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失身指南(32)

作者:河粉炒灵芝/灵芝炒河粉 阅读记录

“老师父!”

“大家也不用费心来找我了。”黑暗中穿来这熟悉的声音和不熟悉的语气。

从黑暗中走出来的便是老猫仙僧,他脸颊上飘摇着标志性的猫须,那双圆圆的大眼睛里却有着深不见底的阴暗。贺鹤儿咬牙唤道:“三毒,是你!对不对?”

老猫仙僧那微笑嘴巴开口说:“这是老猫的身体呀,不过是我入体罢了。”

蓝孔雀也咬牙,说道:“除却孤以外,无论是谁,以何种方式进入小老猫的身体都是死罪!”

“啊,是吗?”老猫仙僧的脸上浮起阴暗的笑容,“那不知我杀了老猫,又是该当何罪呢?”

蓝孔雀便道:“老猫仙僧乃是仙人,岂是随便就能杀死的?”

三毒答道:“确实并非易事,那就等我去跳诛仙台,看他能不能死!”说着,老猫仙僧的身体骤然成了一道白光,倏忽荡走。蓝孔雀身影化作一道蓝光,紧追而去。

同涂狐君忙道:“我们要去追吗?”

贺鹤儿说道:“追也追不上了,反正我们都知道诛仙台在哪里的,你不如先发一道令,让你的青丘狐狸们堵在那里。”

同涂狐君便先发一道令。所谓神仙令,自然比电子邮件还快,就是不知青丘那些狐狸们够不够听话而已。同涂狐君又道:“那我们现在该如何?”

贺鹤儿说道:“三毒那么苦心积虑的,又扮作你来骗我,又附身师父威胁孔雀,不过是为了进入妖魔道去。我们还是先探究一下为何他要去妖魔道吧。”

同涂狐君问道:“这个……”

“成魔的话,根本不用进妖魔道,甚至说,妖魔道里都是道行高强的妖魔,他去那里,是危险多过幸运。”贺鹤儿背着手,说道,“对了,那个法阵破的时候,有两股妖气爆出,一道就是三毒,那么另一道自然就是剩下的妖孽了……”

同涂狐君答道:“这就好猜了,自然是万古如与百妖合体了。”

“万古如?”贺鹤儿大惊道,“他不是死了吗?”

“他以身祭阵,是永不超生的。所以不会‘死’。”同涂狐君推断道,“他身上流着火巫的血,又多次血祭妖阵,说不定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百妖选择与他合体。而让他妖魔化,才是逃离镇妖阵的最快方法。”

“我看他这个人设,就知道他不是那么容易便当的了!”贺鹤儿又道,“那三毒入阵本是为了与百妖合体的,如今被万古如抢去了这个合体机会,淫荡的他定然会很生气吧。”

同涂狐君便道:“难道他要进妖魔道也与万古如有关?”

贺鹤儿答道:“就算与万古如无关,我们也必须找到他。与百妖合体了的火巫可不是闹着玩的!”

同涂狐君颔首道:“不错,可我们该怎么找到他?”

贺鹤儿想了想,说:“北王……”

“北王?”

“他不是很爱北王吗?我们就从北王下手。”

同涂狐君糊涂了:“他爱北王?”

“当然了,”贺鹤儿说道,“你忘了吗?他临死前还跟北王表白来着!他对那个北王,可是死了都要爱啊。”

“有吗?”同涂狐君太过纯洁,不大明白。

贺鹤儿叹道:“你当然看不到了,因为你缺乏一双发现奸情的眼睛。反正他就是很爱北王,死了都爱。”

同涂狐君十分不解,却又习惯了顺着贺鹤儿,便只说:“好,那我们去阿房山吧。”

贺鹤儿说道:“又不用这么急。一般情况下还是别骚扰凡人了,我们先到北王国境里打探一下有没有什么异动好了。”

这几天的雪断断续续的下,冰冻的白色铺满了视线。屋檐上已经结了一层冻,冉冉的灯笼挂起,火光映着滴水瓦上的雪,显得相当美丽。

贺鹤儿与同涂狐君站在屋檐下,便见大妈迎了出来,笑眯眯地说:“哎哟,好俊哥儿,你怎么又回来啦?”

贺鹤儿便说:“对啊,我想念你嘛,还有,我带了几坛酒来,你喜欢不喜欢?”

大妈将酒坛子接过,说道:“这么客气呀,里边坐吧。”

贺鹤儿说道:“这儿怎么那么喜庆,难道有喜事?”

大妈笑道:“是啊,我要娶儿媳妇了。”

贺鹤儿便说:“恭喜恭喜。”

大妈笑眯眯地说:“你来得正好,喜酒也算你一份了,礼金你就意思意思吧。”

——有礼金当然就算我一份了。

贺鹤儿便笑道:“知道,知道,礼金一定要给足,不然不吉利嘛。”

大妈一听这话,自然是笑逐颜开:“嗳哟,真是的,怎么好意思呀?”

第21章

贺鹤儿又笑道:“当然啦……对了,我都不知道你有个儿子,你看起来好年轻呀。”

大妈笑道:“你这孩子嘴巴真甜。不过也有很多人都这么说的。我儿子啊,其实也是个普普通通的男娃,现在的女人啊,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爱跟女人在一起,我多怕自己儿子娶不到女人呀!“

——那让你儿子娶男人不就行了……

贺鹤儿听了便说:“呃……是女孩子不懂事嘛,还是男人好的。我要结婚也找男人。”

“诶?”

贺鹤儿忙干咳两声,说:“没事,我说,我觉得呢,女人结婚就是该找男人的。”

“可不是。”大妈又拉着贺鹤儿到一角,悄悄指了指侍童模样的同涂狐君说,“娈童什么的,玩玩就好,成亲嘛,还是找个像我这样的贤良女子才好,不要跟风搞什么男妻呀。”

贺鹤儿干笑道:“你说得很有道理……不过,他不是娈童,我也没有怎么样过他的屁股。”

上一篇: 弃儿[重生未来] 下一篇: 食来运转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