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执男主非我不可[快穿](24)
沈宗旸不卑不亢,“您昨晚不让我离开,睡得很不安稳……”
“啪。”
一巴掌打断沈宗旸的话。
林荀眸色微沉,他合拢衣服,领口遮不住的脖颈仿佛一只手就能掐断似的,“还敢狡辩。”
沈宗旸的眼睛直直与林荀相对,“抱歉。”
一点歉意也没有。
林荀了解沈宗旸,沈宗旸对他做的所有的事,都是那麽理所当然,就像沈宗旸命令自己待在他身边时也一样。
林荀穿好衣服出门,沈宗旸问他,“您去哪?”
“怎麽,当狗当习惯了?想跟着我出门?”林荀头也不回,转身离开。
今天林荀要办一项重要的事,他前几世按照剧本,被男主打败、吞并家业,这一世,林荀不想再坐以待毙,他和罗通合作的项目如今蒸蒸日上,林荀想试一试,万一成功了呢。
原剧情里,林父今天召开一场股东大会,决定在全球,重点在M国投资五万家分店,赚外国人的钱,然而分店刚建完,还没回本,M国突然出台新政,针对华夏,林父的投资亏损了大半。沈宗旸利用林家资金链几乎断裂的时候,取代了林家在国内的地位,狠狠赚了一大笔。
林荀就是去阻止林父的。
林父是个非常有野心的人,林荀劝他时,林父极为犹豫。
林荀给林父分析了利弊,按照林父的设想,要是那五万家店正式投用,林家将净赚十个亿。
“我答应你。”林父最后说。
林荀劝下林父,还没松一口气,胃又开始疼了。
等离开书房,只剩他们两人时。
老管家忍住泪,“少爷,医生说癌细胞没办法彻底根除。”
林荀惨白着脸,“不碍事。”
他缓了好一阵才缓过神。
是夜,林荀住在本市一家七星级酒店,他脱了外套,发现没一个人敢留在他的身边,林荀问:“沈宗旸呢?”
保镖回答:“您把他赶走了。”
林荀靠坐在沙发上,揉着眉心,“让他过来。”
保镖应声去了,却在心里想,沈宗旸时国内企业新贵,重整之后的沈氏掌门人,林荀根本不把沈宗旸当人看,还以为沈宗旸是以前落魄时的模样吗?
保镖本来很不好意思,电话拨过去时,他把这件事说了,没想到沈宗旸竟然没有一点脾气。
“告诉少爷,我半个小时之内过来。”
保镖愣愣地挂了电话,这个让业界闻风丧胆的新贵怎麽这麽好说话?
林荀洗完澡出来,没有看到沈宗旸,正要发火,这时沈宗旸轻轻推开门,端来一杯热腾腾的甜牛奶。
“少爷,喝牛奶。”沈宗旸说。
林荀不想喝牛奶,他朝沈宗旸勾了勾手指,“过来。”
沈宗旸眸色微暗,不过还是很听他的话,放下牛奶走了过来。
林荀扬起下巴,“你今晚睡地毯上。”
床边有一张厚实的地毯,上面还有一床被子,显然是林荀命人放过去的。
沈宗旸说:“是,少爷。”
林荀淡笑:“原来当狗真的会习惯啊。”
沈宗旸眸色幽暗,如夜晚里忽明忽暗的萤火,让人分辨不出情绪,不过少爷懒得去分辨。
“少爷,您是不是从来没有考虑过的我的心情?”沈宗旸问。
林荀笑了,他一手搭着胃,“不需要。”
沈宗旸没再同他说话,林荀胃还在泛疼,他浑身冷汗的睡着了。
睡梦中,林荀感觉到一只宽厚的大手落在他的腹部,轻轻揉按着,那只手长着茧,比那些光滑的手指更舒服,很暖,又很温柔。
似曾相识,是在什麽时候有过这种感觉呢?
那只手的主人想走,林荀按住了他,顺着那条结实有力的胳膊攀附了上去,熟悉的味道让他难以抗拒。
第二天醒来,林荀脸色微暗,他没有睡到床上,而是挤到了沈宗旸的地毯上。
他意识清晰地记得,昨晚是他主动的。
沈宗旸的一只手还环在他的身后,是典型的维护的姿态,“你经常胃疼,要去医院吗?”
“老毛病了。”
林荀起身离开,他走得很平静,如同以前每次离开时一样,仿佛昨晚的事没给林荀带来半点影响。
沈宗旸自清北毕业,有三四个他的哥们追随他,跟他一起重整沈氏集团,关于沈宗旸重新回到林荀身边,给林荀当“保镖”的事,他们知道了七七八八。
何洪良喝得半醉,“沈哥,咱们班里我谁都不服,最服的人就是你,那个林荀就是个纨绔的世家子,没心没肺,他以前仗着是林家的少爷为非作歹,现在他在你面前算什麽?”
沈宗旸沉声,“他依旧是少爷。”
何洪良愕然,“难道真像是外界传的,你当……当他的下人习惯了?”
沈宗旸扬起唇角,暗色的灯光遮住了他大半张脸,“怎麽会呢,我就喜欢他高高在上的样子,然后……”
何洪良倒吸一口冷气,“怎麽?”
沈宗旸拿起酒杯灌了一口辛辣的酒液,酒一点都不带劲,“然后哭出来。”
何洪良忍不住骂了句,“操了,跟你认识这麽久,没想到你是个变态。”
沈宗旸想,他不变态,就永远得不到那个人。
(一)万人迷校草X冷酷学霸
何洪良一直跟沈宗旸铁,大学四年以来,沈宗旸有多努力,没有人比他更清楚,甚至以拼命四郎自称的何洪良都自愧不如。
听完那番变态的发言之后,何洪良问:“你觉得值吗?听说那位少爷心里一直有个喜欢的人,还是咱们清北的校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