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流千年,一世倾城(出书版)(52)
——林子情裸露在外的肌肤炙热而柔滑,就像阳光下,芭提雅海边细腻的沙滩。
“那我们说好了。”我喃喃道:“这一次,咱们就在这里待着,好好过过平常人的生活吧!让前尘往事都见鬼去吧!”
林子情迟疑了一会儿,手终于抬起来,按到了我的背上。
“锦夜,你想要的凡俗的快乐,我们一起去找。”
我有点不太明白他的话,但心里是感动的,虽然我自个儿都不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可我其实很容易满足,哪怕只是坐在大街上,看着这熙熙攘攘的人流,人生百态,似乎也是一件很欣喜的事情,好像求了千年也不曾得一样。
第六节 现世
第二天,林子情将我送到了阿来的院子外。
阿来见到我,虽有羞惭,但更多的是欢喜。
我也不怪她,甚至不想给她造成什么心理负担,只是说在那里刚好遇到了老朋友,所以脱险。
又不咸不淡地问了一下她那个混蛋男友,得知那人已经因事离开,捏在身侧的拳头,这才不甘不愿地放了下来。
如果可能,我真想替阿来狠狠地揍他一顿。
遇人不淑,对男人而言是杯具,对女人而言,则很致命。
说话的眨眼工夫,阿来已经张罗了一桌好饭菜,招呼我们去吃。林子情本执意要回去,可耐不住我的软磨硬拽,终于答应坐了下来。
这顿饭,我吃得不亦乐乎,林子情却受罪不小:阿来的风格偏辣,他被辣得嘶嘶吸气,偏偏为人太过内敛,就算是辣,也生生地憋着,只把眼泪在眼眶里转啊转,莹润如浸水的鹅卵石。
我在旁边瞧着,也按捺住狂笑,不住地给他布菜,然后,亲眼看他一点一点地吃下去,阿来终于看不下去了,在桌底下拉拉我,凑过来低声劝道:“锦夜,别捉弄人家。”
“你别管,我就是想知道,这个人能闷骚到什么时候。”我的声音不小,估摸着林子情也听到了。
林子情一哂,还是优雅地、不紧不慢地、非常礼仪周全地,将我送到他面前的菜肴全部吃了下去,末了,还用餐纸擦了擦嘴巴,合掌对阿来道:“多谢款待。”
我撇嘴。
这人还得瑟上了。
“我要回去了。”他这样对我说。
我点头,将勺子往桌上一搁,“那我送你。”
林子情点头。
我们一前一后走了出去。
这时已经是上午十点多的样子,旭日初升,芭提雅特有的炙阳灼烤着我们的脸。
“我以后会常去那里看你的。”我说。
“嗯。”他没反驳,只是淡淡地叮嘱,“那里龙蛇混杂,还是我多出来看你好了。还有,如果你真要去,旁人问起我们的关系,你就说……就说,你是我女朋友。”
他说“女朋友”三个字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很尴尬,好像我占了他那么多便宜都不作数,他担了一个名分,就是冒犯了我一样。
我又很奸诈地笑了起来,扑过去大咧咧地挽住他的胳膊,涎着脸道:“有个这么帅的男朋友,我也不算吃亏嘛!”说着,已经拽着他昂首阔步地往前走去。
海边沙滩,烈阳如镜,这是一个如此美丽的世界。
——何必管蓝天白云后的汹涌暗流。
生活又恢复到最初的平静,唯一不同的,是少了小爱,多了一个林子情。
我租下了阿来的一个房间,虽然阿来执意不要我的房租,可我还是得为一日三餐奔波。好在是海滨城市,游客又多,无聊的时候,随便兜售一些小纪念品,竟然也能维生。
想想我以前好歹也是一个酒吧老板,假假的有产阶级,再对比今日,顿时感悟道:人生就是要能屈能伸啊!
不过,比起林子情,我的屈伸幅度似乎小了一些。
他还是留在那个地下赌场,名气也渐渐大了,有几次,阿来还巴巴地凑过来,兴致盎然地打听林子情与我的关系。
我常常带着煮好的汤去探望他,那边的人也渐渐认识我了,见面偶尔还会打趣,有时候遇到那个时而可爱时而不可爱的大叔,他还会遗憾地叹道:“哎,早知道,我就该先下手。”
我笑眯眯地越过他。转而向看台走去。
林子情又成功地击倒了一个前来挑衅的人,他举着手,神色淡然地接受众人的欢呼,脸上无狂喜无傲慢,仿佛绝世的名将。
“这小子太能打了。”旁边有一个胳膊上刺青的小混混睁着眼睛,由衷感叹。
显然,林子情在他们心中的地位日益重要,虽然一开始不受待见,但人总是会崇敬强者,尤其是那种百折不挠、深不可测、偏偏又谦恭内敛的强者。
对于他与日俱增的荣耀与地位,我与有荣焉。
待他从台上下来,我赶紧拎着自己新炮制的当归乌鸡汤前去献宝,在人前当然要装成很恩爱,免得无端端惹人怀疑。
所以,林子情一头黑线地看着我“小鸟依人”地靠在他的胳膊上,脸上的汗水,越擦越多。
“又是汤?”他的唇角在抽,终于淡定不起来了。
我点头,还非常好心地招呼众人,“大家一起喝啊!”
众人作鸟兽散。
临走时,还全部无比同情加幸灾乐祸地瞅了林子情一眼。
林子情深呼吸,捧着保温瓶,一咬牙,壮士断腕般全喝了。
“怎样?”我星星眼地望着他,满语殷切。
“很好喝。”林子情强忍着脸上渐渐漫上来的铁青与红晕,勉力对我笑笑。
我心中一乐。
怎么会好喝呢?
明明加了那么多黄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