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路人甲不想做神秘高手(233)

作者:此心向明月 阅读记录

这是箐妙修成金丹后期时的年龄,一个很年轻,很让人惊艳的年纪,天赋堪比现在的白玉。

白玉可是三清宗从小培养的弟子,而箐妙在逍遥宗,其实是半路出家。

无论箐妙的外表有多青春永驻,她的那双眼睛,都暴露了她不再年轻的事实。

沧桑是那双眼睛里主要的情感,除此之外,还有终于濒死的解脱。

“你觉得我会杀了你?”

琼凝怀疑自己看错了,不确定地问了一遍。

“我害死了那么多弟子,不该杀吗?”

箐妙面无表情回答,她曾经是那么活泼天真,美好的像是世上最为绚烂的花儿。

现在她还有最美的外表,花枝却已经枯萎,根部散发出腐烂的臭味。

“你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也很清楚自己做的事情,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可是你还是做了。”

琼凝深吸口气,按照她的性格,此刻她应该已经出奇的愤怒了,她最讨厌的就是这种,为了一己私欲,不顾他人死活的家伙。

可是对上箐妙那双万籁俱灭的眼神,她突然就有点儿泄气,琼凝是真气不起来。

“是,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一死百了。”箐妙说到死时,神情是掩不住的向往。

她真的活腻了,太想太想死去。

每一刻,她活着,都像是在接受一场来自数年前的凌迟,她怨恨游桑将她强行留在人间,叫她不得不放弃过往天赋带来的一切殊荣,成为一个庸庸碌碌的平凡者。

同时她也怨恨自己,为什么那么弱小,无法好好保护自己,以至于让游桑为她使用禁术,最后导致两人都没有一个好下场。

她无法突破修为境界,无论怎么努力,心魔都如影随形,叫她难以躲闪。

所以她选择让外力介入,她下手害人,别人报仇,因果循环,如此简单。

琼凝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如果一个人,她主观上没有任何恶意,却清醒着做了错事,那么她一定是个恶人,可偏偏这个恶人还那么可怜,被命运作弄,走到了今日。

“我没办法代替那些死去弟子的亲友,对你进行审判,你是死是活,看那些人的意思,也看天道如何判定,箐妙,这次动手的人太多,你能分到的罪名,不一定能让你死。而且,真正报复一个人,从来不是让她轻易死去,而是让其,永远得不到想要的东西。”

琼凝说话真的很像个恐吓他人的大反派,听着特别吓人,尤其是最后一句话说出口后,箐妙头上的冷汗都冒出来了。

“琼凝,你到底要怎样,才能放过我!我只想死,我只是想死而已!”

箐妙知道琼凝说到做到,于是她一下子就控制不住情绪了,开始发疯。

她疯狂打砸身边的一切,还将手上的东西扔向琼凝泄愤,若不是这个房间有封锁灵力的阵法,她此刻估计能将地皮扣下来一层,也扔到琼凝头上去。

“你想死,哪里有那么容易呢?”

琼凝竖起手指,轻轻向下一挥,灵力在她面前组成一层屏障,所有箐妙扔向她的东西,都停在了半空中,随着琼凝的动作,落了一地。

箐妙站在废墟中,狼狈喘息着。

她恶狠狠瞪着琼凝,像是在看宿世仇敌。

“从来不是我不放过你,是你自己不放过自己,我以前一直以为,你和游桑都已经走出了那段感情,前段时间我的徒弟提醒我,你们还沉浸其中,甚至愈发无法自拔的时候,我还不相信。”

琼凝见箐妙那巨大的反应,就知道苏绸说的话成真了。

拒绝前来天穹城,在三清宗当一个缩头乌龟的游桑,以及眼前这个为了解脱,已经没了底线的箐妙,确实没有渡劫成功。

情劫难渡,琼凝再一次体会到了这句话的意思。

“不!我早就已经走出去了,就是你们,你们不肯放过我!”

箐妙不愿意承认她依旧爱着游桑,就像她从来不会轻易开口承认,她恨游桑。

她只想死,只想解脱。

“是嘛,那为什么不自绝呢?”

琼凝不是个好脾气的人,即使她现在对箐妙充满惋惜,也还是得理不饶人,说话非常毒。

一句话就让箐妙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是啊,为什么不自绝?

是因为不能,还是因为不想呢?

箐妙也想过自杀,可是一想到亲友放在她身上沉甸甸的期望,还有游桑,当初他耗费一半的自己才将她救回来,她又怎么能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呢?

正如琼凝所言,箐妙是将自己困住了,她不愿意放过自己。

琼凝见箐妙低头不语,知道今天能说的话到此为止了,多说什么,箐妙都不会再开口。

她起身,冷然说道:“你是死是活,决定权在那些被害弟子的亲友手中,看在以往相识一场的份上,我可以帮你一把,让你不要走得不明不白,你知道当初你为什么会突然身亡吗?”

大宗门的弟子外出做任务,大多数时候,任务都被许多外门弟子一一探过,核查过没有任何缺漏,很少出错。

偏偏箐妙的任务出了个巨大的纰漏,还让身为逍遥宗亲传弟子的箐妙,身死其中。

这难道纯粹是巧合吗?

亲传弟子接的任务,审查更为严格,虽然从事审查工作的弟子,修为都不是很高,但他们眼界宽阔,不会轻易被人蒙蔽,做出错误判断。

“我是因为任务出了意外,有人祭拜恶鬼灵牌,所以我才会一时不察,被人暗害。”

箐妙几乎是没有思考,直接说出了这个理由,这个理由不知道曾经被她想过多少次,她无数次想要从中找到更改结局的命运分叉口,偏偏回回一无所获。

同类小说推荐: