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是男神经(2)(211)+番外
“嗷呜~”
老娘要吃鸟。
“别闹小哈。”
贺斯臣挺无奈的,第N次后悔,怎么就中邪似的,将一只很闹腾,精力旺盛的哈士奇给买回家了呢!
和表妹任甜甜一样养松狮犬不好。
“还是要说一声抱歉。”贺斯臣歉意满满的说:“我会好好教育小哈的,要是小哈再敢欺负小刚,我亲自动手给小哈剃毛。”
林雉:“......”
苏清之直接哄堂大笑,表示林雉你感受到了来自主人深沉的爱了没?
林雉:“嗷呜~~~嗷嗷嗷!”
深沉的爱没有感到,但是我敢保证今晚贺斯臣能感受汹涌澎拜的尿意,尿床。
哼,男人,让你欺负可可爱爱的狗狗!
林雉哼唧,对贺斯臣另一条完整的裤腿虎视眈眈。
贺斯臣机警,好像感受到了什么危险似的,当即警告林雉。“小哈,你要是再敢撕我的裤子,我就把你和小松关一整天。”
林雉:“......”
苏清之:“......”
这怕是个憨憨,难道不知道苏清之和林雉的关系已经变好了?
第141章 第 141 章
苏清之不想理会贺斯臣。
林雉同样也是。
在两人看来, 贺斯臣的男神光环已经稀碎。林雉又不准备以哈士奇的形象攻略男神,所以任由贺斯臣如何如何,林雉都懒得理会。
至于苏清之......
那就简单了, 男人丑拒!
性别一致,都是雄性生物, 黏黏糊糊待在一块儿,像什么话。
苏清之讨厌想亲死他的石矶娘娘, 更讨厌性别为熊的石矶娘娘, 如果有可能,苏清之不会介意弄死将自己‘转生’成狗子的小天道。
可惜没可能, 那苏清之就只好消极怠工。
‘你管好你的主人,让他别发癫了。’苏清之给了林雉一爪子。
林雉嗷了一声, 又用狗勾的语言和苏清之说道。‘老大,你说为什么霸总文学中的霸总, 总是以京圈、沪圈、香(江)圈为主啊, 为什么没有其他地区的。比如说彩云之南滇省......’
季之泽:“......”
你都说了是滇省了,还出霸总?合适吗?
苏清之无奈,转而汪汪道:‘人家京圈太子爷清冷人设戴佛珠喝清茶,说话是地地道道的普通话,而滇省霸总, 你能想象面对小白花女主时,京圈霸总说喜欢什么,我都给你买,而滇省霸总,你喜不喜欢我唱山歌, 跳孔雀舞?’
林雉:‘哈哈哈!’
林雉笑得直接打滚,对哦, 要是霸总来自滇省,遇事不决唱山歌,高兴又跳孔雀舞,那要女主来干什么?用四肢不勤,做事丢三落四来对照文舞双全?
‘哈哈哈哈,你说得真对。可惜贺斯臣不是滇省的人。’
苏清之:‘好像贺斯臣老家属于西南F4之一的庆市。’
‘哦豁~我都忘了。’
林雉打了一个滚,又打了一个滚,最后干脆趴在地上,继续笑得打跌。
“我总感觉小哈在笑话我。”
换好裤子出来的贺斯臣若有所思。刚巧下一刻任甜甜和何卿、刘钰散步回来了。
“哥你说啥子。”任甜甜询问。
“哈士奇在鄙视我。”
“???”任甜甜看了看在地上笑得打滚的哈士奇,若有所思的道:“估计是想到好笑的事情了叭,并不一定在鄙视你。”
王爱林哈哈大笑:“小贺啊,你还是个演员呢,怎么还搞笑起来了。这哈士奇不是随时师弟都在鄙视人嘛。”
贺斯臣哑然失笑。
的确,哈士奇那是从小到大,看人的眼神都带着王之蔑视。小的时候还好,最起码胖乎乎挺萌,但是长大了嘛......
啧,怎么看怎么欠打。
“今天我来做饭吧。”任甜甜显得有些高兴的道:“虽然节目组坑爹,把乡下生活搞成带着宠物来这儿旅游,但是呢,当地民风真的超级淳朴。”
“民风怎么淳朴了?”王爱林感兴趣的问。“我记得昨天,村里还有人家打孩子,惹得村头村尾一起围观。”
“没有下死手揍孩子,怎么不算民风淳朴?”
顿时,包括王爱林在内,所有人都笑了。连同苏清之和林雉这两条狗狗,都一样人性化的笑。
当然了,随后任甜甜做饭,所有人都来帮忙。苏清之和林雉继续瘫着,没一会儿的功夫,三花公公猫和仙女猫跑了过来。
也在一旁瘫成猫饼。
被拔了鸟毛的金刚鹦鹉有了新衣服穿,正宗东北大花棉布制作的动物衣服。金刚鹦鹉很嘚瑟的过来。
“懒狗懒猫。”金刚鹦鹉又开始放肆。“为什么要这么懒,看看鼠子多么勤快。”
苏清之:‘吃烤鸟吗?’
林雉懒洋洋的瞄了一眼不知道为什么又嘚瑟起来的金刚鹦鹉。
‘算了,如果把小刚烤了,贺斯臣会哭的。’
‘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
‘但是他现在是我的铲屎官,避免他伤心太过,我还是老实一点吧。’
苏清之点头,表示林雉想得没错。
不过:‘什么时候能结束这破节目。’
‘不清楚,也不想清楚。’林雉回答:‘反正下期,哪怕我死,都不会再来参加这个破节目。要是贺斯臣敢带我再参加节目,我就...绝食外加拆家给他看。’
苏清之举爪子表示赞叹。
‘这方法好,下次的话,我也来试试。’
反正都不想陪着主人来参加这个傻逼节目,呸,什么《带着宠物一起去旅行》,你管带着宠物‘下乡插队当知青’是旅行?
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吧,节目组再穷,找个风景秀丽的小镇,让参加节目的嘉宾在小镇上每天带着宠物打转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