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90之:我靠彩票逆天改命(104)
丁沫很满意看到管理论坛的学长/学姐的态度,B大人眼睛里容不得这种脏东西,有害的垃圾肯定是要进回收站的。
至于吕驰那边,丁沫也不可能放任他造谣下去,这都能算是诽谤了。
丁沫打开体院那边的BBS浏览了一下,果然这边的内容就鱼龙混杂得多了。
不过李睿泽说造谣她的帖子是在体院火起来以后才转载到B大这边的,应该也很好找。
果不其然,在一个叫“体院二三事”的分栏下看到了这个帖子,热度也挺高,而且下面还有很多评论在讨论着这个事情。
吕驰的班级和名字都在评论区被人挂了出来。丁沫的虽然没有,但是文博学院一年级新生丁某也等于是在报她身份证号了。甚至还有人称她为“B大之光“,一听就是浓烈的嘲讽。
丁沫还顺便看了看其他帖子,乌烟瘴气说什么的都有,估计她联系这边的管理员删帖,是不太有可能的了。
不过无妨,谁让她曾经是个程序员。
右键顺着把那些发黑评的人一个一个找了出来,运行代码,很快的一串又一串的IP地址都被她给找了出来,包括发帖人的。
全是同一个啊。
丁沫把这些内容全部整理截图,又在网上搜了个电话,拿出手机拨了过去。
“诶?怎么帖子不见了,提示我已删除?”乔光在宿舍里大叫着。
同宿舍的两个男生也一起叫了起来:“我这边也提示删除了!”
“怎么回事啊?”乔光抓住头发就叫喊。
那边一人很快就发现了原因:“这边有个公告,说帖子是恶意造谣,被管理员删除了,另外发帖人也被禁言处理了。”
“哎,好不容打那么多字,想要帮丁师妹辩论一下的!”乔光很是惋惜。
祁瓒平时是不会去逛论坛里的这种八卦帖子的,可是耐不住他的三位室友会去看啊,结果一发现这个帖子众人就看出来是冲着丁沫去的了。
祁瓒这次在宿舍里躲了三天没去上课是因为吃醋和别人打架这事,也瞒不住自己宿舍的人,所以这世界上有丁沫这么个让学神动了凡心的人物存在他们也是都知道了的。
这会祁瓒的老乡、老同学兼未来老婆的学妹被这么抹黑,几人早就按耐不住了,纷纷打开电脑就准备把那发帖造谣的人骂出翔不可。
只是帖子被管理员删得太及时了。
众人没有得到发挥的机会,这会才想起来这帖子开头说是转载自隔壁体院的,几人又顺着网线摸了过去体院的论坛里找到了刚才丁沫浏览过的那个帖子。
真正的战场来临了!
光乔光一人盖楼留言就足足刷了30条,顺便把那些留言针对丁沫的全部顺着回复骂了一遍,当然他们人文学院的骂人还不需要使用什么违禁词。
好在体院那边的BBS访客注册一下也能留言,没能因为一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失败。
奋战了一夜的宿舍三人,第二天一睡醒就急匆匆打开电脑看看体院那边有没有和他们对喷。
只是对喷还没看到就发现了了不起的东西。
“卧槽!”乔光叫出了口。
第96章 惩治造谣之人2
乔光的叫声引起了祁瓒等其他三人的注意,纷纷围了过去看向他的电脑屏幕。
在那条编造丁沫谣言的帖子下面,有一条因为点击率过高而置顶了的回复,说是回复,其实就是贴了几张图片,但是点开一看就知道事情精彩了。
图片是一份文件的扫描件,开头就是大大的三个字“律师函”。
后面的内容大抵上就是在陈述委托人丁某被他人编造谎言,故意抹黑,被恶意侵害个人名誉。
现在律师已经收集取证到发帖人和评论里恶评人的IP地址,并且这些IP地址均为同一个。
发帖人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已经涉嫌构成诽谤罪。
请发帖人站出来公开道歉,不然委托人就将报案并且起诉。
不仅如此文件里还插入了各种截图作为证据,回帖人相同的IP地址也被列了出来。
“额,丁师妹,我能说她啥?”乔光看完这封律师函,也有点语塞。这真是强有力的回击啊,不管如何律师函一出,谣言自破,帖子里全是在议论这个的。
但是,这算不算杀鸡用牛刀了呢?
祁瓒是这会才知道有这么个帖子的,他扯开乔光,坐了下去,仔仔细细认真的看了一遍里面的内容。
然后眯起了眼睛。
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这是一个普法成功的公民都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在法律制度还在逐步完善的2001年,又是大学里的学生哪里懂这些?
丁沫都很遗憾这会还没有《网络安全法》,公安机关对于网络犯罪还没有专门的规定。现在她也只能用律师函去吓唬吓唬他们了,毕竟请那律师连夜写律师函才500块钱,人家还看在她是学生的份上打了骨折,丁沫付得起。
果然电脑那头的吕驰吓坏了,律师函没有实际上的法律作用,只是起到警告意味,他哪里知道这些。
他只觉得现在天都快塌下来了,自己这是要进局子了吗,怎么发个帖而已,他的IP地址就被查到了,还构成了诽谤罪。
等吕驰忐忑不安的去上课的途中,发现教学楼下的公告栏前站满了人,他走近一看差点没当场晕过去。
那封律师函被大大的打印了出来就贴在公告栏上。
他一来,众人的视线全部都看向他。吕驰在帖子里将自己塑造成了受害者,本来是准备收获同情的眼光的,但是大家也不是傻子啊,尤其是他举证自己被打的那张照片明显不是偷拍,那就只可能是自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