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关系(168)
“哎!”高佳贤忍着心中不快,“要不我跟你一起去吧,路上也好有个照应,馨雅说她从县里找了辆车但送不到乌祈镇,在前面老工厂放她下来。”
笙子和她说过了,阮妤自然是知道的,不过既然她去接,是不会同意高佳贤跟着去,这一路上指不定会出什麽幺蛾子:“我去接就行,你要是不放心可以找别人。”
镇上就这麽点大,有车人家更是少之又少,再说都这麽晚了谁乐意被折腾出去接人,高佳贤心里明白,看阮妤就没顺眼过,奈何有求于人不得不忍:“那行吧。”
阮妤重新打开车门,钥匙插/入的瞬间,也将车门全部上锁。
高佳贤刚去拽后座车门,发现打不开,驾驶位车窗缓慢降下,露出阮妤向后方看的脸,带着笑意:“麻烦让让,我得倒车。”
高佳贤只得退到一旁让路,生等着车子驶出一段距离,往前走两步才骂:“真是和阮素云一样是个贱骨头!”
阮妤透过左视镜瞥了眼高佳贤,听不到,但知道以高佳贤的性子怕是要将她好一通骂。车子上锁是深知高佳贤这人没皮没脸,真上了车是请不下去的,到时候若是闹出来事她总能把黑的说成白的,最后变成阮妤没理。
乌祈镇离陶馨雅说的位置不远,开车过去约莫要半小时,县里这个点还有车过来多半都是顺路经过附近点,收一半钱。
工厂是早些年一位老板过来投资,赚是赚了点,后面几年就开始走向了赔本道路,工厂一直废弃在这儿,空着没人用,成了这儿一处地标。
阮妤看到陶馨雅时,她正蹲在地上擦拭鞋上的灰,车子缓缓停下,阮妤鸣笛提醒。
陶馨雅闻声擡头,车光如光柱般打在她身上,眯着眼去瞧,是熟悉的车牌,她起身拖着行李箱过去,人声先到:“笙子说你喝酒了不能来接,没想到你还是过来……”
最后一个字在看到驾驶座上的人后自动消音,陶馨雅脸上一闪而过的尴尬:“怎麽是你?”
“不是我也不会有别人,他们三个都喝酒了。”阮妤瞥了眼她的行李箱,“后备厢给你打开了。”
“……谢谢。”陶馨雅径自走向车后,把东西放好后瞥了眼副驾和后座车门,犹豫片刻最终拉了后座车门把手。
离奇
她们多年未见, 再见面也不知道可以聊什麽,小时候两人关系就淡淡的,陶馨雅对阮妤实在难以有好感, 小时候沈确经常因为阮妤挨打, 他们那群人基本上都成了阮妤的背景板,她漂亮,学习成绩好,是学校老师们眼里公认的好学生,对比之下他们几人就成了反面教材。
或许是出于嫉妒又或是不想和太过优秀的人接触,衬得自己差劲, 陶馨雅对阮妤的态度多数时候都是冷淡。
此刻,车里仅有她们两人,阮妤又是独自一人驱车前来接她回去,陶馨雅思前想后打算道声谢:“还得麻烦你t过来接,不好意思。”
“嗯, 我就当出来消食了。”
陶馨雅的确闻到了她身上淡淡的火锅香味:“听笙子说了,过两天我準备请大家吃饭, 你来吗?”
这话问得阮妤都不知道该怎麽答比较好了,她向来不喜欢陶馨雅模棱两可的说辞,许是在高佳贤身边待久了沾染了她的俗气,说话及处理方式模棱两可,有着社会摸爬滚打几年的小聪明。
你来吗?乍一听好像在寻求你的意见,其实背后的含义是在验证你会不会来, 但你不能把话挑明, 一旦挑明她会倒打一耙把错怪在你身上。
阮妤开着车, 对她这句话许久没回应。
陶馨雅不死心又问了一次。
这次,阮妤给了确切回应:“不了, 我有点事可能没时间。”
陶馨雅沉默须臾:“那还挺可惜的,想着大家好久没见了像小时候那样聚在一起应该挺热闹。”
“这麽想我去啊?”阮妤透过后视镜看到她表情微僵,“我也可以先聚餐后去处理事情。”
“这样会不会不太好?”陶馨雅很是体贴地为她考虑,“要是有急事还是先去处理吧,聚餐其实哪天都可以。”
果然啊,不管过去多少年,陶馨雅为人处世风格倒是一成不变,阮妤不想再搭话,专注开车。
陶馨雅没等来她的回複心里挺不是滋味,坐在后排看不清阮妤此刻的面容,会不会是因为她那句话産生了其他想法?她应该不会和沈确说吧?种种想法涌入脑子里,心就平静不下来了。
“阮妤,你这次回来住阿确家里吗?”
“嗯。”
其实这件事她已经知道了,亲耳听见好像更容易死心似的,陶馨雅望着窗外一片漆黑,跟她此刻的心境差不多,声音不由低下来了:“阮妤,你觉得经过那件事,你住在阿确家里合适吗?我确实没资格管你,但我和阿确从小一起长大,我不想看见他被人说三道四。”
她的话有几分道理,更多的是私心,阮妤车速放慢,对她的质问正面回应:“朋友站在朋友的立场考虑,女朋友站在女朋友的立场考虑,亲人站在亲人的立场考虑,告诉我,你是哪个立场?”
陶馨雅面色微凛:“你什麽意思?”
“就是想告诉你,我做什麽事,他做什麽事,都是成年人的决定,”阮妤透过后视镜和她投来的视线相撞,“既然是成年人的决定自然会为自己做的事买单。”
言下之意,即使被人背后嚼舌根和谩骂,他们无所谓,已经想到了可能会发生的所有事。
车子驶进了颠簸路段,挂在后视镜上的装饰四处摇晃,陶馨雅揪着副驾座椅,等路段平缓后,方才开口:“你不觉得自己很自私吗?你处理完事情可以直接走人,阿确呢?他要面对别人对他的猜测,你可以想回来就回来想走就走,但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像你这样没心没肺,任性妄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