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妖夫在上(927)+番外

作者:奋起的叶子 阅读记录

听到有酒后,胡锦月终于不逼着我看他后腰那块烧伤了。

走之前,我先使用御妖令,要央金叫了过来。

央金显然正在打架,她双手还结着印,突然换了地方,央金整个人都懵了。

央金一走,那边就剩下卫凰一对二了。我担心卫凰的安全,没敢多耽误,又紧接着把卫凰叫了过来。

“受死!”卫凰手中提着长枪,从上空劈下来时,他才发现换地方了。

他一惊,赶忙收手,将长枪撤回。

我刚打算说话,卫凰就一脸阴沉的对着我吼道,“林夕!你再敢用那个小旗子叫我和央金,你就死定了!”

通过这两次,我也看不出来了。不管他们在干什么,只要我叫他们,他们就必须过来。他俩毕竟是情侣,也许真就有不方便的时候。

我赔着笑脸,“那我下次注意点。”

“你还要有下次?!”卫凰走到我面前,一脸匪气的对我道,“把小旗子给我,我给你撕了!”

这是御妖令,是古神法宝,他竟然要给撕了!不愧是卫凰,是真无法无天。

我抱紧御妖令,“不给!我跟胡锦月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我拉起胡锦月就走。

“林夕,你要去哪?”央金刚打算追过来,就被卫凰给拉住了。

卫凰把央金抱进怀里,“别看她,看我。”

闻言,胡锦月打个寒颤,他低声道,“卫凰谈个恋爱,感觉脑子都不正常了。”

胡锦月跟我吐槽的时候,下方,煜宸从山洞里走了出来。

卫凰和央金看到煜宸,都跑了过去。

我把他们两个叫过来,一是觉得孩子们已经安全转移了,那就没有理由继续打下去了。二就是为了煜宸。卫凰义气,且又拿煜宸当亲兄弟的,有他在,他就不会允许煜宸去犯险。有他跟央金看着,煜宸这边该出不了什么事了。

我的心完全放下来,按照煜宸给的地址,我找到了白子期的大本营,是一支驻扎在深山里的军队。

山野中,支着数百座行军大帐,有巡逻的士兵,有正在操练的队伍。士兵们都穿统一的铠甲,看到这幅场景,马上要打仗的真实感一下子就来了。

我跟胡锦月到时,一个哨兵迎了过来,他看看胡锦月,又看看我,最后问,“你是林夕吗?大帅传来消息,你要是来了,就带你去见主上。跟我走吧。”

煜宸已经为我铺好路了。

我点头,跟着哨兵走进军营。

走到最中间最大的一个营帐前,哨兵让我等在外面,他去通报。片刻后,他从营帐里出来,告诉我可以进去了。

撩开大帐的帘子,我跟胡锦月走进账内。

第748章 井底之蛙

一进去,抬头就看到了摆在正前方的一面山水屏风,屏风前面摆着长桌和座椅。一袭青色长衫,短发打扮,儒雅的像一位教书先生的白子期端坐在座椅上。

瞧见我们进来,他转眸看向我和胡锦月,脸上挂着浅淡的笑意,给人一种深藏不露的感觉。

要是不知道他的身份,只看他的脸和他的气质,肯定会觉得这是一个温柔多识的男人。

胡锦月像是担心我怯场,不等我说话,他便先开口道,“白子期,我家主人醒过来了,今天特来拜访你,你不让我家主人落座吗?”

白子期抬起手,指了指旁边的座椅,“帝姬大人,请。”

话听上去虽然客气,可白子期脸上神色并没有任何变化,也不知道他信没信胡锦月的话。

我走过去,坐下。

白子期看向我,又道,“不知帝姬大人今日来所为何事?”

明知故问!

找完他,我还得去找厉南庚,所以我也没绕圈子,直接开门见山的道,“白子期,我要你停止大战,现在就撤兵。我去过仙岛了,我知道厉南庚苛待古神,这么多年古神们过的十分艰难。可战争 并不能拿回你们曾经失去的东西,战争不是在解决问题,而是在加剧矛盾,一旦开战,你跟厉南庚就再没有调解的可能,不死不休。”

“而且一旦开战,不止你们交战双方会死伤无数,整个三界都会因这场大战而变得动荡。白子期,到那个时候,你就成三界的罪人了。现在我愿意当中间人,帮你去跟厉南庚谈条件。我会尽量帮你拿到你想要的,但白子期,你要先答应我绝不开战。”

白子期看着我,黑眸温润,看上去毫无攻击性。他道,“帝姬大人,你愿意帮我?”

我点头。

白子期轻笑下,“好。那有劳帝姬大人去帮我找厉南庚,让他把天帝之位还给我,只要厉南庚答应,这场仗我自然可以不打。”

白子期简直是在逗我玩!

我皱起眉,“白子期,你没有诚意。”

闻言,白子期轻挑眉头,似笑非笑的道,“帝姬大人,你也没有诚意。你可知我为了集结军队,花费了多少心血。你上嘴唇一碰下嘴唇,就要我放弃多年的努力,凭什么!之前煜宸一直是你的帮手,可现在他听命于我。你手里除了那一群我压根不放在眼里的仙家,就只剩一个云翎。云翎是我儿子的转世,你觉得他能牵制住我?”

“林夕,你是跟九凤帝姬融合了,可你真的能将你哥哥巫祖大帝叫来这里,管这件事么?别说笑了!就算人类灭绝,远古神会不会露面都要两说。林夕,谈判,是要两方有势均力敌的实力才有的谈,你现在毫无依仗,你拿什么跟我谈,你拿什么来阻止我!拿你博爱世人的善良么?那个我可不稀罕。”

“白子期!”胡锦月眼睛一瞪,气愤的道,“现在在你面前的人是我家主人,不是林夕,你说话注意着点……”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