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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笨蛋美人被主角抢着哄(61)

作者:喵喵不言 阅读记录

云栖已浑身麻木,麻木的冲到床前,麻木的将那粒丸药喂入苏悯嘴里,麻木的抱着苏悯等待奇迹发生。

然而奇迹并没有发生,甚至在那颗药丸被喂入之后,苏悯肉眼可见的衰竭。

他的容颜未变,青丝却寸寸变白。

鸣鹤和云栖一同抱着他,也无法阻止温度从他体内的流失,连那两瓣如同花朵娇艳丰润的双唇也干枯衰败。

两个男人握着他的手,给他传输灵力试图让苏悯续命。

然而那些灵力从苏悯筋脉流过,又随着他的呼吸逸出,消散在虚无。

“我们...下辈子再见...”

这是苏悯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一句话。

而后,灰飞烟灭。

....

多年以后,长恒大陆有史以来最为年轻的渡劫大能云栖渡劫,飞升之时降下九重天雷,在最后一道天雷降临时,所有围观的修士们都看到了云栖那个容貌艳丽的元神。

所有人都惊叹,他要入魔!

然而下一刻,那张艳丽的脸却从他的元神剥落,飞到云栖身影之上,为他抵挡了最后一道天雷,而云栖的元神恢复正常。

下一刻,金光大放,九重天之上降下天梯。

那是云栖飞升成功的象征。

就连成为了心魔的苏悯,也不愿云栖堕入魔道,拼着被天雷击碎的下场,也要为他铺好飞升成仙的坦途。

万丈高空之上,两滴水珠落下,在即将接近地面之时混为一体,凝成一颗晶莹剔透的宝石,被清正宗长老带回门派。

据说,那颗石头里,蕴藏着飞升成仙的法则,和生平万种情思。

悟之,可度情劫!

第55章 被豢养的小丧尸(1)

十天暴雨,十天大雪,十天冰雹,十天艳阳。

谁也想不到,这竟是末世即将来临的警告。

在这短暂又漫长的四十天里,全球人都生了一场病,一场名为流感的病。

而当十天烈日高悬后的那个夜晚,十二点一过,数不清的人类从灵长类生物蜕变成为了另一种变异怪物,名为丧尸。

他们失去神智,不死不灭,皮肉腐坏,靠吞吃人类为生,唯有被砍下头颅,才算真正死去。

而更加恐怖的是,一旦人类的皮肤破损,沾染到他们皮肤上,指甲上,血液或者唾液里的毒素,人类便会被感染成一样的怪物。

在这场世界浩劫里,只有不到十分之一的人类正常存活。

...

海市,城郊豪宅区,一栋大门紧闭装潢高档精致的别墅里,苏悯正瑟缩在地下一层的储物间,小心翼翼的听着外面的动静。

他已经独自在这栋空荡荡的房间里,生活了接近一周。

他是海市上流世家苏家的私生子,母亲早亡,这栋别墅算是他爸爸分给他的财产之一。

一周之前,在国外留学的他花光了身上所有钱买了那张回国的机票,落地之后他便立马联系他爸爸,试图获得某些援救,然而电话却打不通。

换了几个号码拨打,最后发现他爸爸或许是已经将这个号码注销。

而当他别无他法,回到这个别墅,才发现所有的佣人都已不在,留给他的只有储物室里一些基础的生活物资。

几袋大米,几箱面包,几箱泡面,几箱压缩饼干,几桶水,或许就是他爸爸对他残存的善意。

第二天凌晨,他就透过窗户看到了街道上游离徘徊的可怕丧尸。

他被吓得立马封锁了家里的全部通道,为了安全着想将被子毯子都搬到了地下储物室,只因那个房间的唯一入口被一扇大铁门紧紧的关着,且设置了简易的厨房和厕所,完全能满足生活需要。

他体质本来就不好,脆弱多病,在近乎黑暗的密室中待了七天,肤色更显苍白,衬着他柔软乌黑的头发,和饱满红艳的双唇,像极了聊斋故事里吸男人精气的鬼怪。

然而安静了七天的别墅,却突然传来声响....

这是这个豪宅小区里装修最豪华的别墅,用料坚实,想来也可以抵挡一阵丧尸攻击。

林栖带领队员们开车来到这时,一眼看到这栋房子,就决定将它当作他们的短暂休整区。

他们一行三人,由海外雇佣兵林栖,大学生张虎,和杀猪匠李贵组成,清一色的男人,在赶路途中结为一伙,朝北方赶去。

末世降临已经七天,而人们也逐渐发现,其中一部分人类进化出了超能力,被称之为异能。

异能种类多之又多,人类还在探索中,譬如临时小分队的队长林栖,进化出来的便是雷电系异能,出手便是轰隆雷电,劈死一大群丧尸没商量,杀伤力位列第一。

而大学生张虎,许是因为在学校里是长跑运动员,进化出了速度异能,杀猪匠李鬼则是大力异能,力气大到能徒手举起一辆车。

三人到达别墅之后,便分头探查别墅情况,搜寻物资。

张虎搜三楼,李贵搜二楼,队长林栖负责一楼和地下室。

林栖身材高大,一米九的大高个,小麦色的皮肤,肌肉健硕又不过分膨大,线条锋利,眉眼深邃。

他在国外雇佣兵当久了,一举一动自有风范。

别墅占地面积大,然而房间里大多空旷,林栖并没有在一楼找出什么东西,甚至厨房连油烟都没有。

他知道末世来临前,有些官商早得知了消息,带着全家老小一溜烟北上投奔京市。

“真是雁过拔毛,不留分毫。”林栖嗤笑了一声,对于这些社会的蛀虫全无好感。

还剩下地下室没有搜。

他很警惕,手上雷电滋滋,释放出蓝紫色的漂亮花火,楼梯黑暗,他干脆凝出一道闪电,用来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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