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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官(493)+番外

作者: 肖某某 阅读记录

“她果然发现了那头灵兽,匆匆忙忙地草草把我封印在湖底,将封存了我二魂的灵武与魂晶、还有开启机关迷城的玄冰玉髓随随便便地扔下。”越乐的讲述加快,这段不堪再想的回忆令他倍感羞辱与痛苦,“她再也没回来。我陷入了沉睡,偶尔我觉得自己在北冰原之上流浪,其实那是我的神识念力。”

他自嘲一笑:“被她那样折磨,我的神念有了很大的增长,有时候能跑出封印去放风。我就是这样认识的大仙儿,它的母亲帮我赶跑了敌人,却让它成了孤儿。我不知睡了多久,直到囡囡救了我。在南荒,我得到了九品妖兽的魂珠,我x它们结阵恢复了记忆。在魂晶中得到关于囡囡的记忆时,我恍若陪着囡囡一起长大,我们共同经历了她人生当中的十年岁月,这十年记忆也令我飞速成长。从她给我起名为越乐起,我就不再是百里撄,我只是越乐,囡囡的越乐!”

越乐转过头,望着赵婠的双眼,再一次重复:“我是越乐,囡囡的越乐!”

赵婠急速地眨着眼睛,强忍住泪水,可怜巴巴地问:“我早就说过,不管你是什么身份来历,我都不在乎。我现在想知道,你为什么要提前告诉我这些?”

越乐把她揽在怀里,叹息般说道:“爷爷说,他曾经到过东海一个名叫悬空岛的地方。他在那里看到过我的肖像和一对银铃铛,我必须把那对铃铛拿回来,在他们还没出发来找我之前!我想了很久很久,我原打算和爷爷一样不告而别,可是我实在不想冒一点点可能失去你的危险,最终我决定坦白。”

赵婠大惊,急问:“那对铃铛是什么东西?”

越乐道:“是这天下唯一能伤害我的灵器,是她的东西。”

第七十七章 康伯和甄守诔

一条鱼的旅程。

它的名字是胭脂红,其实它一点儿也不红,因它的食物唯有一种红得妖异的珊瑚虫,所以养它的人给它取了这个名字。

它的卖相很普通。没有三两肉,青黑色的鱼鳞,小扫帚也似的尾。任谁也想不到,它居然会是海妖兽,三品。

品级虽低,它看上去也十分的无害。但它能在浩渺东海众海妖兽中占有一席之地,必然有它的道理。

它杀不死别的鱼,别的鱼也休想伤害它。它的小身板很扎实,就算品级比它高上三极的海妖兽,锋锐远胜武道强者真气的牙口也咬它不动。

它还很苗条,总是能轻易地从大鱼们的牙缝里溜走。若是走了背运,它不幸被吞下了肚皮,在胃液向它发起进攻时,它会愤怒地吐口水。吐啊吐啊,直到将吞它下肚的可怜虫肚皮上开了个大口子。它甩甩扫帚尾巴,快活地继续自己的旅程。

胭脂红有灵智,它是海妖兽,不是凡鱼。为了它心爱的血珊瑚虫,无论它身处何方水域,它都能找到一条路,执着地一根筋地向着虫儿们挺进。对食物的追求,就是它的一生。

现在,这条胭脂红摇头摆尾地随着水流跃入东海之中。它被人放入西秦的大运河里,借道西秦五条大小河流,从星罗棋布般的小支流中找到正确的道路,再跳入地下河,最终游出由地下河汇入东海的入海口。

它是在东海中畅游的鱼儿,体积虽小,心胸却广大,看不起憋屈的河道。一入海,它的小红眼睛更像是最好的血玉打磨而成,一闪一闪放光。最主要的是,海水里有虫儿们骤然变得强烈了十几倍的气味,它兴奋的大甩尾,加快了速度。

历时两个多月,七月流火时,胭脂红终于放开肚皮饱餐了一顿。给它喂食的是个年约弱冠的少年人,大热的天气,他却穿着一袭严谨到古板的白色长衫,扣子直接杵到了脖子底下。左手端着一只瓦罐,右手从罐中一把把向池中洒下暗红色的珊瑚虫干,他满面宠爱地瞧向不住甩尾拍打水面的鱼儿,亲昵地说:“红六,你走了好久,哥哥真想你。别急别急,哥哥会让你吃饱的。”

不吃饱不交差。胭胭红恪守着属于自己的职业道德。将白肚皮撑个滚瓜溜圆之后,它才大张开嘴,吐出一粒圆溜溜的珠子。也难为它,这么小一只,居然吞了有自己四分之一体积的珠子入内。

——只有不停地喂食,才能让胭脂红吐出腹内珠子,空出更多的地方来装鱼食。

少年咧嘴大笑,大大地又撒了一把鱼食下池,从水中捞起这粒圆珠子,凑在眼前仔细地看。当然,他仍然看不出什么所以然,反倒被珠子上面隐隐流转的光华给绕得眼晕。

鱼池不远处一片好竹林,林中有两层竹楼,楼前种着几本曼陀罗。少年捏了珠子,转道向竹楼,在楼下喊了一声:“康伯,我去送讯珠。”

这声招呼只是他的习惯,因为康伯是个哑巴,从来不会对他的话作出反应。不过,今天例外,二楼传出轻轻的笃笃声响,少年一愣,举步上楼,转进康伯的卧室,关切问道:“康伯,可是没有茶水了?”

卧室简朴,竹帘竹床竹椅竹桌子。一位蓝衫中年人坐在竹桌旁,桌上有竹制茶壶并几个竹雕小杯。

康伯对少年微微一笑,摇了摇头,以指蘸水,在桌上写道:“近几天,讯珠回来的特别勤,今天是红几?”

少年点头笑道:“是啊。算上红六,已经有四尾胭脂红回来了。就这十天的事儿。”他每次离开竹林都会向康伯报告一声,也习惯了他问自己回来的是红几。

听见是红六,康伯平和的脸色有了微弱变化,又写道:“珠子给我瞧瞧。”字迹显得匆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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