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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me(1)

作者:怪盗红/怪盗红斗篷 阅读记录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寒寒」《Love me 》 by 怪盗红斗篷

他有一双让我著迷的手,常让我看著看著,看到忘我。我最喜欢他手指游移

在我身体上,向魔咒般让我全身著火。

我躺在床上静静看著他穿衣,他美丽的手指优雅的扣扣子,宛如一幅画,美

的让我不想出声打扰他。

起身,弹簧床突起,凹陷虽然消失,我却满腔惆怅。最後忍不住开口:要上

课了吗?

我懒散的问,用慵懒的音调想勾引他回到床。我猜他会走过来,给我一个吻。

他果真走了过来,弯身给我一个吻,然後温柔的说:再见。

我笑著看他,这就是我的情人有时认真处世,有时轻浮疯狂。我伸手抱住他

的脖子跟他深吻,吻到口水都流出来了才肯放开他。

都流出来了。我笑说,拿棉被替他擦掉我的或是他的口水,他也笑著看我,

伸出他优美的手指,盖上我的手要我别闹了。恶作剧的用另一只手拿起他的手,

吸允他的手指,从食指到小指,最後是大拇指,满意听到他到抽口气的声音,在

心里偷笑,放开他的手指,笑著说:你快迟到了。

该死!

低骂一声後,冲出门外,留我笑得天翻地覆。

我看著天花板,左手抚上唇,他的唇有牙膏的味道,嘴里还有手指的触感,

他现在一定很难耐吧!我开始幻想晚上他会如何惩罚我。

呵!

我笑了,我宛如欲求不满的寡妇,幻想著他手指的温度。

停止!我告诉我自己,不要再如此色欲薰心,我起身梳洗,准备出门,去找

我另一个情人。

(跟fingers 是同个故事,跟山姆与恩完全无关喔~ )

我第二个情人是个歌手,因为太有名了,所以他只好住在郊区,以防歌迷或

记者来打扰。

他有很多的情人,只不过我是他唯一的男人,而且是最久的一个。可能是我

完全不介意他脚踏多条船吧!

我开车到他家,打手机给他,要他下来接我,不久就看到他不耐的身影了。

你明明有钥匙,还要我开门。他抱怨道。

我想快一点见到你嘛!我用怪恶心的声音说。

他站在门口,要我把车开到车库去,我给他一个军礼,然後把车开到车库去。

我不喜欢拿钥匙来开他家的门,那会让我有很唐突的感觉,像小偷一样。

下次拜托你自己开门进来。他说。

一定一定。我嘻笑著。

一个礼拜里我只找他两次,每次找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做爱做爱跟做爱。

他算是我寂寞难耐的炮友,我们一起进入他家,锁上门後,我转身用力的跟

他拥吻。

他双手搁在我腰间,直到我觉得快昏倒了才放开他。并在他唇上轻轻一点,

诱惑他说:来做吧!

平常他会边笑边把我的衣服脱掉,可是今天他有点反常,他一脸不悦的走到

沙发一屁股坐下,打开电视漫无目的的转频道,看来是一点也不想做爱的样子。

我慢慢走近他,站在他面前问:怎麽了?

他白了我一眼,简单的开口:不爽。

轻笑,坐到他旁边,再问:为什麽?

他关掉电视,以十分认真的眼神看著我:我到底算什麽?你来就是为了做爱,

没其他目的了吗?

被他这麽一说,我认真想了起来。结论是的确没有其他目的了。可是我们之

间不就是那种关系吗?

我还能有什麽目的?我问。

我喜欢你,小阳,我喜欢你。他说。

我也很喜欢你。我说。

不一样,我不想再忍受你还有我以外的其他人!我要你只属於我!他说。说

的我胆战心惊,一直以来的平衡杆,好像在崩溃边缘。

你知道我也爱著他们。一直以来不都维持的好好的吗?我说。用意是要他不

要改变原状。

我要你的全部。我可以放弃我的森林。他仍坚持执著。

不可能。我起身,要离开。

不理会他在身後吼叫著:你走了以後就别再回来了。

我在门口迟疑一会,最後还是开门离去。

心好痛。眨眼,才发现我哭了。明明都是乱七八糟的两个人,为什麽又对彼

此执著?看来我不知不觉也对他动心了,我叹口气,喃喃著:得不偿失,得不偿

失啊!

发动车,去找我最後一个情人。

我脸上还有哭过的痕迹,但我不在意这些,我走进他公司的专属电梯,按下

30的按钮。

电梯开门後直径走入他的办公室。

开门的时候他抬头看我一眼,然後又埋入文件中,我不以为意的坐在沙发上,

然後静静的哭,跟那个人分手的悲痛超乎我想像,终於找到可以让我放肆大哭的

地方。可惜放肆大哭不符合我的个性,所以我只是静静的流泪。

不知道是我的抽泣声惊动他,还是他注意到,他走到我身边坐下,手里还拿

著卫生纸。

「怎麽了?」他问。

我看他一脸担心,反而什麽都说不出口了。我三个情人中,就属他最温柔,

刘义是个工作狂;蓝珏武风流。只不过蓝珏武已经跟我分手了。

摇头,我说不出口,我抱著他想找安全感,他的体型十分瘦小,每次都有太

用力就会被我用坏的感觉,对我来说他真的很特别,他是唯一“我上他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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