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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同人)姑娘,求娶!(64)

叶孤城将酒放在眼前的桌面上,有些茫然。

这是……今朝醉?他平时只喝白开水,连茶都极少喝,更别说是酒。但如今,他却神差鬼遣一般,拍开了酒坛的封泥,与陆小凤对酌。她酿的酒,暗香迟发,那酒香一直留在唇舌间不散,就如同是她一般。

人已不在,但还固执地停留在他的心间。

陆小凤似乎是有些醉了,一边喝一边摇晃着头说起颜今朝从前的事情。说她在平安镇多受乡亲们的喜欢,说大力神通小颜冀出生后,给颜今朝带来多大的快乐又带来多大的困扰,他说颜今朝虽是女子,可心胸豁达,说她虽然从前是见不得人的杀手,可自从她成为了颜今朝之后,多有善举……

叶孤城一向都很喜欢安静,如果有人总是在他耳旁絮絮叨叨地说个没完,那简直就是要了他的命。

但是如今,他这样听着陆小凤絮叨,竟然也没有觉得讨厌。似乎是这样跟一个熟知颜今朝的人在一起,听他说起她曾经的事情,就是她仍在身边,从未走远。

陆小凤一直说一直说,说到太阳下山,又说到月上中天。

最后,终于累了的陆小凤叹了一口气,下了个结论:“我一向认为自己是个大混蛋,可叶孤城,我发现与你相比,我只能算是个小混蛋。”

叶孤城没有说话,他和陆小凤,似乎都喝了不少酒。他整个人靠在椅背上,看着天上一轮皎洁的明月,分不清楚自己到底是醉了还是睡着了。恍惚中,他似乎听到自己说:嗯,你说得对,我是个大混蛋。

她说——

叶孤城,我后悔了。

平静的语气,静静地阐述着一件事情,不见任何悔恨。

后来,她又说——

叶孤城,我觉得你也会后悔的。

她说对了,他后悔了,而且很后悔。

临走前一晚,她穿了一身红前去见他,要他莫要忘了他们之间的白首之约,平安回到她身边。

他平安回去了,但她人已不在。

她去了哪儿?

上天?入地?

他要怎样,才能将她找回来?

陆小凤问:“叶孤城,你到底在想什么?有小冀的消息了吗?”

“我在想,她怎样才愿意回来。”

陆小凤重重地叹息,苦笑着说道:“她不会再回来,叶孤城,你我都明白,她不会再回来。”

如果可以,陆小凤也很不愿意承认颜今朝已经不在的事实。但……他所认识的颜今朝,不会什么都没有交代,不顾一切地远走高飞。她的朋友,她的家,她都不会不管。更何况,叶孤城与西门吹雪决斗不成,她的心愿得以达成,她有丈夫有儿子,她会有一个完整的家。陆小凤所认识的颜今朝,无论如何,也不是那种为了与人置气,就放弃自己将要到手的幸福、远走高飞的人。

叶孤城茫然地看向陆小凤,“你真的认为她不会再回来?”话一出口,霎时间,胸膛上被一种陌生的感觉所充斥着。不,那并不是陌生,这一个月以来,每次想到她,他的胸膛就会有这种感觉,空空的,即使是他一向所执着的剑道,也无法填平其中的空虚。

他有些茫茫然,又听到陆小凤带着几分难过的声音,“叶孤城,今朝已经死了。”

今朝已经死了?她真的死了吗?

迄今为止,一直都没有人在提到颜今朝的时候,会说她已经死了。可是,如今陆小凤这么直白地说出来,直白到让他无法反应。如果她真的死了,那他要怎么履行他的承诺?

“我允诺你,从此以后,我的身边就是你的家。”

她说家是任何时候,都不会舍弃里面的每一个人。但他,为了剑道舍弃了他,他以为等他回去,他可以补偿。陆小凤是她最好的朋友,可是陆小凤都说她死了……她死了……

即使他满怀愧疚,可世上再无颜今朝,她连给他一个补偿的机会……也没有留给他。

抱紧了怀中的酒坛,他才猛然发现,原来她留下的东西那样少。就连他们共同的骨肉,小颜冀如今都不知所向。他一直在找颜今朝的下落,一直未有结果。难道……真的是如同陆小凤所说的那样?

