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穿男]西汉皇子升职记(818)
最著名的莫过于海瑞处理桐庐徐家的通奸案与顺治年间的侯氏儿媳通奸案。
一个是因欠债引发了斗殴命案,所以借着通奸的名头为自己脱罪;另一个是为了夺取堂弟的家产而污蔑堂弟与自己的儿媳暗通沟渠,无论哪条,都能证明古代的婚姻法已经成了无耻之人的牟利工具。
也正因为这个缘故,刘瑞才写了不少改自现实短篇小说,暗示官吏慎重对待背景复杂的通奸案,同时将黥刑引入通奸案与污蔑案里。
如若有人污蔑妻子通奸,则在右肩刺以“啛”字,明示其对前妻施以污蔑之罪。
如若有人污蔑丈夫通奸,则在左肩刺以“喃”字,明示其对丈夫施以污蔑之罪。
因为这项出台不过三四年的特殊法律,民间论嫁都要先看看对方的肩膀,以免自己真的嫁了知人知面不知心的中山狼。
“……这倒是个解决矛盾的好法子。”安归亚的右手食指往盛着清水的小碟里轻轻一沾,将眼前的小说翻过一页:“杀人不过头点地,赔钱坐牢是真要命。”
古代的孩子、女人都不大值钱,即使是到近代农村,杀女溺女的情况也多不胜数,最后还是改革开放后的大基建与网络监控让受害的女人可以逃离盲山,溺女的人渣不想以身犯险才压下离谱的性别比。不然按照明清时的相关记载,近代的性别比也不会低于120:100。这还是在男童好动,患基因病(参考哈布斯堡家的女婴存活率高于男婴)的概率高于女童才有的可怕数据。
所以对农村乃至地主家的禽兽而言,偿命的判决根本不重,重得是全族赔钱和同谋损失的青壮人口。只有真正打到七寸,他们才会收敛一二。
不过跟女人的权益相比,儿童的权益在小说里要更为重要。
小说的第二篇是“许大郎告父母”。
话说在中原一带有个农户叫许老三,年纪轻轻就死于疾病。因为村里没有几个适龄的女性,加之邻村也都是群香火爱好者,所以许家做主让许老三的妻子带着儿子嫁给许老三的堂兄。
于道德而言,堂弟的媳妇嫁给堂兄也不大好听,但是民间哪管这些,官府更是为了促进人口增长也视若无睹。
那许家堂兄得了一个知根知底的媳妇自是开心不已,直到他与妻子生了一儿一女,便看有着血缘关系的继子那是横挑鼻子竖挑眼,怎么瞧都不是滋味。
许老三的媳妇起初还会袒护无端受骂的可怜长子,但是随着后夫与许大郎的矛盾渐深,许二郎又需要赶往县令读书,许母便开始讨厌这个长子,觉得他是阻碍自己生活美满的一道疤痕。
那许大郎也着实可怜,每日干着猪狗的活计却吃得最少,渐渐比那小了四岁的异母弟弟矮了一头,面容也枯如老翁。
许老三在去前留有微薄地产。
随着许大郎年纪渐长,继父担心分家后的许大郎会带走地产,而他若是横加干涉会影响正在县令求学的亲生儿子,所以与妻子密谋将快要及冠的许大郎杀死,对外宣称是上山拾柴时遭遇不幸。
许大郎在继父家里虽吃不饱又穿不暖,但也因为干了不少脏活累活而熟悉山上的各种情况,加之他身形瘦小,穿梭于茂密的森林里让继父难找,所以在挨了继父的一斧头后侥幸逃脱,于山下的县里的状告父母。
那县令本与许家有故,闻言装着铁面无私的表情向许家报信。
许大郎也知道县令不会帮他,于是做出感激涕零的样子趁看管他的家仆放松警惕时往郡县报案。
郡县对这子告父母的特殊案子非常慎重,更有来此历练一番的预备吏想借机谋个上升之名,所以在唇枪舌战后判许母完城旦舂,许大郎的继父髡钳城旦舂,并且取消许家二郎的科举资格。
除此外,许家的族老也因此丢了乡间散职,包庇许家的县令被撸成白身,被人带回关中问话。。
许大郎因受虐事实成立而免去告长的一切惩罚,不仅拿回生父的遗产,甚至从继父生母那儿得一金作为多年的补偿。
在古代,儿女是父母的私产。
《二年律令告律》里明确表示:“子告父母,妇告威公,奴婢告主、主父母妻子,勿听而弃告者市。”
刘瑞登基后对这条律令十分不爽,所以参考秦律进行一通修改,将虐待、弃养子女入刑,同时也限制丈夫对妻子、奴婢使用家庭暴力,后者可据所受的伤害去官府报案,由尸检的令史检擦伤痕,并且根据受伤的程度对丈夫乃至家主判刑。
这条律令刚修改时,民间朝堂一片哗然。不少秉持男尊女卑的古旧思想,好似他的人生除了一根吊就没有别的可骄傲的士子用雪花似的奏疏塞满刘瑞的桌案,甚至还有阴谋论怀疑墨家暂替了那历史里的妖妃位子,想在汉朝复兴秦法。
法家:那不该是我的活儿吗?怎么跑到墨家上了。
面对这群干啥啥不行,挑事第一名的闲散人员,刘瑞也是轻车熟路地表示会在几个县里试验一下,看看这条律令带给大汉的影响是好是坏。
结果也是非常喜人。
实行新律的郡县在成年女性和奴婢的死亡率上有所下降,甚至在人口流入与出生率上比未施新律的郡县有了轻微提升。
而这反应到社会稳定上,便是流氓少了一截,新开垦的田地也多了不少。
当然,民间不懂朝廷的矛盾,加之会被选为实验的郡县都在边境一带。所以为了平衡男性的劳力空缺,这些地方的女性地位比关东乃至中原一带高出一截,这让刘瑞想起关于妇女地位和社会劳动的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