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主角团日日为我修罗场(92)
“可是我得回魔族……我弟弟在那裡,刚到那裡,我还没来得及救他出来。”
这句话让褚夕和谢冗的表情都微变。
谢冗直直的看著林秋让,视线不再移开,指节轻轻将手中茶盏暗处一条细小的缝。
褚夕嘴角的弧度被压下去些许,放**碗,叫人换瞭盆清水过来,开始拆林秋让手上的绷带。
他眉眼低垂,似乎掩盖瞭很多微表情。
“……他是魔族人,尊主会好好养他。”
“你如今在此处也算半个我的人,好好安心在此处便好,不用挂念他人……我也会好好养著你。”
多一张贪吃却吃的不多的嘴而已。
确实隻是而已。
在褚夕这样一个皇子眼裡,林秋让是个很好养活的人。
六年间在华镇峰,他看林秋让时总不会空手去。
吃的、穿的、用的、戴的,褚夕给的永远是连修道人都觉得珍贵的东西,甚至好一段时间,他还想让人在华镇峰为林秋让专门造一处房子,裡面装满自己给的东西。
他的喜欢太过明显,所以林秋让这样迟钝的人都能感觉得到。
而他自己也很清楚自己的心意,他喜欢林秋让,所以想给林秋让好的,想让他好好活著,别再为瞭自己走上不归路。
自小便久居深宫,在高高的宫墙之内他看过太多虚假的小豔与妒恨的人心,也并非一开始就是帝皇最宠爱的儿子,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不过都是亲娘用命给他换的。
所以更知那样一颗全心全意为他的心有多珍贵。
他会好好捧著,哪怕自己摔得头破血流也要好好捧著。
褚夕动作轻缓的给林秋让换药,再重新缠上纱佈,那些被锐利碎片割出来的伤口比想象中渗人,连林秋让自己都没注意到自己的手心比坑坑洼洼的沼泽还要吓人,甚至因为魔气叫伤口难以愈合,有些地方还在淌著脓水。
可能是当时心髒比手更疼。
“他这样对你,你心裡也还记挂他。分明疤痕都不见好,就已经忘瞭疼瞭。”褚夕的指尖有意无意的透过纱佈划过林秋让的伤口,视线依旧专注,不似是故意为之,“是非救不可,还是非他不可?”
林秋让痒的缩回手,“有什麽不同吗?”
“倘若是非他不可,我心裡会不高兴,但若隻是因为弟弟非救不可,我会帮你。”
林秋让为缓解气氛没头没脑的开玩笑:“你吃醋啊?”
谁料褚夕当真是哑笑,抬眸用撒瞭光的眼眸盯著林秋让的眼,笑意分明,似拢瞭滚烫的日泽,璨光流转,“就是吃醋瞭啊。”
身后传来一声脆响,打断瞭二人之间莫名缱绻的气氛。
谢冗起身站定在林秋让跟前,又是如那日说他没几日好活瞭一样的目光俯视著他,一席红衣叫人眼花缭乱,璨金色的清冽寒眸倒映出林秋让的剪影,染上难以忽视的邪肆,日光将他的轮廓勾勒描绘,风致如。
一股压抑许久的危机感瞬间压瞭上来。
林秋让下意识要躲,却被谢冗紧紧扣住胳膊动弹不得。
他还以为自己要被大卸八块瞭,再加上上次在魔族见面实在心寒,实在给不瞭什麽好脸色,隻能故作镇定的憋出几个字:“咋、咋子?”
谢冗却并不在乎他的态度。
隻是像任何一日说的任何一句话一般,冷冷清清吐出一个字。
“选。”
第七十八章 (双人修罗场)“我们也可以生一个孩子。”
“选?”林秋让皱起眉,抬手将自己胳膊上的手拂下,“为什麽做出一副我有的选的样子?我不认为自己真的能和你回去。”
说到底谢冗确实长在他喜欢的点上,但是六年他当舔狗也该当累瞭,比起一直欠著还不瞭,倒不如不再欠下更多的人情债。
以往的救命之恩是帮,现在也是帮,他虽然厚脸皮,但还没厚到这种程度。
谢冗却问他:“为什麽不能?”
以往这麽多次都欠瞭人情债,这点小的倒是不想欠瞭?
还是仅仅隻是想留在这个人族皇子的身边?
林秋让觉得谢冗不高兴瞭,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喊人什麽,张瞭嘴又闭上,想著如今喊‘河神大人’不合适,喊‘夫君’更不合适。
他们如今可不是可以揶揄的关系。
自从上次谢冗转身就走后,他连想都不敢再想两人还会再见,一个是觉得尴尬吧,一个是发现自己多年想还清的巨债,其实在人眼裡根本不重要。
刚好在他人生最丢人的时候,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
玄枭倒是知道安慰还会拍拍他的背,谢冗倒是把他当做什麽洪水猛兽,隻顾著逃瞭。
他心裡有气,记到现在想来,其实谢冗救人是情分,不救是本分,隻是他自视甚高,因为被救太多次,就真的觉得自己在人傢眼裡算个东西瞭。
现在认清瞭虽然还是丢人,但也知道该感谢。
思来想去,他便跟著褚夕一起喊‘仙尊’,褚夕可是礼节标杆,跟著他走准没错。
“仙尊大人……”
他一喊,就能感觉到谢冗更生气瞭,于是刚挺直的背,刚舒展开的肩又微微瑟缩。
谢冗没有说话,褚夕也不语,给瞭他们二人交谈的时间,却并不回避,无论是神态与动作都轻飘飘的,显露出胜券在握的模样。
显然两人都在等林秋让说话。
林秋让清瞭清嗓子,想著气氛没必要这麽严肃,干笑瞭两声,继续喊:“仙尊大人,之前六年我还得多谢你的照拂,你救瞭我那麽多回,又看不上我这点钱……上次是我不好,居然在魔尊跟前对你撒泼……是我太自以为是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