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99次带娃追妻(89)
“我也不知道为什麽,只是对数字特别的敏||感。”雒慧慧如今腰板挺直,和之前那个小姑娘判若两人,比之前瘦了,五官更加立体,能够预想到长大之后是一个大美女。
雒挽安想起了在另外一个世界她在档口算账的严肃表情,惊觉发现她的天赋真的缺少挖掘。
于是全家準备在青小最大的饭店庆祝雒慧慧即将到盛化参加考试。
杜春花买了一束巨大的粉色玫瑰花,递给了雒慧慧,“慧慧,到了盛化多和老师学习。”
“放心吧妈妈。”
雒挽安跟着鼓掌,只是透过硕大的落地玻璃,好像看到外面有一个男生站了很久,只是玻璃的反光严重,等她走过去贴近看时,只有夜晚的车水马龙。
“看什麽呢挽挽?”杜春花招呼她,“快过来给你姐姐拍照。”
杜春花揽着雒爸爸,一家四口其乐融融,“诶呦,我这是修了什麽福气啊,生了两个女儿都是这样的优秀。”
“那是因为爸爸妈妈的基因好。”雒挽安言笑奕奕。
她忽然觉得很幸福,却又觉得心里缺了一块,她的视线再次看向落地玻璃,只看到了自己的倒影,隔着一扇玻璃,琉璃倒转,分不清现实真假。
上初中前,她又去了旧城区,那片已经在拆迁,本来狼藉的地方更加的无处下脚。
她觉得他是高山明月,不应该在这个地方。
她如愿去了最好的初中,却再也无法得到沈世稷的消息。
像是一粒尘埃投入大海,失去了所有蹤影,遍寻无果,漫漫无期,相逢不知何时何地何景。
雒挽安忽然觉得世界很大,超过这个宇宙,明明心心念念,却了无蹤影,那些无法说出口的预言早变成了事实。
她在上学的时候也托关系打探沈世稷的消息,与此同时,她经常会头痛,想不出为什麽自己会对沈世稷这个名字耿耿于怀。
不明白为什麽自己执着于寻找他的蹤迹。
于是她在纸上一遍遍写下沈世稷的名字,但他的脸庞已经变得很是模糊。
她忽然觉得可笑,如果自己会画画,一定会一遍一遍地画出沈世稷的画像。
似乎也有这麽个人干过,可她记不起来。
所有的一切都像是蒙了一场看不见的薄纱,有什麽,不知道是什麽,在悄然地流逝,缓慢地,不着痕迹。
高考的时候,她落笔写自己名字的时候,忽然觉得,也许曾经无数次也写过别人的名字。
只是怎麽可能呢,她又没有暗恋别人到这个狼狈的地步。
这麽可笑。
她以状元的身份到了京华大学,而雒慧慧高考超常发挥,和她在一起,成了学姐,将来也许会留校,成为大学老师,只是高等数学太难,钻研了植物领域,彻底和海洋生物断绝了联系。
雒挽安攻读了物理学,她也不知道为什麽,只觉得物理是这个世界上最接近神的学科。
杜春花和雒爸爸在京华买了房子,老两口步行到他们的学校只需要二十分钟。
虽然面积不大,只有一百多平,但是未来,会远远超过现在的价值。
雒挽安躺在宿舍床上的时候经常会想,上辈子一定是做了什麽好事,才会有这麽好的命运。
所有的一切都像是走上了最好的轨迹,她时常觉得难以置信。
她还有了很好的朋友,林招妹,听说他家里人非常想要一个女儿,但不幸,是个男孩。
“诶,你知道吗,繁山城有个皇明寺,据说超级灵,我们要不要去拜拜啊?”
雒挽安翻了一页书,擡头看过去,“怎麽了你,想求姻缘啊?”
“我求学业事业,谁不想搞钱啊。”林招妹信誓旦旦,“倒是你,最近春心萌动,怎麽?有喜欢的人?”
雒挽安想了想,“你别转移话题,我可以陪你去。”
“呵呵,女人就是心口不一,不过你们学院哪里有什麽好看的啊?要说好看的,还得是艺术系,哎呦,那长得水灵灵的,一个比一个好看。”
林招妹心向往之。
“别多说,去不去?”
“去,我现在就买票。”林招妹蹦高。
他们去的那天刚好下完雨。
繁山城多雨,天色蒙蒙,寺庙隐于群山之巅,两个人爬了好久,半路上大喘气,坐在凉亭上休息。
“诶,你说我们上来的时候怎麽一个人都没有啊?”林招妹往下面看去,依旧没有什麽人。
他翘起兰花指,“这青天白日的,吓死老娘了。”
“今天也不是周末,人少正常吧。”
“我看网上说这可是热门景点。”林招妹哼了一声。
“拉倒吧,我们还有多长时间才能到?”
“你看到山上面那个尖尖了吗?那就是皇明寺,我们努努力就爬到了。”
“我感觉应该有一条车行通道直接能上去。”雒挽安好像听到了汽车的轰鸣声。
“怎麽可能,那是什麽车技啊?我爬山看着都恐高。”林招妹翘兰花指的力气都没有了,脸色涨得通红,“努力,我要努力。”
雒挽安看着上面雾气一团,寺庙的尖顶都变得模糊起来。
两个人互相搀扶着,中途还折了树枝,充当登山杖,只是爬上去的时候,日头都有些落了。
等脚下再也不是台阶,而是青石板路的时候,林招妹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真的,真的,累死老娘了。”
“马上就要到了。”雒挽安指了指前面,过去扶他。
林招妹甩开她的手,大口大口喘着气,“我真不行了,你先过去给我要瓶饮料,饼干也行,低血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