能进城买到。现在到了城市,什么都应有尽有,城里人简直奢侈的不像话。所以秦缓还是秉着在山里的作风,他买了一只小锅,每天都会给自己煮点清淡的粥之类的。不过他一煮就是四个人的量,他习惯了去照顾别人。师父常年沉迷药理,把杂务什么的都丢给他。秦缓是个灵性的人,什么事徐福教他一遍他就记住了。徐福也是因为这才放心他去另一个地方上大学,去继续好好深造。

当庄子休提出要去逛夜市时,秦缓内心其实是不愿意的。但人总得长长世面,多了解下自己不懂的东西。关键是庄子休的那句便宜又好吃抓住了秦缓的心,不是他小家子气,是早就成熟起来的他真的是比一般人更能了解到柴米油盐的磨人之处。

庄子休原先在秦缓心里属于那种被很多人宠溺却浑然不知还不满足的孩子类型。从庄妈妈临走时的不放心秦缓可以看出 ,庄家一家很爱庄子休。尤其是庄妈妈,庄子休可以说是家里人的宝贝疙瘩。庄爸爸的掌上明珠,庄妈妈的心头肉,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那种。秦缓有点羡慕庄子休。因为就算徐福对他再好他也体会不到为人子女的那种特殊的感觉。

他是师父领养的孩子,在领养院经历了一些事的秦缓自小便比一般孩子乖巧些。当时徐福看他眉目清秀,聪敏好学,便有了收他做徒弟的意。还小的秦缓看着眼前这个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男子,心里充满了憧憬,渴望着早点离开领养院。这个既可怜又让人觉得可恨的地方。领养院在秦缓的记忆里是很大又模糊的一个地方,不听话的孩子会收到惩罚,时不时有人会像挑东西一样来看他们,把他们中的某个人接走。或是天堂,或是地狱。但接走又被送回的孩子会一致受到大家的嫌弃和排挤,是最没用的孩子。随着秦缓一天天长大,他的光芒渐渐显露出来,他成了领养院数一数二的孩子。他的讨巧,他的清俊都成了他被其他孩子排挤的理由。小孩子们的恶是很直白的。柜子里捏死的小鸟,鞋子里扎人的玻璃,脏兮兮的衣服,直接的暴力相向,这些秦缓都经历过。他以不属于他那个年龄段的成熟忍受了这些痛苦,并机警地应对着别人恶意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