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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秋香(3)

作者: 安逸 阅读记录

他说无论如何他会来陪我,让我一定等他!

要不是这样,我不会拒绝公司同事的邀请,早早地赶回家来守候。

忍不住掏出手机,给李铭泊发了短信。

我从来不在周末给他发短信,发过去,也永远没有回音,我知道这个时段,他是属于另一个女人的。

跟了他五年,整整五年。

从来,我都以这样一个守候的姿势在等待着他。

只要他说要来找我,我便会毫不犹豫,一次一次推掉一个又一个约会,拒绝一次又一次机会。默默等待,永无怨言。

从一开始被他英俊的外表所吸引,再到后来为他的幽默与睿智所折服,直到现在我还爱着他。

可是这一刻,我却觉得倦了、累了!

这一次,短信并没有石沉大海。

他说:“宝贝,生日快乐!”

呵呵,多么轻描淡写的一句生日快乐!

我忍不住笑。

五年了,我从一个青春的、肌肤似揉了莹粉一样的女孩,变成了一个三十岁、肌肉松弛的女人。

可是,对于他来说,一切都没有变。

一个稳固的家、一个对他死心塌地的情人!

这一刻,我觉得寂寞。

深深的寂寞,是骨髓里发出来的寂寞,比这春夜的寒气更冷,是从内而外的冷,是肉身与灵魂都无法抵挡的冷。

突然,门铃响了!

门铃是那首著名的《海边的阿蒂丽娜》,是铭泊的最爱。

于是我选了它,让他每次按动门铃都能听到这动人的旋律。

他不是没有我家的钥匙,可是他总是喜欢先按门铃,他知道,音乐一响,我便会飞快地拉开门,扑进他的怀里,将头深深埋进他的颈窝。

他喜欢这种感觉。我突然觉得一切等待都是值得的,我又笑了,笑容自心底里发出来,扩大到全身。

我扑过去,打开房门。

然后,一束巨大的白玫瑰出现在我的面前,包装得异常精美。

捧花的人整个地被花挡在后面。

我笑意更浓。

是,他心里有我,知道我最最最爱的,是这些芬芳的美丽的白色玫瑰。

我一把抱过花!

然后,我呆住。

一名陌生的男子站在我面前,非常生疏有礼貌地笑:“请问是周小姐吗?”

我茫然地点点头。

“生日快乐!请你签收这束花。”

我接过对方递过来的纸笔,签了名字。

我抱着花愣在门口,花店的伙计好心地帮我把门关上。

我把这硕大的花束放在桌上,玫瑰的芬芳扑鼻而来。

我取出花束上的卡片:“以芳,对不起,我实在脱不开身。生日快乐!请记住我爱你!”

我突然笑了起来。

呵呵,这束花,算是惊喜?抑或补偿?

突然间,那玫瑰的芬芳也变了味道,不是温馨的,不是浪漫的,不是清甜的,是淡淡的寂寞和失落的味道,带点腐败变质的气息。

我仔细打量这束花。

开得正盛,有的还含着苞,包装也是最奢侈豪华的,一层层纱,还点缀着珍珠……

可惜,我需要的不是一束花!

我又不能抱着一束花睡觉,要来有何用?我自己也花得起钱买!

我需要的是一个会呼吸的、会看牢我笑、会生气、会拥抱接吻,活生生的男人!

这一刻,我突然觉得心灰意冷。

当初凭着一时激情跟了李铭泊。

是,那时我才二十五岁,还年轻,总觉得有机会,有足够时间与他耗下去。

可是,今日,今日我已经三十岁,不再年轻,不再有勇气,不再有足够时间等下去。

我静静脱了衣服,躺在床上,将那束玫瑰扔得远远的。

我得想仔细,这样的一段关系,值不值得我再继续下去。

毕竟我已经不再年轻了!

奇怪,居然睡不着!

难道真的应了三十以前睡不醒,三十以后睡不着?

翻来覆去,这三十年的时间都到哪里去了?

怎么忽然统统找不到了!

我打电话给伍绍敏。

一听是她声音,便急急嚷起来:“我不明白时间怎么会过得这么快,我又没有历尽沧桑,怎么一下子就三十年了,这简直比肥皂剧中时间飞逝更糟嘛!”

绍敏一早结婚,如今是一名五岁女童之母。她叹口气:“如果你像我这样,带一个女儿,你就会觉得,过去十年过得实在太慢了。”

“嗳,别试图转变话题,我在诉我的苦,我已经是三十岁的老姑婆了!”我愤愤然,觉得时间和我开了一个大玩笑。

绍敏简直幽默不减:“你要咱们怎么同你庆祝?”

“同情心,我需要的是同情心。”我嚷。

“我怎么同情你呢?”绍敏也提高声音,“一个人除非二十九岁死了,否则总会到三十岁,是不是?我也刚满了三十!”

别看绍敏做专职家庭主妇七年,可是她的一张嘴可没有退休,仍然牙尖嘴利。

我从她那里得不到共鸣,只好挂断电话独自沉思。

三十岁了,我过去那十几年是怎么过的?

十八岁高中毕业,以中等成绩读了个普通大学,修市场营销。大学毕业已经二十二岁。然后开始找工作。

开头几年并不顺,转了好几份工,好不容易轮到现在这份外资公司的“美丽”职业,前年升了一次职。总算寻找到理想工作,怎么搞的,才刚上轨道而已,没舒服三两年,就三十岁了。

我为自己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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