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直播:虞美人今天还在扎心(207)+番外
所以她会讲出困境,会说的难听,会愤怒难过,但最重要的,改变的机会在当时的时代,在于那个时候的人。
说实在的,每一次看见祖宗们有所改变,还是向着好的方面改变的时候,她是开心的。
比如宋朝的武德充沛,腐儒特殊的地位逐渐变小,秦皇汉武开始关注天下黔首。
再比如唐宋明三朝昏君的下线,这都是正向的,被她看在眼中的大改变。
所以,天幕的出现已经改变那么多了,她不过是动动嘴皮子的事情,为什么要在女性话题中沉默呢。
虞美人自从开启征集女性姓名和活动开始,就思量了很多,最后她果断决定,干他丫的。
她相信与她同性别的人,从夏朝就开始的,对女性的打压和pua,不都没压垮她们吗。
不也能因为一次机会,一句“妇女能顶半边天”站起来吗。
所以,怕什么,什么事情她已经跟她们掰扯明白了,这期天幕之后,无论什么结果,终究要靠那个时代的她们努力。
但是,在此之前,虞美人当然也不介意把那些时候,男人对女人的封建礼教讲出来就是了。
[大家可能会觉得我说话难听,但当我说出宋元明清的女性到底活在一个怎样的压迫中的时候,你们就应该会明白。
我略过唐朝,并不代表着唐朝有多优秀,只是很多时候,我们因为二凤和武皇的缘故,对唐朝多有好感而已。
但真要说,还是因为后面几个朝代太拉胯,反而显得对女性在婚姻、家庭、社会地位、经济等各方面都有所保障的唐朝比较清新脱俗。
但我前面说的,从土地政策中剥夺女性权益这一方面,也确实洗不掉。]
虞美人知道,这期天幕之后,武皇姐姐肯定藏不住了,但那都不重要,武皇姐姐自己估计都不带怕的。
但现在……
能藏着的时候就先藏一会儿吧。
[但到了宋朝,怎么说呢,一言难尽。
北宋时期还好,最起码还能接受二嫁皇后。
虽然司马光那个傻缺玩意小心眼的要死,在宋史中就记录了这样的事情。
《宋史?许遵传》:“初,云许嫁未行,嫌婿陋,伺其寝田舍,怀刀斫之,十余创,不能杀,断其一指……诏司马光、王安石议。”
司马光和王安石是政敌,这件事情大家应该都知道吧。
司马光是旧党,致力于捍卫他们阶级的利益。
王安石是变法派,努力变法,想要改变宋朝积贫积弱的现状。
但别管怎样,这位倒霉的阿云,成为了他们博弈的牺牲品毋庸置疑。
而这件事情说来也简单,就是一个名叫阿云的姑娘,在为母亲守孝期间,被叔叔被迫指婚给一个阿云不喜欢的又丑又穷的老光棍。
阿云心里不同意,下定决心在深夜来到老光棍家中,想要将他杀死。
但阿云年龄小,又没有足够的力量,只是在老光棍反抗的过程中被阿云砍掉了一根手指。阿云惊慌失措地逃走,但还是被抓了。
当时知县也非常果断啊,直接给阿云判了个谋杀亲夫的罪名,死刑。
但死刑不能说办就办,还是要有一点点严谨在的,于是案件就往上递交,最终交给了大理寺和审刑院进行复审。
但这里就涉及了三个问题。
一,阿云本来就是在守孝期间,按理说是不能婚嫁的。
二,阿云是被人渣叔叔逼婚,而非你情我愿。
所以当时的登州知府就认为,阿云跟老光棍的夫妻关系是不成立的,所以这就算不上谋杀亲夫了。
但问题是,阿云已经被判了死刑。
这就涉及到第三个问题,当时正值宋神宗下诏:谋杀已经造成人身伤害,但是审讯时主动如实招供的以自首对待。
而阿云正巧符合,所以阿云到底死不死?]
第181章 他虽然打我骂我……,但他是个好男人
虞美人也是突然想起了这个案件,正好也预备了这一方面的资料,可以讲讲。
但说实在的,很多人大概会觉得,这个案件跟女性地位根本没啥关系。
但虞美人还是觉得有点关系的。
毕竟在宋朝法律中,可是清楚的说到了:妻子谋害丈夫,即便没有实施或者虽然实施但没有致伤致残,也已经犯了“十恶”的“不睦”。
万一丈夫因此受伤或者死亡,妻子的罪行就升级为“恶逆”。
偏偏这两种罪行在《宋刑统》中均属大辟,也就是死罪。
这种罪行,除了要接受法律的严惩,还要接受社会舆论的口诛笔伐。
她就想评价,这法律制定的,就像出自傻逼的手。
还有一个问题,他们又凭什么认为阿云是老光棍的妻子呢?
凭阿云不情不愿,还是凭阿云被人渣叔叔逼婚?
而如果确定了阿云跟老光棍没有夫妻关系,按照宋律,阿云也不会被判死刑。
而且虞美人讲这个案件,其实是要引申出另一个话题。
这样想着,虞美人也不忘把宋律贴到天幕上。
[纠结也没用,案子终究要有个决断。
于是阿云案最终背景交给了司马光和王安石。
司马光主张,阿云谋杀已伤,按律应当处以死刑。
王安石主张,阿云有自首情节,可减刑,不当死。
在朝堂上辩论了一年后,宋神宗选择采纳王安石的建议。
按理说这件事情到这里就该结束了。
到这里结束的话,我们这只会说,两方不过是在法律上看重的不同而已,也没什么。
就算是当时宋神宗选择支持司马光,我们也只有这一个讨论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