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神!来战!(132)
“哦……”兰俊将手机拿在手里转圈圈,心里一直默念:我才不是在怀疑什么,才不是呢,才不是。
陈世少见他有些心不在焉,干脆伸手将他的脸扳过来,问:“怎么了?”
他猜测,“蒙峰打击你了?”
他一点都不怀疑,如果兰俊唱得不如蒙峰希望那般,那个缺根筋的家伙会直言不讳。
“不是。”兰俊摇头,不过被扳住了脸,他的脑袋没能动到多大幅度。
“那是什么?”四少不解。
“你……你和萧晓。”兰俊舔了舔嘴角,在心里快速重复二十遍“我没怀疑什么”之后,豁出去道:“你和她有一腿吗?”
四少:“……”
============================
作者有话要说:这几天累成狗了,咳嗽又加重……抱住各位TAT 你们是我最大的安慰了嘤嘤
P.S:抓虫……OTZ
70Chapter 70
陈世少偶尔会觉得不是很明白兰俊脑子里在想些什么,比如现在。
他双手原本捧着男人的脸,此时下意识的变化方向,随即两手指狠狠一捏——
“啊!”
兰俊拍掉他的手,揉发红的脸颊,囧道:“你做什么?”
陈世少无奈,“你在问什么?”
“……”兰俊撇嘴巴,“我觉得我的问题十分清晰,简介,明了,并且不会让人有任何误会的地方。你只需要回答是或者不是。”
四少笑起来,“那你觉得是,还是不是?”
为什么他觉得背脊隐隐升起一股凉气?
兰俊往后缩了缩,双手撑住了后头床板,盯着他看,“我怎么知道?”
“你不知道?”四少往前倾身子,几乎与他鼻尖对鼻尖,呼吸暧昧,“你在怀疑我?”
“……”在心里重复过二十遍的‘我才不是怀疑什么’应该直接说出口才对。
兰俊弱弱道:“我没有。”
四少吹了吹他垂落在眼前的发尖,笑得更为温和,“那你问这个干什么?什么叫有一腿?”
兰俊眼睛从左边瞟到右边,又从右边瞟到左边。
“我记得,以前你们闹过绯闻。”
“绯闻和有一腿的区别挺大。”四少道:“这回你要跟你的语文老师道歉吗?”
兰俊:“……”
“如果你说的绯闻是三年前那档子子虚乌有的事,我可以说,这个“绯闻”压根就不存在。”
四少直起身子,抱起手臂看着他道:“三年前你应该记得,公司搞了一个大型活动。”
兰俊想了想,恍然间似乎有这件事来着,好像是……吴真的生日会?
咦……
当年确实是吴秘书的生日会没错吧?虽然在当时因为不太感兴趣,并没有过多关注,而且因为钟华对外宣称“华星”是一家十分体贴员工的公司,所以要为员工举办生日宴会,但媒体和报刊关注的焦点却是在别处。
因为宴会十分盛大,举办地在公司顶楼以自助餐的形式举行,许多其他公司的明星也被邀请参加,还有许多大型娱乐杂志的CEO和导演、编剧、以及电视台的人。
现在想想,除了吴真,好像没有其他哪位员工享受过这个待遇?兰俊望天……
四少知道他想起来了,便道:“当时萧晓也在邀请行列,她刚从香港开完演唱会回来,下一站是去台北,紧跟着是去东京。当时也是巧合,她回程的飞机刚巧在吴真生日那天停在国内机场,距离去台北的飞机起飞尚有八个小时的时间,于是她顺便来宴会走了一圈。”
兰俊眨巴眨巴眼,从头到尾他都没听出来“绯闻”在哪个部分。还是他听漏了什么地方?可以倒带吗?
兰俊道:“所以?”
“她的房车临时要回她的住所去拿带去台北的东西,而她总不能自己坐出租车来会场吧?”
“……”好像要到关键地方了。
“恰好我当时堵车在半路上,接到钟华的电话,绕道去接了她。”
“……”原来如此。
之后的事不用脑补也能想得出来,二人一起出现在会场,会场上充满了什么?各种媒体记者啊!
这么好的题材要是不用来写写八卦简直是太浪费有木有?什么“公主飞机刚落地,王子就去迎接啦”什么“二人好不容易相见,满怀恋恋不舍之情啦”什么“旁若无人秀恩爱啦”。
说得好像他们就是当事人一样。
可事实呢?不过是陈世少与她一起进了会场,二人和一些导演、圈内朋友打过招呼便各做各的了。
原本嘛,一个是涉足影视圈的,一个是歌坛圈的,虽然认识,却很难搭上一个“熟”字。可偏偏,报道写得二人仿佛地下情许久一般。
兰俊终于想起来当时看到的报纸上映着什么了。
正是二人一起进会场的照片。
四少说完,依然抱着手臂看人,那模样——还有什么要问的?
兰俊略尴尬,“这也真是挺巧的嘛。”
“巧?”四少抬眉,“是挺巧,不过没有你巧。”
兰俊瀑布汗。
这话其实也没说错,自己这一连串的倒霉事哪件不能用“出现的巧不如出现的好”来形容?
每一步都被精心计算过,一步一步踏入对方设计的圈套落得如此下场。换句话说,若他连唱歌都一般般,恐怕就是皮囊再好看,钟华也不会为了他想尽办法,沈祯和白烨这两个完全的生意人,也根本不会和他合作。
那么自己如今已经是一个隐退娱乐圈的下场了,能在这里做个经纪人,都算是祖上积德。
他撇撇嘴,吞吞吐吐道:“我也不过问问……媒体嘛,本来就很无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