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离婚后,冷她三年的厉总跪求复婚(35)+番外

作者: 了了嘻语 阅读记录

比起顾宛给她的感觉,好太多了。

刚上车,顾宛的经纪人就跌跌撞撞地跑过来,看样子很着急。

“厉总,对不起,打扰你了;但是,我实在是不知道找谁了。小宛她被人带走了。”

“什么?是谁!”

“何制片,本来谈好的合作。他今天跳舞的时候喝多了,还是小宛找人给他带到休息室的;结果刚才他突然反口,说要小宛去续摊,小宛不同意就拿合作威胁,还把她直接带走了。”

闵绮丽在旁边听得心惊肉跳。虽然她看不上顾宛,但是看着她白白受欺负。

下车,将他和简凯推进去:“你们走吧,顾宛被带走了,情况一定很危急,你们先去救她;我自己会想办法的回去的。”

“闵绮丽,你真的可以吗?”厉爵鸿看着黑压压的周围,下车将她塞到前面,“你先跟我们走,一会儿我会派人到路边接你。”

因为情况紧急,司机将车速提得很快。

闵绮丽看着窗外快速闪过的景物,脑袋开始发昏;从后视镜看了一眼后座的清醒:厉爵鸿撑着脑袋,双眼紧闭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简凯紧张兮兮的,一直在发消息,眉毛皱得都能夹死苍蝇了。

终于,在她快要坚持不住的时候;司机停下来了,闵绮丽如获新生。

车门刚关上,司机就加紧马力。

“夫人,您没事吧?车里有晕车药,您要吃吗;或者其他的,我也可以去准备。”

“不用了,”拿出纸巾擦去因晕车的眼泪,“你送我去乐府公寓吧,我去找我的朋友。”

乐府公寓,宋雨晴家

从进门开始,闵绮丽要了一杯热水外,一言不发。

宋雨晴抱着薯片,狐疑地看着她:“闵绮丽,你不是去宴会了吗?表情这么凝重,你是不是看上哪个小白脸了,你觉得不好意思,没关系,我替你去说。”

..........

不是?

“晴晴,我当初为什么结婚啊?”

“.......”

“你知道颜家若吗?当初我们结婚的时候,她信誓旦旦的要取代我;我以为我过得很好,很快乐;但是,我却发现,我好像过得很糟糕。为了这个婚姻,我放弃了很多。从明天开始,我要去找工作,我不能只是,厉太太。”

“???”

“所以,你要当演员是不是需要一个助理;我可以不要工资的,管饭就行,需要吗?”

“原来你铺垫这么久,是因为这个啊;简单,没问题的,明天你就跟我干,我到你吃香的喝辣的,以后风风光光的去走红毯。”

“好,那宋大明星,以后就多多指教了。”

一拍即合,相视一笑。

闵绮丽身上的阴霾一扫而空。

“你开心了,是不是该管管我了。”

宋雨晴苦涩的靠在闵绮丽的肩膀,“那个老女人真是想的美,我不就给他们送了一套物理阉割嘛,说让我赔她个孙子,我当时真想抽死她;她儿子作的孽,我帮她减少孽障,还不谢谢我,还想讹我?我没问她要手术费住院费就不错了。”

“你真把他给?”

“当然了,人渣都应该这么处理;提高错误的成本,让他们在犯错前都用脑子想想,而不是只用那两肉。脑子不是一个摆设,也不是只有害人的时候才有用处。”

“对,他们就应该这么处理。但是,他妈这么难缠,你怎么把给解决的?”

“你忘了,酒吧是乌子瑜的;每个进店的都是会员,签了合同的,有法律效应的;她可以耍横的,也可以跟我撒泼,我都不怕,只要有法律在,她就是秋后的蚂蚱,我早晚有一天把她给吃了。”

第32章 我的妻子是谁,她根本没资格去管

自打宋雨晴出国,两人是没玩个痛快;今晚算是将这个遗憾补上了。

玩到不知今夕何夕,屋内东西被丢的乱七八糟,连手机也不知道掉在哪个角落了。

玩累了,就顺势在原地睡了。

天边第一缕太阳照在大地上,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在两个叠加的人身上。

宋雨晴挡住脸,不情愿的坐起来将窗帘拉紧,找个舒服的地方继续睡觉。

刚躺下,闵绮丽的手机开始不眠不休的响起来。

将随手摸到的抱枕顺着声音的方向丢过去。

闵绮丽被砸中脸,一疼,感觉呼吸都不顺畅了;坐起来将抱枕丢到更远的地方。

???

是她的手机在响吗?

东西乱成一团,翻了好一会儿才找到。

电话在此时已经挂断了。

“厉爵鸿?他给我打电话干什么?”

还没想出原因,电话又过来了。

“喂,厉爵鸿你打了这么多电话是发生什么事了吗?难道说,顾宛又出事了,需要我去道歉?”

“不是,昨晚去的很及时,什么都没有发生;我听高岑说你昨晚没回去,去了朋友家,哪个朋友?”

“你不认识,你打电话应该不是来关心我的;有什么话就赶紧说,跟我不用拐弯抹角的,你没有对不起的事儿。”

话语间,闵绮丽已经走到了卫生间,看着镜子里顶着鸡窝头,眼底泛着黑青的自己,吓了一跳。

将手机放在台面上,拍了拍脸,不轻不重的掐了一下:“你昨晚是去做贼了吗?”

“什么?”刚想开口,听到闵绮丽突然一句,“闵绮丽你是遇到危险了吗?”

“没有的事儿,厉总你有什么话快说吧,我很忙的。”

忙着护理糟糕的皮肤。

“姑姑回来了,本该是昨晚的接风宴,因为宴会就挪到了今天晚上;傍晚的时候我去接你,咱们一起去。”

上一篇: 一胎仨宝:妈咪A又飒 下一篇: 你别太犯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