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重生之携手征程(114)

作者: 秀于林 阅读记录

几个保镖飞快的下车,训练有素的拦住已经要靠近他们车的姑娘。

“?”林笙微微侧头,眼神中仿佛再问:你在外面终于惹出桃花债了?

程亦锦很惊悚,简直又急又怒。车里的隔音非常好,就见那姑娘在大雨中声嘶力竭的喊,也听不太清,几个保镖也不怎么敢真把她扔回去,只能像个柱子一样挡着,不让她靠近他们的车。

程亦锦抿着嘴唇打开车窗,瓢泼大雨瞬时打进来,淋湿了他笔挺的西装裤子。

“你想干什么?”程亦锦的声音冷的像冰碴子,对着在大雨中已经成了落汤鸡的姑娘说。

“程亦锦!”姑娘挣脱不了保镖,激动的隔着很远喊道:“程亦锦我有话跟你说……程亦锦我要嫁给你,我不要嫁给你弟弟,你娶我吧!”

“……”

林笙坐在后车座的内侧,很难听不到姑娘声嘶力竭的当场求婚,瞬时有种很好笑的感觉。

程亦锦冷冷的看着外面,直接关了车窗命令司机:“开车!”

在车窗关上的前一刻,林笙听到那姑娘还在外面做最后一丝整张,她喊道:“程亦锦我要是嫁给你弟弟你就什么都没有了,你知不知道后果……我喜欢的人是你……”

黑色轿车平稳的行驶在马路上,林笙的眉毛一挑,因为那姑娘的话……

“我发誓,我跟她没有什么,说过的话不会超过五句,也没有正眼看过她长什么样子,她就是‘青色’最近要合作的老板的女儿……”程亦锦表情慎重的在旁边说道,一边察言观色,很怕林笙误会什么。

谁知道林笙只是轻轻地“哦”了一声。

“你不会真的生气了吧?”程亦锦凑过去紧张的问。

“没有……”

过了好半晌,林笙才缓缓的说出一句:“其实,程亦锦你有没有想过,一个女人能给你的不仅仅是家庭,还有孩子,你生命的延续……也许过个十年八年,或者二十年三十年,你就后悔了呢……”

“林笙你要我跟你保证多少次?我有你就够了,我不要别的女人,你也别总把自己和未来想的那么惨好吗!你就不能对我有点信心?”程亦锦说道最后也生气了。

“算了。我不跟你说了。这辈子跟谁一起过是我的选择,我对自己有信心,希望你,也努力尝试对我有信心一点……”

程亦锦闭上眼睛,因为林笙的话有点不高兴。但是他还不能跟林笙吵,况且今天是林笙的生日。

林笙下车的时候,程亦锦睁开眼睛,连日来的操劳让他很疲惫。

“让两个保镖跟着你吧。”程亦锦说。

“不用。”司机过来给林笙打伞,林笙头也不回的走向自己的车。

程亦锦本来想去送他,但是他走的很快。程亦锦心里发赌,也就坐在车上没动,又闭上了眼睛,等着司机开车。

这算是两人吵架了。

程亦锦觉得不怪自己。自己不管是在家里在外面,都小心的不能再小心了,他的心里只有林笙一个,他的未来也确信只有他一个。可是林笙就是不相信,总是在不经意的时候质疑他。这样程亦锦很挫败的同时,又觉得气恼。

他的心这么真,为什么林笙就是看不到呢。

程亦锦因为和林笙小小的冲突而生气,外面的大雨下个不停,天空阴沉的仿佛随时都能砸向地面。他的心里又突然有那么点后悔,总之心情很压抑很压抑,仿佛预示着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

“喂?”

程亦锦在开会的时候接到高敬轩的电话,然后整个人都懵了。

林笙不见了。

第67章

“程先生,洪先生来了。”助理接了个电话,悄悄地走近自己的老板身边,小声的通知他。然后神色绷紧的站在一旁等着吩咐。

程亦锦站在“白昼”二楼议事厅的玻璃窗前,身体挺直的站立着,旁边放着座椅也没有坐。偌大的议事厅还有十几个黑衣配枪保镖,都肃穆直立着,因为自家老板身上散发出来的恐怖压抑气息而都不敢大声喘息。

程亦锦已经来到“白昼”两个小时了。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被他调来的人已经把整个十七层的俱乐部翻了两遍。可是,他要找的人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一样。

程亦锦的脸色已经不能用铁青来形容。他面对着窗外一点点降临的夜幕,头一次感受到这种失控到令他恐惧的地步。

没有人知道此刻他内心的煎熬,他一度以为自己已经很强大,无坚不摧。可是不是的,他有一个弱点,一个别人只要轻轻一碰他就痛得要死的软肋。那就是——林笙。

从他知道林笙消失到现在,已经快到三个小时了,这三个小时,他派了所有他手底下能动的人手去找。这每一分每一秒,他痛苦得都如同有人拿着刀片一刀一刀的剜着他的血肉……

“白昼”是‘青帮’的地方,现在是程亦锦的姐夫,也就是洪威的管辖范围。

在洪威的地方,他的人丢了。洪威却以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迟到了两个小时才过来。而且,刚刚有手下传来消息,说跟踪洪威的车曾中途跟丢了十几分钟,再跟上时,洪威已经不见了……

洪威的贴身保镖帮他叩门,外面有人通报。

洪威走进来的时候脸上挂着浅浅的笑。

程亦锦面无表情的转身,没有人知道他的心底酝酿着怎样巨大的风暴……

程亦锦的人在门口拦住洪威的人,不让他们持枪进入。洪威的人也不妥协。双方在门口僵持着。

洪威率先一步跨进来,闲庭漫步似的,语气也跟着慢悠悠的说道:“都是自己家人,弄得这么紧张干什么?程大少爷不喜欢,你们就都在外面等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