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年雪(164)+番外
她显然是在扯淡,季辞却眉心一跳, 捕捉到了其中一个关键信息。
“把你一个人丢下?”他问得是程音,看的却是林建文。
“唉,我当时也没办法, 都是你姜姨不同意, 她不舍得多花一份钱。”林建文继续熟练甩锅。
“是姜明月留给我一笔钱,让我能付学校的住宿费和伙食费, 不至于进收容机构。”程音继续戳穿他的谎言。
“那会儿你都高三了,跟着我们偷/渡出国,学业可就荒废了,你妹妹成绩差嘛反而不可惜。你看你留在国内多好啊,考了好大学,找了好工作,又跟你从小喜欢的人在一起……”
“这些都是我靠自己努力得来的,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别说的好像你是为了我好。我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更有可能遭遇的是各种不幸。被拐卖、□□、诈骗。被完整地或者拆开来卖。一个没有任何社会关系的孤儿,不正是刽子手最喜欢的目标?”
程音冷笑,本意是要将丑陋的事实狠狠砸向林建文,不想被砸的另有其人——季辞搭在她肩头的手指倏然收紧,甚至控制不住微微颤抖,她立刻闭上了嘴,不再继续多言。
但季辞的情绪,似乎遭到了十分剧烈的冲击。
一时疏忽……她给忘了,他并不知道她在台州时的悲惨往事。
“知知,你要是饿,冰箱里有你喜欢的点心。”季辞俯身在她耳边道,“我送林叔一趟。”
他的声音轻缓柔滑,像是半空中垂落的尺素白绫,只有程音听得出,那背后藏着雷霆万钧。
三哥生气了。
也罢,至少他不会再相信林建文的巧言,老东西休想再从她这儿骗走半毛钱!
季辞其实并不像程音想象的那么轻信。
虽然在过去的岁月,他始终对林建文保持着晚辈的谦卑,但那只是出于对程敏华的尊重,他不想令自己的恩师感到难堪。
这不代表他不知道林建文是哪种货色。
毕竟,这并不是他们第一次交锋。
雨倾盆而下,将车前玻璃变成了毛花玻璃。
雨刮器忙忙叨叨,林建文却满心踏实——他跟季辞一起进的地库,亲眼见到他挑了最贵的一台豪车。
特意为了送他。
一旦不用四目相对,无需直面季总的目光压迫,林建文又重新拿起了倚老卖老的岳父范儿。
小季的开车技术不错,怎么看怎么顺眼,他几乎想不起他当年一穷二白的样子了。
林建文一度很烦季辞。
确切说,他烦的是程敏华的软心肠,刚结婚的时候,她可喜欢往家捡猫捡狗,弄得他颜料里成日都是猫毛,画面还没干透,上面又多出两个狗爪印。
林建文大发了一通雷霆,程敏华捡小动物的毛病是治好了,竟然又开始往家里捡人!
还赖说是林音捡的?有什么区别,她们母女俩性格如出一辙。有那个闲工夫,怎么不知道多伺候点自家的男人?
他委实讨厌家里突然多出的这个半大小子。
脸倒是漂亮,却有一双野物似的眼,远远地打量着人,眼神让他极为不适。
仿佛一个半大的狼崽子,然而认下的主子并不是他,旁人一个唿哨,就能冲上来将他咬得血肉模糊。
有季辞在家里,他再不敢对程敏华大小声。
后来终于让他寻了个由头,将这小子赶回了老家。
那是盛夏,雷雨连绵,明紫色的闪电于云层之间起伏,上万伏的高压刷过隐秘的峰峦,正是万物勃发的时节。
同样生机勃发的,还有少年人蓬勃发育的身体。
季辞以为没有人在家。
他枕着一件洁白的校服上衣,似有若无的馨香如同夏蝉薄如蝉翼的蜕,将他轻轻细细地包裹,完全无法挣脱。
手臂上的青筋随着激烈的动作时而饱胀凸起,英俊的脸却慢慢涨红,仿佛沉醉于某种折磨,是矛盾挣扎的神色。
又一道闪电劈下,他用力收拢手掌,将脸埋入那件校服,身体如弓紧绷,难以自抑地发出低吟。
刚刚度过变声期的少年,声音已经转为深沉醇厚,与沉沉雷音混在一处,本不会被人听到。
偏偏有人路过了他的门口。
季辞睁大微微失神的眼,如同被雷电当胸劈中。
他的动作很快。
迅速翻身而起,清理痕迹,试图以被单遮挡一切,然而留在枕上那件被揉皱的校服上衣,已经被大步闯入的林建文一把拎起。
罪证确凿。
这个寄人篱下的乡下小子,不知从何时起对恩师未成年的女儿产生了龌龊念头。白日里与小姑娘兄妹相称,一旦入了夜,他那肮脏心思便再压抑不住。
可惜那年季辞也未满十八,否则林建文还能给他罪加一等。
好在少年人脸皮薄,被随意辱骂了几句,已羞得面色紫涨。
第二天季辞便收拾东西回了老家。
林建文以为,他是害怕自己将这件事告诉程敏华,毕竟季辞视她亦师亦母,非常在意程敏华对他的观感态度。
这当然也是一个原因,但最关键的,除了当事人谁也不知道的原因是——那天晚饭后,林音给季辞悄悄塞了一封情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