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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呀!主神/穿呀主神(660)

作者: 幽幽弱水 阅读记录

塞隆对着她,意味深长地说:“会的,肯定会的!”

我去,为什么针对她,她又不是连环杀人恶魔。

塞隆已经很确定,那晚的小偷就是她,如果塞隆有点脑子的话,应该明白,她应该是同一战线的人。可现在塞隆的所作所为,弄得怀疑她是犯罪嫌疑人一样。

见她没再搭话,而手里的硬盘,那也只有回去接上后看了。罗伯特伸出一条胳膊搂住了她的肩膀:“我送你回去。”

希宁狠狠地瞪了塞隆一眼。

罗伯特微笑着对着塞隆:“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怀疑我的女友,但我对我的女友是绝对信任的。因为她根本就不用去偷,只要她想要,我都会给她的。”

哇塞,这话说得够漂亮。说得足矣让女人心花怒放。

希宁挑衅般昂了昂头,转而勾住了罗伯特的胳膊,跟着罗伯特走出去了。

这样做未免小孩子气,可这样做,才显得更真实。身主毕竟只是个女大学生,拥有普通人一样的情感,有这样一个男友,应该表现得骄傲点。

走出警局,希宁就恨恨地说:“我看这个家伙一定疯了。罗伯特,你是学医的,你说,他为什么对我这样?”

罗伯特苦笑,他是学医的,心理学也学过,是有学分的必修课。可那也是很浅的,毕竟他是牙医,不是心理医生。

停下脚步,朝天想了想后,得出一个结论:“可能是工作压力太大,又单身太久了,看到我有那么漂亮的女朋友,造成心理扭曲吧。”

希宁瞪看着罗伯特:“你怎么知道他单身?”会不会是查了那家伙?

罗伯特含着笑:“因为他没戴订婚戒指呀!就跟我一样。”

罗伯特还伸出手,手背对着她,他细长白皙的手指上,同样也没有任何戒指。

“这样呀!”希宁点了点头。对了,这个国家不会象有些国家那样胡乱戴戒指,什么中指、无名指,戒指能戴在哪个手指上合适,就戴哪个手指上。

“对了,我想起一件事!你帮我拿一下这个。”罗伯特将手中的硬盘放在了她手里。

希宁拿着硬盘,调侃道:“都冤枉我是小偷了,你就不怕我拿着这玩意跑了,当场抢劫?”

罗伯特笑着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打开后,是一枚铂金钻戒。哪怕是在夜晚,钻戒在警局的灯光以及路灯下,闪闪发亮。

啊?希宁一下愣住了……真的吗?不会吧?

看到她发愣的样子,应该是很意外的了。

罗伯特自嘲地说:“接下去应该走应该有的程序……”他居然当街单腿跪下了。

希宁此时懵掉了,而从警局内走出来,正巧看到这一幕的二个警察以及塞隆也愣住了。

罗伯特如同骑士一般,单腿跪在警局大门口,手里托着钻戒:“艾玛·朱莉小姐,我非常的爱你,你愿不愿意嫁给我?”

完蛋了!这情节不是应该滚完诊所的牙科椅,又滚完身主房间的大床,再滚完别墅里的床后,才有求婚的嘛。怎么那么早就求上了?

希宁:“墨冥,你死出来,快点想想办法,我应该怎么办?”

墨冥:“慌什么,你又不是第一次被男人看中,以前锦衣卫同知的聘礼堆在你面前,也没见你这样子。”

希宁无助地往警局里看,警察叔叔,现在怎么办,恶魔向她求婚了。

此时又有警察出来看热闹,站在门口有好几个。平时一个个板着个脸,此时都嘴角扬起的。在警局门口求婚,够特别,够有创意的!

而塞隆则依旧拉长个,胡子拉碴的脸,就跟所有人欠了他钱一样。

既然如此……希宁拿起盒子,视死如归地回应:“我愿意!”

第589章 罪有应得21

她如此严肃的表情,反而让人以为她很慎重。

其实这个国家的婚姻法是非常保护女性利益的,如果发生离婚,法律规定是要保障女人婚后生活不受影响,而拿到很多赡养费。男人一般都不轻易求婚,特别是中产阶级以上的,宁可生下孩子,死也不结婚。

所以女人能得到求婚,往往都会感动得痛哭流涕,终于有一张长期饭卡了。

这位幸运的姑娘哭不出来也正常,她本身就是会计,现在就赚钱了,以后赚钱也不会少,不需要饭卡。

“噢~”叫声加上口哨声,扭头一看,警察局门口站满了警察,都对亲眼目睹求婚成功这种浪漫的事情,表示祝贺。

罗伯特站了起来,绅士般扶着她的手,从盒子里拿去戒指,小心翼翼地戴在了她右手的无名指上。这就代表着订婚,她名花有主了。如果结婚,要么将订婚戒指挪到左手无名指上,要么就是再买一个。

按照罗伯特的经济条件,再买一个的可能性要大很多。会买钻石更大,更亮的。可现实是,前剧情身主被野狗从土里拖出来,手指上的订婚戒指没了,戴到了第二任的手指上。

而这次也是如此,不同的是,她绝对不会被野狗从土里拖出来,要拖出来的也是罗伯特。

罗伯特帮她戴戒指时,希宁就暗暗感觉不好。

果然戴完后,罗伯特搂着她,打算吻她。这吻可能就是乱世佳人般的深吻了,这叫人肿么办呀?

墨冥:“那就吻呗,反正身体不是你,就算滚床单,也不会少块肉。”

呃……话是这个理,身主在前剧情里也滚,可知道真相后,现在抗拒得很。

要知道罗伯特对身主造成多大的伤害,以至于被刀割的那一幕,都是被屏蔽掉的。大约是生怕影响到她的情绪,做出不过理智的判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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