陆小凤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的,他只是坐在曾经她生活的地方,感受着她曾经的气息。可是这些气息,也会散去。

不知觉地将怀中酒坛举起,却发现已经没有了酒。

他颓然地望着天上的一轮明月,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觉得生活没有什么意思。他想,没有了颜今朝,至少他还有剑。

可是……他连练剑的心情都没有,习剑在于诚,首要便是诚于心。

曾经为剑疯狂的白云城主叶孤城,居然没有练剑的心情,怕是会将天下人的下巴惊掉,可他不在乎。他所在乎的……是该要如何,才能让她回来。

迷糊中,似乎听到有人在他耳旁轻唤——

“叶孤城,快四更了。”

“你今天不要去练剑,多陪我一会儿,好不好?”

“好。”他听到自己的回答,张开眼,却发现院中空无一人。

眨眼,再眨眼,身旁什么都没有,空空的宅子里,只有他一人。原来,酒到醉处,就分不清楚梦境和现实。

那个水绿色的身影,微微弯起的嘴角,眉目含情,声音悦耳。真的……再也见不到了吗?

浑浑噩噩地站了起来,在走出大门的时候,看到了她一直所喜欢的丫鬟,叫什么名字来着?对了,叫紫菀。

紫菀僵在原地,望着他的神情,有愤怒,又惊讶,甚至……还有些同情。

他不甘心,走出大门,想要在清晨的平安镇寻找她的足迹。他去了她的药铺,可天未完全亮,药铺不开门。他走着她曾经走过的足迹,一花一草一木,都不想错过,但他发现,自己竟然不知那些花草树木,才是她所喜欢的,更不知道什么样的东西会引起她的好奇心,从而停步瞩目。

物转星移,几度春秋,这个她曾经停留过的小镇,也会变得物是人非。

他在古老的青石板路上停驻了许久,然后缓缓转身,却见到一脸震惊的莫回。

莫回望着他,神情像是收到了严重的打击一般:“城、城主!”

他抬眼,“何事?”

“城主,您、您的头发怎么了?”

他一怔,低头看向落在胸前的几缕发丝,依稀的晨光中,可见那原本如墨般的黑发,全数变成银色,毫无杂质的色泽。

他愣了一下,随即说道:“无事。”

“要不要……找大夫看一下?”莫回有些小心翼翼地问道。

他摇头,径自往前走,“不需要。”

而莫回,则立在青石板路上,望着那个几乎无一不白的背影,久久不能动弹。

他的主子,白云城之主叶孤城,如墨黑发,一夜之间,竟然全数染白。

☆、第四十四章

陆小凤很苦恼,陆小凤很落魄,陆小凤正在和一个叫独孤美的老头到了一个不知道什么鬼地方。

对了,听说那个地方……叫做幽灵山庄。

幽灵山庄似乎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那里有个勾魂使者。独孤美那个老头子,是和幽灵山庄签了合约的,花了十万两银子。

陆小凤太落魄,他身上一个铜钱都没有,但他也很想进幽灵山庄,因为他不想死。

所以陆小凤是在悬崖之间的钢索上走过去的,白雾山风,下面是万丈悬崖,很危险,但是他却唱着歌——

“妹妹背着泥娃娃,走到花园来看花。娃娃哭了叫妈妈,树上的小鸟笑哈哈……”

陆小凤的歌喉并不比他的酒量好,当然也比不上他平时说话的声音来得悦耳。说他不擅长唱歌算是抬举他,说他歌唱得跟杀猪时的猪嚎声一样,才是对他歌喉最贴切的形容。

长期弥漫着白雾的那头,一个身穿着蓝色衣衫的小家伙正在草丛里不知道找什么东西,听到了歌声忍不住捂住了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