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嫁:我本倾城(15)
是一层薄薄的疤膜!
那膜完全就好像是长在肉里一般的依附脸孔上,因为浸了水,疤膜已经和脸面脱开,有半截滑落,露出了一寸白玉似的粉嫩脸孔。
龙奕张大了嘴巴,错愕的大叫:“你……你脸上那些玩意儿是贴上去的……”
说是迟,那时快,但觉一道疾风来袭,金凌只觉脸上一阵疼,紧接着,空气中发出嘶的一声响,脸上那些疤膜被撕落,一张白净无瑕的脸孔映进他眼底!
完全不设防,金凌惊呆,心头唯一一个意识自己:今儿个很悲摧的让一个刚刚认识才不到一个时辰的不速之客,看光了自己的脸孔,不觉大怒:“呀,滚开!”
一双琥珀似的眸子一煞不煞的盯着她的脸,第一眼对视,她的眸底涌动着几丝慌乱之色;一眨间,惊错之色在这张清俊的脸孔上一寸寸的浮现——他看到了!
晦气啊!
悔恨啊!
恼怒啊!
咬牙切齿的想将来人拍出自己的安全范围之内,她绝不会允许任何男人亲近自己,但是,他好像知道她会抗拒一样,手臂上加大了力道,将她箍的动弹不得。她只能本能的捂住自己的脸,不让他看。
但是,这种举动,也太孩子气了!
哦,见鬼的!
她气炸了,居然没发现有人跟在自己身后,太失算了!
双眼喷火,恨不能立即把对方那个眼神越来越亮的男人,用化骨水给化了!
“你你你……你的脸……”
待续!
PS:龙奕和燕熙一样重要。他干净而纯萃,而燕熙宽广而隐忍,什么都能包容。他是这本小说中绕在金凌身边唯一一个干净的男人,和金凌的性格有点相似,聪明,豁达,放任不羁,并且给了金凌满腔深爱。
☆、惹上妖孽——倾城佳人
八
无法以花容月貌来形容。
那眉依旧那眉,细细长长,不浓不淡,既妩媚又英气。
那眸依旧那眸,圆滚滚,黑白分明,恼怒中带着惊乱,映着房里烛光,闪闪之光可夺人魂魂。
那鼻依旧那鼻,小巧秀挺,鼻心紧皱,藏着无穷嫌恶之色。
那唇依旧那唇,亮盈盈,红嫩嫩,线条抿紧,贝齿直咬,分明想将他撕成粉碎,可没有一般大家闺秀故作斯文端庄那种做作腔。
但那脸,已不再是那脸,晶盈剔透,就像上等的白玉,透着几丝天然的红,水灵灵,吹弹可破似的……
玲珑秀致的五官,完美的点缀在一张绝美的脸孔上,每个位置分布的恰到好处,满脸的水珠,带来了一分美的震撼。
“你的脸……根本就没事……没一点点疤,没一点点癣……”
平生见过美人无数,独独今儿这位最最美的惊心动魄。
金凌从小就知道自己长的和母亲一样,是一个可以媚惑天下所有男子的倾城俏佳人。
但是,世人常说美丽是一种祸害,所以九岁以后,她师学母亲,掩起了自己的美丽,女扮男装来省麻烦。
来了龙苍之后,男装更是成了她畅行天南地北的护身符。逐子他们倒是见过她的穿女装的样子,但那些人全是她的属下,是她可以信赖的人。她从没有想过会在一个陌生男人跟前现出自己美丽的容妆。
这一刻,被他结结巴巴一穿拆,她心头恼的恨不能戳瞎了他的那招子。
这世上的事,果然是人算不如天算。
“滚……我有疤如何,没癣又怎样?要你多管闲事!松手!”
这个混蛋的出现,无疑在今天完美落幕的戏码上捅了几个再也无法弥补的窟窿。
完美的移花接木以失败告终,接下来只怕会惹出一堆大麻烦!
淡定的心绪被这个大意外给搅乱。
她火冒三丈的吼了一声,想跟这个混蛋拉开距离,动了一下,奈何这人抱的紧,她根本就动不了——长这么大,还没被人这么抱住,被泡的冰冷的脸孔上不知怎么的就滋滋滋的烧起来:“听到没有,松手!”
“凭什么,你说让我松,我就得松!我还没看够呢……啧啧啧,瞧瞧啊,我拣到什么宝贝了!”
一颗埋没在泥尘里的金子,金光闪闪的光华真能把人耀花眼。
龙奕在心头轻叹,紧跟着又在心头反问自己:她真的只是一颗被埋没的金子而已么?
没有答案。
他只做了一件事,放肆的盯着她,无视她满眼的怒意,依旧紧紧的抱着她,突然发现,她的身子好香好软,抱在怀里好有味儿,太让人神魂颠倒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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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上妖孽——过招
九
“你再不放手,别怪我不客气!”
怒目一瞪,捂着脸的小手猛的戳向那一双熠熠生辉的琥珀眸,快如疾飞,猛如奔雷,完全不留情面。
“呀,你……好毒……戳瞎我的眼睛你又没好处……”
他眼疾手快的夹住了她的手指,又大又厚的手掌将她小拳头包在手掌心,哈,捏在手里大小正合适,柔若无骨的,又滑又腻,他吃的笑出来。
一招失策,还受制与他,金凌小脸一沉,另一手再度偷袭双目。没用,人家早看透她心思,先一步擒住她的手腕,不过,她也早就算计,抬膝左脚一挑,直往他胯下踢去,右手肘同一时间击向他的下巴。
龙奕没想到她反应这么灵敏,慌松开一手,躲闪,另一手依旧牢牢擒拿着她的手腕,生怕她就此逃了去,眼底的诧异则越发浓烈。
金凌见他还抓着自己不放,哼一声,随手放出十枚梨花针,但见得一阵白灿灿的亮光疾飞而去,眼见得就会钻进那人的五脏六腑,一旦钉上,死或是死不了,但足可以将他恶整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